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23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承豪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案件,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
公訴及移送併辦(起訴案號:110年度偵字第304號、第449號、
第569號、第831號、第964號、第1089號、第1090號、第1255號
、第1257號、第1259號、第1261號、第1289號、第1342號、第14
06號、第1494號、第1561號、第1626號、第1649號、第2058號、
第2098號、第2186號;移送併辦案號:110年度偵字第2188號、
第2532號、第2551號、第2644號、第2947號、第2995號、第3005
號、第3045號、第3046號、第3123號、第3125號、第3262號、第
3346號、第3355號、第3366號、第3367號、第3406號、第3444號
、第2916號、第3552號、第3853號、第3857號、第3557號、第45
87號、第4612號、第4683號、第4714號、第4930號、第5277號、
第5314號、第6621號、111年度偵字第422號、第162號、第853號
、第2086號、第4596號、第7155號、第7603號)及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111年度偵字第10535號),判決如下:
主 文
子○○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子○○於民國109年6月18日成立豪豪生技有限公司(下稱豪豪 生技公司)擔任負責人,並於同年7月2日以豪豪生技有限公 司(下稱豪豪生技公司)名義申辦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 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臺灣中小企銀帳戶)及聯邦商 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聯邦銀行帳戶) 。其可預見將金融機構帳戶交由他人使用,可能幫助詐欺集團 以詐欺社會大眾轉帳或匯款至該帳戶,成為所謂「人頭帳戶 」;且其所提供之金融帳戶將來可幫助詐欺集團轉帳或指示車 手成員進行現金提領而切斷資金金流以隱匿詐欺犯罪所得之去向及所 在而進行洗錢,竟基於即使發生亦不違反本意之幫助詐欺及幫 助洗錢之犯意,於109年7月上旬某日,在臺中市或南投縣某 處地點,將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聯邦銀行帳戶(僅有附表12 0號部分)之存摺、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告知、交付與綽
號「小偉」之姓名年籍不詳之人,嗣詐騙集團成員取得本案2 帳戶存摺、網路銀行帳號及密碼,遂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 所有,基於詐欺取財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犯意聯絡,持臺灣 中小企業銀行帳戶或聯邦銀行行帳戶,先透過政麟科技實業 有限公司(下稱政麟公司)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取得虛 擬帳號,透過紅樂企業社向第三方支付金流業者台灣萬事達 金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萬事達公司)申請取得超商代 碼,透過鋭雄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鋭雄公司)向彰化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彰化商銀)申請取得虛擬帳號,及透 過匯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匯富公司)向星展(台灣)商業 銀行(下稱星展銀行)申請取得虛擬帳號後(以本案2個實 體帳戶之網路銀行申請相關虛擬帳號及超商代碼詳如附表所 示),繼不詳詐欺人員於附表所示之時間,與附表所示之人 聯繫,以附表所示之方式,詐騙附表所示之人,致附表所示 之人不疑有他,因而陷於錯誤,分別於附表所示時間,匯款 如附表所示款項至附表所示之虛擬帳戶或透過超商代碼繳費 付款,再由各該虛擬帳號、超商代碼使用者之政麟公司、紅 樂企業社、鋭雄公司、匯富公司將款項轉匯入本案2帳戶後 ,繼而由詐欺集團成員操作網路銀行,將匯入本案2帳戶之 款項轉匯至其他第三人帳戶後再行提領、轉匯,以製造資金斷 點並隱匿詐欺犯罪所得之去向及所在,而完成洗錢行為。二、本案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移送併辦 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
理 由
一、證據能力: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 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固有明文。 惟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同法第159條之1 至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 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 ,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 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 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 條 之5亦有明文。查本案後引具有傳聞性質之證人證述及相 關證據資料,均為被告以外之人審判外之陳述而屬傳聞證 據,公訴人、被告於本院對於上開證據之證據能力均未聲 明異議。本院審酌相關證人證述及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 ,核無違法取證或其他瑕疵,認為以之作為證據為適當, 上開證人證述及相關證據資料,自得做為證據。(二)另本院以下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均與本件事實具有自然
關聯性,且核屬書證、物證性質,又查無事證足認有違背 法定程序或經偽造、變造所取得等證據排除之情事,復經 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165條踐行物證、書證之調 查程序,亦堪認均有證據能力。
二、認定本件犯罪事實之證據及理由
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最後審理時坦承不諱(見本 院卷第431頁),並有以下之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可以佐證, 被告之犯行明確,足以認定。
(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新北警中刑字第1094743723 號卷附:
⒈證人即告訴人甲天○○之陳述(第2-5頁)。 ⒉帳戶個資檢視表(第6-7頁)。
⒊告訴人甲天○○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 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豐洲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 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第12-17頁) 。
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9 年10月15日台新作文字第00000000 號函暨函附客戶基本資料查詢、交易明細(第18-21 頁) 。
⒌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09年10月19日政字第0109101901 號函(第22頁)。
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9年11月12日經中三字第10934529760 號書函暨檢附豪豪生技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經濟部商工 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列印單(第23-27頁)。 ⒎告訴人甲天○○提供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臺中市 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豐洲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第28-35頁)。
(二)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04號卷附: ⒈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9號不起訴處分書( 第4-8頁)。
⒉被告子○○偵訊之陳述(第30-32頁)。 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公司資訊(第34-42頁)。 ⒋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辦案公務電話紀錄表(第46頁)。 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南投分行110年2月20日南投字第1108000 863號函暨檢附客戶基本資料查詢、印鑑卡、帳戶5101 0000000 號交易明細(第47-64頁)。 ⒍被告子○○偵訊之陳述(第71-72頁)。 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11月4日新北警刑字第1094575979 號函暨檢附職務報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3月22日新 北警中刑字第1104628944號函暨檢附職務報告(第77- 85
頁)。
⒏證人顧清仁偵訊之陳述(第90-92頁)。 ⒐指認照片(第96、114-115頁)。
⒑證人顧清仁、被告子○○偵訊之陳述(第107-109頁)。 ⒒被告子○○偵訊之陳述(第118-120頁)。(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新北警土刑字第1093724825 號卷附:
⒈告訴人戊○○之陳述、超商代碼繳款證明聯單翻拍照片、內 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 城分局土城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 案三聯單(第2-21頁)。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8日〈109〉萬字第64 7號函(第22-23頁)。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10月28日發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 局函文(第24-26頁)。
⒋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第27頁)。 ⒌客戶基本資料查詢、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印鑑卡、帳戶5101 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28-43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北市警安分刑字第000000000 2號卷附:
⒈告訴人m○○之陳述、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網路銀行 交易畫面—存款交易明細擷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超商 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第3-11頁)。
⒉鋭雄科技有限公司109 年11月18日字第0109111801號發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函文(第12-13頁)。 ⒊告訴人m○○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 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中和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 便格式表(第17-22頁)。
(五)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新北警峽刑字第1103602254號 卷附:
⒈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09年10月28日政字第0109102801號 函(第9頁)。
⒉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9年9月15日台新作文字第10919700號 函暨函附客戶基本資料查詢、交易明細(第10-12頁)。 ⒊客戶基本資料查詢、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印鑑卡、帳戶5101 0000000號交易明細、被告身分證、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第13-20頁)。
⒋告訴人甲F○○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雙城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 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各類
案件紀錄表、匯款單影本、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第 21-27頁、第33頁、第40-41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新北警汐刑字第1094274052 號卷附:
⒈告訴人甲辰○○之陳述、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超商 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翻拍照片(第2-37頁)。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8日〈109〉萬字第64 6號函(第38頁)。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10月22日發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 函文(第39-40頁)。
⒋客戶基本資料查詢、臺灣中小企業帳戶00000000000 號交 易明細、被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第41-58頁)。(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中市警一分偵字第000000000 8號卷附:
⒈紅樂企業社109年11月11日發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 局函文(第4-5頁)。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16日〈109〉萬字第6 77號函(第6-7頁)。
⒊被害人未○○之陳述(第9-12頁)。
⒋被害人未○○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受理 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 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訊息紀錄擷圖、超商代收款專 用繳款證明聯、繳費明細翻拍照片(第13-28頁)。 ⒌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16日〈109〉萬字第6 67號函(第30頁)。
⒍被害人丙○○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受理 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被害人丙○○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 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詐騙網站頁面擷圖、訊息紀錄擷 圖(第31-45頁)。
⒎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25日〈109〉萬字第61 8號函(第47頁)。
⒏告訴人a○○之陳述、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補單列印 服務繳費單影本、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 表(第48-54頁)。
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戶基本資料、紅樂企業社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0號存款交易明細、自動化交易 LOG資料—財金交易(第55-66頁)。
⒑客戶基本資料查詢、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印鑑卡、帳戶5101 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67-88頁)。
(八)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嘉民警偵字第1100004306號卷 附:
⒈告訴人甲寅○○之陳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萬 盛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 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 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網路銀行轉帳明細內容擷圖 、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翻拍照片(第3-10、15-17、26 、28-148頁)。
⒉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157- 171頁)。
⒊鋭雄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2月23日字第0109122301號函(第1 72頁)。
⒋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基本資料、多幣別帳號存 款交易查詢表(第173-352頁)。
(九)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吉警偵字第1090020363號卷附: ⒈告訴人R○○之陳述、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詐騙網站擷圖 、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第3-12頁)。 ⒉安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函覆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函文( 第13-14頁)。
⒊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3日〈109〉萬字第6 85號函(第14-15頁)。
⒋紅樂企業社109年10月28日發予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函文 (第15-16頁)。
(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中市警三分偵字第000000000 71號卷附:
⒈告訴人玄○○之陳述(第6-8頁)。
⒉詐騙網站、臉書網頁與對話訊息擷圖、LINE通訊軟體訊息 紀錄擷圖(第9-27頁)。
⒊告訴人玄○○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嘉義 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 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 第31-32、36頁)。 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9年9月17日台新作文字第10920182號 函暨檢附客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第40-42頁)。 ⒌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09年11月4日政字第0109110401號 函(第43頁)。
⒍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52-64 頁)。
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 第68頁)。
(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新北警土刑字第000000000
7號卷附:
⒈告訴人甲宇○○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 表(第2-6頁)。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3日〈109〉萬字第7 08號函(第7-8頁)。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11月2日發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 函文(第9-11頁)。
⒋告訴人甲宇○○提供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第12-13頁) 。
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0年1月22日經中三字第11034502200 號函暨檢附豪豪生技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資料(第14- 17頁)。
(十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中市警一分偵字第0000000 977號卷附:
⒈紅樂企業社109年11月25日發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 函文(第2-4頁)。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16日〈109〉萬字第6 56號函(第6頁)。
⒊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函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函文( 第7頁)。
⒋告訴人r○○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明秀派出所陳報單 、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告訴人r○○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訊息紀錄擷圖、超商繳費單( 消費者留存聯) 、翻拍照 片(第8-17頁)。
⒌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11日〈109〉萬字第52 4號函(第20頁)。
⒍告訴人V○○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龍井分駐所陳報 單、告訴人V○○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 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龍井分駐所受理各類案 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超商代收款專用繳 款證明聯、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第21-43頁)。 ⒎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3日〈109〉萬字第7 00號函(第45頁)。
⒏被害人e○○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陳報單 、被害人e○○之陳述、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高雄 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 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訊息紀錄擷圖、詐騙 網站頁面擷圖(第46-69頁)。
⒐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3日〈109〉萬字第7
02號函(第71頁)。
⒑被害人甲酉○○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 表、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 分局文自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第72-77頁)。 ⒒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11日〈109〉萬字第52 2號函(第80頁)。
⒓告訴人午○○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五光派出所陳報 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 紀錄表、告訴人午○○之陳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 五光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LINE通訊軟體訊息 紀錄擷圖、超商代碼繳費證明(第81-93頁)。 ⒔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30日〈109〉萬字第7 17號函(第97頁)。
⒕告訴人甲P○之陳述、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內政部 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 圖、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冬山分駐所陳報單、受理 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第98-133頁)。 ⒖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141-1 55頁)
。(十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新北警土刑字第00000000 0 0號卷附
: ⒈告訴人甲丁○○之陳述(第2-3頁)
。 ⒉告訴人O○○之陳述(第4-6頁)
。 ⒊告訴人甲M○○之陳述(第7-11頁)
。 ⒋告訴人甲玄○○之陳述(第12-16頁)。 ⒌網路銀行轉帳—臺幣活存明細擷圖影本(第17-19頁)。 ⒍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影本、告訴人O○○郵政存簿 儲金簿封面及交易明細影本(第20-24頁)。 ⒎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 號交易明細(第29-4 2 頁)
。 ⒏告訴人甲丁○○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第43-44頁)。 ⒐告訴人O○○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第45-50頁)。 ⒑告訴人甲M○○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詐騙網站頁面擷圖 、網路銀行轉帳交易明細擷圖(第51-55頁)。 ⒒告訴人甲玄○○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詐騙網站頁面、交 易明細擷圖(第56-63頁)
。 ⒓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第64-70頁)。 ⒔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1日彰作管字第10 920008569號函暨檢附開戶基本資料(第73-74頁)。 ⒕鋭雄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1月18日字第0109111801號發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函文(第75頁)
。 ⒖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09年9月17日台新作文字第10920169 號函暨檢附客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第76-84頁)。 ⒗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09年10月28日政字第0109102801 號函(第87頁)
。 ⒘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0月7日匯字第0109100701號函( 第89頁)
。 ⒙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10年2月4日政字第0110020401號 函(第90頁)
。 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0年1月22日經中三字第11034502200 號函暨檢附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資料(第91-94頁)。(十四)臺南市警察局歸仁分局南市警歸偵字第1090603117、 1&ZZZZ; &ZZZZ; &ZZZZ; &ZZZZ; &ZZZZ;000000000、00 00000000號卷附
: ⒈告訴人甲○○之陳述(第3-6頁)
。 ⒉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資訊與營運處109年12月1日(109) 星展帳發(明)字第00266號函暨檢附開戶人基本資料及 帳戶000-00000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7-9頁)。 ⒊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2月10日匯字第0109121001號函 (第10頁)
。 ⒋告訴人甲○○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帳 戶個資檢視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蘆洲派出所受 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 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 第 32-42頁)
。(十五)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竹縣北警偵字第00000000 0 6號卷附
: ⒈告訴人吳糧全之陳述、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六家 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詐騙網站及臉書網 站頁面擷圖、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LINE通訊軟體 訊息紀錄擷圖(第2-14頁)
。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8月24日〈109〉萬字第 425號函(第17頁)
。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9月1日發予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 函文(第18-30頁)
。 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09年12月15日109忠法 查密字第CV02511 號函暨檢附客戶基本資料、帳戶000000 00000號交易明細(第32-52頁)
。(十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南市警歸偵字第00000000
0 7號卷附
: ⒈告訴人n○○之陳述、超商繳款證明、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 錄擷圖(第9-61頁)
。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2月4日〈109〉萬字第 810號函(第63-65頁)
。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12月9日發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 局函文(第67-68頁)
。 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10年1月5日110忠法查 密字第CU00267號函暨檢附之客戶基本資料、帳戶0000000 0000號交易明細(第69-94頁)
。 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文賢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 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 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第95-102頁)
。(十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北市警安分刑字第000000 0 376號卷附
: ⒈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09年12月23日109忠法 查密字第CV04734 號函暨檢附客戶基本資料、帳戶000000 00000號交易明細(第6-9頁)
。 ⒉鋭雄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2月4日字第0109120401號函(第 14-15頁)
。 ⒊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行109年11月24日彰嘉義字第000000 05號函暨檢附帳戶000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查詢(第17- 109頁)
。 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 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 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第126-130頁)。 ⒌被害人z○○之陳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心分行存摺封面 、交易明細影本、訊息紀錄、詐騙網站APP 頁面及網路銀 行交易明細翻拍照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 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第131-152 頁)。(十八)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竹縣湖警偵字第00000000 0 5號卷附
: ⒈告訴人v○○之陳述、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湖口派出 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LINE通訊軟體訊 息紀錄擷圖(第2-12頁)
。 ⒉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25日〈109〉萬字第 600號函(第13頁)
。 ⒊紅樂企業社109年10月6 日發予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 局函文(第14頁)
。 ⒋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第16頁)。(十九)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嘉民警偵字第1100007353號卷 附
: ⒈告訴人甲壬○○之陳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 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 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 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訊息紀錄擷 圖、網路銀行—臺幣轉帳明細擷圖、超商繳費證明單(第3- 8頁、第16-33頁)
。 ⒉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41-42 頁)
。 ⒊鋭雄科技有限公司110年2月18日第0000000000號函(第43 頁)
。 ⒋彰化商業銀行嘉義分行110年2月5日彰嘉義字第1100059 號函暨檢附開戶基本資料(第44-54頁)
。(二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中市警霧分偵字第000000 0 362號卷附
: ⒈告訴人甲申○○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 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告訴人甲申○○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 錄表(第4-14頁)
。 ⒉紅樂企業社109年10月7日發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 局函文(第21-22頁)
。 ⒊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9月11日〈109〉萬字第 507號函(第24頁)
。 ⒋安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函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函 文(第25-26頁)
。 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36-49 頁)
。 ⒍告訴人甲申○○提供臉書頁面、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 、購買點數及轉帳明細、超商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手 寫明細單匯款紀錄擷圖(第52-102頁)。(二一)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98號卷附: ⒈告訴人甲J○○之陳述(第20-25頁)。 ⒉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46-59 頁)
。 ⒊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1月18日匯字第0109111801號函 (第60-61頁)
。 ⒋告訴人甲J○○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受 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自動
櫃員機交易明細、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詐騙網站頁面 擷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受理各類案 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第71-74、84-87 、 91- 94、97-103、124-125頁)。(二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中市警五分偵字第000000 0 465號卷附
: ⒈告訴人巳○○之陳述( 第6-8頁)
。 ⒉渣打銀行網路銀行【臺幣存款轉帳】交易結果通知(第9 頁)
。 ⒊告訴人巳○○提供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臉書頁面擷圖 (第10-16頁)
。 ⒋渣打銀行網路銀行【臺幣存款轉帳】交易結果通知(第17 頁)
。 ⒌詐騙網站頁面擷圖(第18頁)
。 ⒍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 警示簡便格式表(第19-20頁)
。 ⒎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資訊與營運處109年10月22日(109 ) 星展帳發(明)字第00190號函暨檢附開戶人基本資料( 第21-23頁)
。 ⒏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1月18日匯字第0109111801號函 (第24頁)
。 ⒐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10年2月18日經中三字第11034504160 號書函暨檢附豪豪生技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第25-27頁)。 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30-53 頁)
。 ⒒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 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第56-57頁)。(二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投草警偵字第1090020809 號卷一卷附
: ⒈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戶00000000000號交易明細(第44-55 頁)
。 ⒉政麟科技實業有限公司109年9月16日政字第0109091601 號函(第81頁)
。 ⒊告訴人辛○○之陳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中山路 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 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網路銀行交易明細擷圖、LINE 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詐騙網站擷圖(第87-129頁)。 ⒋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0月7日匯字第0109100701號函( 第131頁)
。 ⒌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單(第132-133頁)
。 ⒍告訴人J○○之陳述、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受 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 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 格式表、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網路銀行臺幣活存 明細擷圖(第134-144頁)
。 ⒎警示帳戶設定資料(第145頁)
。 ⒏匯富科技有限公司109年10月20日匯字第0109102001號函 (第147頁)
。 ⒐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第148、151頁)。 ⒑告訴人甲天○○之陳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社口 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 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存摺封面 及交易明細影本、網路銀行交易明細擷圖、詐騙網站擷圖 ( 第152-171頁)
。 ⒒告訴人y○○之陳述、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公正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 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 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匯款紀錄翻 拍照片、詐騙網站、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擷圖、超商代 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聯、繳款憑證(第173-177、18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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