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易字,110年度,1808號
TPHM,110,上易,1808,202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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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上易字第1808號
上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呂侑星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
易字第558號,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緝字第328號),提起上訴,本院
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刑及沒收部分撤銷。
前開撤銷部分,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玖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審理範圍
(一)按「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 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但有關係之部分為無 罪、免訴或不受理者,不在此限」、「上訴得明示僅就判決 之刑、沒收或保安處分一部為之」,民國110年6月16日修正 公布,自同年月18日起施行之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1項、第 2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檢察官起訴上訴人即被告呂侑星(下稱被告)涉犯刑法第33 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繫屬原審法院日期為110年7月28日 ),經原審審理後,認被告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而判處罪刑,檢察官循告訴人許育勝(下稱告訴人)之請求 提起上訴,被告不服原判決亦提起上訴,於110年12月2日繫 屬本院,有原審法院110年11月30日新院嶽刑照110易558字 第037508號函上之本院收文戳章可憑(見本院卷第3頁), 是本案上訴之效力及其範圍,應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48條 規定判斷。觀諸檢察官上訴書(見本院卷第141頁),僅記 載不服原判決量刑之理由,且檢察官於本院110年12月16日 準備程序時復已表示:僅就量刑部分上訴,對犯罪事實、沒 收都沒有上訴等語(見本院卷第224頁),業已明示僅就判 決之刑提起上訴;至被告原雖表示對於原判決論罪科刑均表 不服,依法聲明上訴等語(見本院卷第143頁刑事聲明上訴 狀),惟其已於本院110年12月16日準備程序時陳稱:犯罪 事實沒有要上訴,量刑部分要上訴,希望和解判輕一點,沒 收部分就一起上訴,因我可能會跟告訴人和解等語(見本院



卷第225頁),業已明示僅就判決之刑、沒收部分提起上訴 ,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3項規定及修法理由,本院審理範 圍僅限於原判決所處之刑、沒收,不及於原判決所認定犯罪 事實、所犯法條(罪名)等其他部分,故此部分之認定,均 引用第一審判決書所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二、檢察官循告訴人請求提起上訴,上訴意旨略以:被告詐騙告 訴人之金額達新臺幣(下同)453萬9,000元,但迄今未賠償 予告訴人,甚未於法院所安排之時日出席與告訴人調解,顯 無賠償之意。且被告於本案偵審期間,又犯其他詐欺案件, 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下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 度偵字第12543號起訴在案,益徵被告並無悔過之心。綜觀 上情,原判決僅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10月,顯屬過輕。原判 決認事用法尚嫌未洽,告訴人亦請求檢察官上訴,請將原判 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等語。
三、被告上訴意旨略以:
(一)被告經查緝到案後,內心深感歉疚且悔不當初,被告願意坦 然承認犯罪及接受法律制裁,堪認被告犯後態度尚稱良好, 顯非頑劣之徒。又被告業已與告訴人道歉且有誠意達成和解 ,雙方並已達成和解條件之合意,以獲取告訴人諒解並願給 予被告改過自新之機會,被告實有誠意想要賠償告訴人損失 ,但礙於被告人在看守所中,舉凡要向友人借款或協商討論 如何還款條件等事宜,被告目前均無法與告訴人聯繫,而被 告配偶經濟能力有限,無法代被告賠償告訴人,則本案並非 被告故意不履行和解條件,而係因遭原審法院延長羈押而無 法踐行和解條件,堪予認定。請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 輕其刑,以啟自新。
(二)被告主觀上誠有履行和解條件之意思,但客觀上遭羈押於看 守所,基此緣故而無法履行和解條件,故被告主觀上並非故 意不履行本案之和解條件客觀之情況,徒以被告始終無法履 行告訴人所提出和解條件,致未能達成和解結果,判處其有 期徒刑1年10月,實有情輕法重之過苛,原審未審酌及此, 而量處重刑,亦有達反比例原則及理由不備之違法。(三)被告尚有配偶及兩名子女,此時正是亟需丈夫及父親照顧之 階段,且為家中經濟主要來源,以此情狀觀之,如被告因本 案而須入監服刑者,亦勢必使被告家中的經濟狀況頓時陷於 困頓。被告對於自身涉犯前揭犯行悔不當初,經受此教訓後 ,當知所警惕,絕不敢再犯。懇請審酌上情,並給予緩刑刑 宣告。如有需為法治教育或併課以相當金額之公益捐之要求 ,被告均願坦然接受並配合辦理,請斟酌個案具體情形,在 避免嚴刑峻罰情況下,施以法內存仁,而為妥適裁量臻致合



情、合理、合法之裁判結果,被告亦願支付相當金額捐款予 公益圑體,並願接受法治教育,以深植被告守法觀念,記取 本案教訓,確切明暸其行為之不當與危險性,以啟自新。(四)綜上,被告本案犯行,綜合審酌上情尚認情堪憫恕,按此仍 論以法定刑最低刑度,容有法重情輕之嫌,依法應得酌量減 輕其刑(刑法第59條參照)。惟原判決漏未審酌被告係因遭 羈押而無法履行和解條件,所為量刑顯不符比例原則、公平 原則。請本於比例、平等、罪刑相當等原則,參酌上情,並 審酌刑法第57條、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以保權益。並請 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諭知,以利被告能 工作賺取薪資兼負照顧扶養妻兒云云。
四、本院之判斷
(一)原審認定被告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且為接續 犯,僅論以一罪(見原判決第4頁事實及理由欄貳、二、㈠所 載),先予敘明。
(二)本案無刑法第59條規定適用
 1.按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 量減輕其刑,為刑法第59條所明定。又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 情狀可憫恕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固為法院依法得自由裁量 之事項,然非漫無限制,必須犯罪另有特殊之原因與環境, 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低度刑期尤 嫌過重者,始有其適用。是為此項裁量減刑時,必須就被告 全部犯罪情狀予以審酌在客觀上是否有足以引起社會上一般 人之同情,而可憫恕之情形,始稱適法(最高法院88年度台 上字第6683號判決意旨參照)。蓋此旨在避免嚴刑峻罰,法 內存仁,俾審判法官得確實斟酌個案具體情形,妥適裁量, 務期裁判結果,臻致合情、合理、合法之理想。 2.查被告所犯詐欺取財罪,其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而被告前曾於103年間 因涉犯詐欺案件,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 復因涉犯詐欺案件,於109年5月1日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以1 08年度偵字第12543號案件偵查起訴(業經原審法院以109年 度易字第483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年,現繫屬於本院以110年 度上易字第1153號案件審理中),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 卷可按(見本院卷第171至172頁),堪認本案並非被告第1 次因詐欺取財案件涉案(本案犯罪時間為自109年2月至109 年7月間),衡酌被告所為本案詐欺取財犯行之犯罪手段、 情節、告訴人受損害程度,且迄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 調解或取得諒解,賠償告訴人損失等情,殊難認有何特殊原 因或堅強事由,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而有情堪憫恕或



特別可原諒之處,並無量處法定最低度刑猶嫌過重之情,無 情輕法重之情形,不符刑法第59條規定,自無該條規定適用 。被告執前詞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云云,自屬無 據。
五、撤銷原判決關於刑及沒收部分之理由
(一)原審就被告所犯詐欺取財犯行所為量刑、沒收,固非無見。 惟查:(1)按量刑之輕重,固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 量之事項,惟仍應受比例原則及公平原則之限制,以符罪刑 相當之原則,否則其判決即非適法。所稱之比例原則,指行 使此項職權判斷時,須符合客觀上之適當性、相當性與必要 性之價值要求,不得逾越此等特性之程度,用以維護其均衡 ;而所謂平等原則,非指一律齊頭之平等待遇,應從實質上 加以客觀判斷,倘條件有別,應本乎正義理念,分別適度量 處,禁止恣意為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4568號判決意 旨參照)。而量刑是否正確或妥適,端視在科刑過程中對於 各種刑罰目的之判斷權衡是否得當,以及對科刑相關情狀事 證是否為適當審酌而定。而法院為刑罰裁量時,除應遵守平 等原則、保障人權之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以及刑法所 規定之責任原則,與各種有關實現刑罰目的與刑事政策之規 範外,更必須依據犯罪行為人之個別具體犯罪情節、所犯之 不法與責任之嚴重程度,以及行為人再社會化之預期情形等 因素,在正義報應、預防犯罪與協助受刑人復歸社會等多元 刑罰目的間尋求平衡,而為適當之裁量。觀諸原判決量刑理 由載稱「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 法獲取金錢,僅因缺錢花用,竟施詐術使告訴人陷於錯誤, 而取得上開財物,其濫用告訴人對被告之善心,漠視法紀且 不尊重他人財產權,並使告訴人蒙受重大損失,實值非難; 惟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兼衡其自述高中畢業 之智識程度、羈押前擔任廚師工作,月薪5萬元,尚有妻子 及兩名子女待其扶養之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203頁至第204 頁),及被告雖有和解意願,然因始終無法履行告訴人所提 出之和解條件,致未能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 示之刑」等語(見原判決第4至5頁事實及理由欄貳、二、㈡ 所載),惟被告於本案詐欺告訴人金額既高達400多萬元, 對告訴人所造成損害顯然非輕,被告於原審、本院審理期間 雖曾表示欲返還告訴人款項,然其迄今並未返還分毫,再縱 或因其在押之故行動自由受限,亦非不得委由家人(父母、 配偶)代為處理和解、調解事宜,以彌補告訴人所受損失, 然被告除一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外,別無其他具體行動,迄 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犯後態度上



無從為其有利之考量,原審於此情況下僅判處有期徒刑1年1 0月刑度,二者間顯然不成比例,評價有所不足,有過輕之 情,亦有違罪刑相當原則;(2)沒收部分,被告本案詐欺金 額合計應為449萬4,000元,原判決就此部分計算有誤(詳後 述)而諭知未扣案犯罪所得453萬9,000元沒收、追徵,亦有 未洽。被告執前詞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適用,且稱其有與 告訴人和解之意,請求從輕量刑,且就沒收部分一併提起上 訴云云,雖無理由,然檢察官循告訴人請求提起上訴,主張 原審量刑過輕,指摘原判決量刑不當等語,則為有理由,且 原判決此部分亦有前開可議之處,自屬無可維持,就此等部 分應予以撤銷改判。
(二)量刑  
爰審酌被告正值青壯,竟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金錢,僅因缺 錢花用,即施用詐術使告訴人陷於錯誤,而取得上開財物, 顯然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又被告所為本案詐欺取 財犯行,雖以接續犯論而僅判處一詐欺取財罪,惟其對告訴 人所施用詐術行為實際上多達數百次,詐欺時間復長達數月 (自109年2月間起至109年7月間止),使告訴人受有多達40 0多萬元損失,犯罪情節難認輕微,被告迄今猶未將所詐取 財物返還告訴人或賠償告訴人,反藉詞須具保停止羈押始能 變賣物品返還,一再推託,難認有和解誠意,所為實值非難 ,酌以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兼衡其素行、犯罪動機、 目的、手段、自陳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本案發生時擔任廚 師工作,月收入約4萬多元之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230頁) 等一切情狀,並參酌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所表示量刑意見( 檢察官請求量處有期徒刑2年10月以上),量處如主文第2項 所示之刑。
(三)沒收
1.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 者,依其規定」、「前2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 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2.就原判決附表二編號105所示部分,依原判決附表二說明3以 觀,應係5,000元,然該附表編號105「匯款金額」欄仍列載 為5萬元,顯係誤載,據此,附表二犯罪所得合計應為246萬 7,100元,原判決誤算為251萬2,100元,顯有違誤。 3.據上,被告為本案詐欺取財犯行,合計詐得449萬4,000元( 計算式: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合計為246萬7,100元;加上附 表三所示犯罪所得合計為202萬6,900元,總計為449萬4,000 元),既無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第38條之2第2項所定情形



,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諭知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六、不予緩刑宣告之理由
按「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 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2年以上5年以下之 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 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 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刑法第74條第1項定有明文 。查被告所為本案犯行,業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顯 與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要件不符,自無從宣告緩刑,是被 告執前詞請求緩刑宣告云云,難認有據,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73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啟村提起公訴,檢察官孫立婷提起上訴,檢察官林宏松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何俏美
法 官 葉乃瑋
法 官 黃紹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顏淑華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55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呂侑星 
選任辯護人 劉昌樺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緝字第328



號),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呂侑星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參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呂侑星(另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嫌部分,由檢察官另分案偵 辦)與蔡若亞(所涉詐欺罪嫌部分,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 分確定)為夫妻關係,呂侑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 欺取財之接續犯意,於民國109年2月13日晚間11時41分許, 假藉蔡若亞名義以網路假交友之方式在聊天室上認識許育勝 ,自此即向許育勝分別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 、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需要許育勝之借款幫助,並 傳送蔡若亞之國民身分證及蔡若亞申辦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 0000000000號帳戶存簿之照片取信許育勝,致許育勝陷於錯 誤,分別於附表二所示時間,匯款如附表二所示金額至蔡若 亞前開帳戶。呂侑星又承前犯意,先分別假藉償還租車費用 、投資及玩線上遊戲等理由,各向其租用車號000-0000號白 色賓士租賃車之杜拜車業租賃公司之負責人吳宥鋐及在網路 遊戲三國群英傳M上認識之網友謝恩通、鄭宛珊、李以喬、 李哲詮、黃亦棋、王琮堯黃振軒陳勝森等9人(所涉幫 助詐欺罪嫌部分,另由警方偵辦中)取得如附表一所示銀行 帳戶之帳號,再以附表三所示之詐騙方法傳送予許育勝,致 許育勝陷於錯誤,於附表三所示時間,匯款如附表三所示款 項至吳宥鋐謝恩通、鄭宛珊、李以喬、李哲詮、黃亦棋、 王琮堯黃振軒陳勝森等9人之如附表一所示銀行帳戶, 且以附表三所示之理由,用已償還吳宥鋐謝恩通、鄭宛珊 、李以喬、李哲詮、黃亦棋、王琮堯黃振軒陳勝森等9 人之欠款、投資款,若有餘款再使其等轉匯至蔡若亞上開帳 戶;另自109年2月18日起,假藉蔡若亞名義傳送其假冒律師 之對話錄音檔許育勝,並提供其聯絡電話許育勝,再分 飾假扮蔡若亞之委任律師,自稱為張清雄律師事務所之受雇 律師以取信許育勝,並於109年7月11日上午9時許,在高雄 市文信路與南屏路口之7-11便利商店前,駕駛向吳宥鋐承租 之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前來與許育勝會面, 向許育勝佯稱:因為蔡若亞有很多債務的問題,必須先把銀 行債務解除,銀行才能開通他的帳戶云云,另於109年7月27 日上午9時30分許,在高雄市漢來飯店萊爾富便利超商前



呂侑星仍駕駛前開賓士車前來與許育勝會面,復向許育勝 佯稱:蔡若亞委任其與銀行協商,銀行想要以律師事務所的 名義去跟法院協商,目的要解開蔡若亞的帳戶云云,許育勝 此時發覺呂侑星穿著與談吐與一般律師有異,發覺遭詐騙, 方報警究辦,始循線查獲上情,期間呂侑星共計詐取新臺幣 (下同)453萬9,000元(起訴書誤載為462萬9,000元,業據 公訴檢察官當庭更正為453萬,9000元)之不法利益。二、案經許育勝訴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報請臺灣新竹地 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壹、程序部分:
被告呂侑星犯本件之罪,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亦非高等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 ,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經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辯護人及 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進行簡式審判程 序,是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 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 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呂侑星於本院審理時自白認罪(見 本院卷第166頁、第184頁、第197頁、第203頁),核與證人 即告訴人許育勝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1 3頁至第14頁、第161頁背面至第163頁、110偵緝328卷第64 頁、第73頁至第74頁)、證人即另案被告謝恩通於警詢時之 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15頁至第16頁)、證人即另案被告 鄭宛珊於警詢時之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17頁至第18頁) 、證人即另案被告吳宥鋐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見110偵2 241卷第19頁至第20頁、第128頁背面至第129頁)、證人即 另案被告李以喬於警詢時之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21頁至 第22頁)、證人即另案被告李哲銓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 見110偵2241卷第23頁至第24頁、第163頁背面至第164頁) 、證人即另案被告黃奕棋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見110偵2 241卷第25頁至第26頁、第164頁正面)、證人即另案被告王 琮堯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27頁至第28 頁、第163頁)、證人即另案被告黃振軒於警詢及偵訊時之 證述(見110偵2241卷第29頁至第30頁、第164頁背面至第16 5頁)、證人即另案被告陳勝森於警詢及偵訊時之證述相符 (見110偵2241卷第31頁至第34頁、第164頁),此外,復有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偵查隊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



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 專線紀錄表及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告訴人許 育勝之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號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中 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帳號0000000號之查詢12個 月交易/彙總登摺明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 號帳號0000000號之查詢12個月交易/彙總登摺明細、局號00 00000號帳號0000000號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合作金庫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綜合存款存摺封面及內頁、玉山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玉山銀行帳號00000000000 00號存戶交易明細、凱基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及 內頁、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中國信 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之存款交易明細、LINE通訊軟體 訊息列印資料及檢察官110年4月29日勘驗筆錄等件在卷可佐 (見110偵2241卷第47頁至第63頁、第64頁、第65頁、第65 頁背面至第72頁、第73頁背面、第74頁至第76頁、第77頁、 第78頁至第79頁、第80頁至第85頁、第86頁、第87頁至第99 頁、第156頁至第159頁、110偵緝328卷第73頁背面至第74頁 、第91頁至第112頁),足認被告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 。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 論科。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呂侑星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 按所謂接續犯,係指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 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 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 ,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 ,較為合理,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 號判決意旨足參)。查被告主觀上基於單一犯意,於附表二 及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密接時間內,對同一告訴人許育勝, 先後多次施詐術,致告訴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犯罪手法 相同,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難以強行分割,在刑法評 價上,侵害同一法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為接續 犯,應僅以一罪論。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金 錢,僅因缺錢花用,竟施詐術使告訴人陷於錯誤,而取得上 開財物,其濫用告訴人對被告之善心,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 人財產權,並使告訴人蒙受重大損失,實值非難;惟被告犯 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兼衡其自述高中畢業之智識程 度、羈押前擔任廚師工作,月薪新臺幣(下同)5萬元,尚 有妻子及兩名子女待其扶養之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203頁



至第204頁),及被告雖有和解意願,然因始終無法履行告 訴人所提出之和解條件,致未能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 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 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 ,本案被告為上開詐欺取財犯行,合計詐得453萬9,000元( 計算式: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合計為251萬2,100元;加上 附表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合計為202萬6,900元,總計為453萬9 ,000元),為被告之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 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之,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 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至「追徵」為沒收不能或不宜時之 替代措施,性質上為檢察官之執行方法,將舊制之追徵、抵 償、追繳等方法統一稱為「追徵」,此不僅包括沒收原物為 金錢以外之其他財物而不能或不宜沒收時,亦包括沒收原物 為金錢而不能或不宜沒收時,均得宣告以追徵方法替代,至 於實際執行上究應如何以金錢繳納或金錢以外之其他財產抵 充,則由檢察官依具體情況執行之,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啟村提起公訴,檢察官孫立婷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華澹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 書記官 吳羽君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編號 提供帳戶者 申辦銀行 帳號 備註 1 吳宥鋐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2 謝恩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3 鄭宛珊 玉山國際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0號 4 李以喬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0號 5 李哲銓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6 黃亦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7 王琮堯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0號 8 黃振軒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00號 9 陳勝森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000-000000000000號
附表二:
編 號 被害人 匯入帳戶 匯款時間(民國) 匯款金額(新臺幣) 備註 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3日凌晨0時1分許 2萬元 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3日上午8時17分許 5,000元 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3日上午10時53分許 8,000元 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5日上午4時4分許 5,000元 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5日上午8時20分許 3,000元 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5日晚間9時30分許 2萬2,000元 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6日上午11時5分許 1萬8,000元 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7日上午10時13分許 2萬6,000元 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8日凌晨1時25分許 6,000元 1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8日上午10時6分許 3萬元 1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日凌晨2時40分許 2萬元 1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日中午12時48分許 2萬元 1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日下午1時2分許 2萬元 1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日下午4時24分許 1萬元 1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3日下午5時35分許 7萬元 1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4日上午9時38分許 1萬元 1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4日下午3時33分許 1萬元 1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4日晚間9時51分許 1萬元 1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5日下午4時50分許 5萬元 2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5日下午5時22分許 1,000元 2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5日晚間9時28分許 1萬元 2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7日下午4時9分許 5,000元 無褶存款 2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9日下午3時32分許 1萬5,000元 2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0日上午10時36分許 1萬5,000元 2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0日晚間7時57分許 1萬2,400元 2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1日凌晨2時17分許 2,000元 2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1日上午4時13分許 4,000元 2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1日下午2時45分許 1萬5,000元 2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1日下午5時46分許 5,000元 3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2日上午10時28分許 2萬元 3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3日上午8時55分許 1萬元 3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6日上午9時 5萬元 3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8日上午9時13分許 1萬元 3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19日晚間7時1分許 2,000元 3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1日凌晨1時8分許 8,000元 3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2日晚間6時50分許 1萬3,000元 3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2日晚間9時21分許 3,000元 3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3日上午5時52分許 4,000元 3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3日上午10時49分許 2萬元 4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3日中午12時54分許 1萬元 4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4日下午4時52分許 1萬元 4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25日下午5時56分許 3萬8,000元 4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30日上午11時33分許 7,000元 4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3月30日上午11時33分許 1萬元 4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日上午11時55分許 1萬7,000元 4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11日中午12時11分許 1萬元 4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12日晚間9時11分許 3,000元 4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12日晚間11時10分許 2,000元 4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13日上午10時39分許 8,000元 5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0日上午9時14分許 5萬元 5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0日上午9時25分許 4,000元 5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4日晚間7時45分許 1萬5,000元 5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8日上午11時37分許 1萬元 5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28日中午12時26分許 4,500元 5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4月30日上午7時51分許 3萬2,400元 5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日上午8時39分許 2萬元 5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日下午2時54分許 1萬元 5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4日下午1時37分許 5萬元 5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4日下午1時37分許 4萬7,000元 6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5日中午12時15分許 5萬元 6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5日中午12時15分許 3萬5,000元 6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6日晚間6時17分許 1萬2,000元 6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7日凌晨1時44分許 1,000元 6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7日上午8時44分許 5,000元 6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7日下午4時43分許 2萬5,000元 6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8日上午9時35分許 1萬3,000元 6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9日下午5時許 1萬9,000元 6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0日下午1時14分許 1萬3,000元 6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0日晚間8時3分許 7,500元 7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0日晚間10時29分許 5,000元 7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3日下午1時23分許 3萬4,000元 7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4日晚間7時21分許 2萬3,000元 7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5日上午11時12分許 2萬元 7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8日上午11時49分許 5,000元 7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19日晚間8時16分許 1萬3,000元 7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20日下午3時36分許 2,000元 7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20日下午4時52分許 8,000元 7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21日晚間7時58分許 2萬元 7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22日上午8時33分許 1萬5,000元 8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5月26日下午5時17分許 5,000元 8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5日下午3時37分許 8,000元 8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6日下午2時28分許 3,000元 8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1日晚間6時8分許 5,000元 8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1日晚間7時11分許 1萬5,000元 8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2日上午4時58分許 1萬5,000元 8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2日上午7時59分許 1萬5,000元 8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3日下午4時7分許 2萬2,000元 8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4日中午12時40分許 4萬元 8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5日晚間6時39分許 9,000元 9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5日晚間9時56分許 2萬元 9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6日下午4時8分許 2萬元 9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7日上午8時39分許 3萬元 9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8日中午12時38分許 5,000元 9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8日下午5時57分許 5,000元 9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9日上午7時10分許 3,800元 9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19日下午1時12分許 3萬元 9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0日中午12時4分許 3萬元 9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0日晚間6時7分許 5,000元 9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1日下午5時28分許 1萬5,000元 10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2日中午12時34分許 5,000元 10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3日中午12時17分許 1萬元 10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3日中午12時17分許 5,000元 10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4日下午4時12分許 2萬元 10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6日凌晨0時43分許 1,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5 10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2日上午11時許 5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6 10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2日上午11時許 1萬3,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7 10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7日上午11時40分許 3萬7,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8 10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8日晚間8時41分許 1,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9 10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6月29日下午3時17分許 5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0 11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1日中午12時4分許 2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1 11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1日下午1時22分許 2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2 11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日上午10時59分許 2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3 113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4日凌晨0時22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4 114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4日晚間11時35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5 115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5日上午10時23分許 1萬3,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6 116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5日晚間6時52分許 3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7 117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4日晚間11時6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8 118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5日上午11時9分許 4,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19 119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5日下午1時11分許 2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0 120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6日下午3時30分許 2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1 121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7日上午11時47分許 3萬5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2 122 許育勝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 109年7月27日晚間10時31分許 3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3 123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4日凌晨1時8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4 124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4日上午10時13分許 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5 125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5日下午3時24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6 126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6日下午5時51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7 127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7日凌晨2時20分許 2,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8 128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7日上午10時44分許 6,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29 129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7日下午1時許 5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0 130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7日下午1時8分許 4萬7,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1 131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7日下午4時15分許 3萬2,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2 132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下午1時34分許 5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3 133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下午1時35分許 2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4 134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下午1時35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5 (無褶存款) 135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下午1時35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6 136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晚間8時49分許 10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7 137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8日晚間8時50分許 3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8 138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9日凌晨0時46分許 1萬4,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39 139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19日晚間9時55分許 3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40 (無褶存款) 140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0日凌晨0時5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41 (無褶存款) 141 許育勝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109年2月20日上午8時58分許 3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42 說明: 1.觀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見110偵2241卷第73頁),109年6 月15日告訴人匯入蔡若亞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之上開帳戶僅有一筆9,000元及一筆2萬元即編號89、編號90,9,000元匯款在前,2萬元匯款在後,顯然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89所記載之2萬元為誤載,故應更正為9,000元。 2.再參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見110偵2241卷第95頁),109年6月24日告訴人僅匯入一筆2萬元至蔡若亞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開帳戶內,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3及編號104,匯款時間相同,金額皆為2萬元,顯然為重複列計,應刪除其中一筆,故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4應予刪除,原附表二編號105至142之編號,依序更正編號為附表二編號104至141。   3.又依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見110偵2241卷第94頁),109年6月22日告訴人匯入蔡若亞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開帳戶內,僅有一筆5,000元之紀錄,原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06所記載之5萬元,顯為誤載,應更正為5,000元,又因前述2.編號調整,原編號106應更正為編號105。    4.以上誤載及贅載部分,業經公訴人於本院準備程序時當庭更正如上所示(見本院卷第165頁)   5.犯罪所得合計為251萬2,100元。 




附表三:
編號 匯入帳戶者 詐騙方法 時間(民國) 金額(新臺幣) 備註 1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2日凌晨1時38分許 1萬元 2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14日下午3時3分許 2萬2,000元 3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15日晚間10時13分許 5,000元 4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16日下午2時33分許 3萬元 5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20日晚間8時24分許 3萬元 6 吳宥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吳宥鋐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吳宥勝佯稱:欲清償前開車號000-0000號白色賓士租賃車之租車費用云云,藉以免除租金債務。 109年3月21日下午3時7分許 2萬5,000元 7 謝恩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謝恩通上開帳戶,再由蔡若亞自稱「呂孟函」,並以暱稱「星」向網路遊戲戰地之王之網友謝恩通佯稱:欲清償之借款云云,藉以免除債務。 109年2月23日下午4時許。 2萬元 8 鄭宛珊玉山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鄭宛珊上開帳戶,再由蔡若亞向債權人即鄭宛珊前夫胡大中佯稱:欲清償之借款云云,藉以免除胡大中對鄭宛珊之贍養費債務。 109年2月29日晚間6時51分許。 1,000元 9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3日晚間10時5分許。 1萬元 10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5日下午1時36分許。 5萬元 11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6日上午10時59分許。 1萬4,000元 12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6日晚間11時44分許。 3,000元 13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7日下午1時1分許。 7,000元 14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30日下午3時41分許。 1萬5,000元 15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30日晚間11時46分許。 5,000元 16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31日晚間9時41分許。 1萬5,000元 17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日下午3時14分許。 1,000元 18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3日下午4時2分許。 1萬6,000元 19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3日晚間10時7分許。 5,500元 20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4日下午4時11分許。 5,000元 21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5日下午4時36分許。 1萬5,000元 22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6日晚間6時29分許。 3萬元 23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6日晚間6時30分許。 3萬元 24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8日上午7時56分許。 2萬元 25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8日下午2時15分許。 1萬5,000元 26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11日上午10時46分許。 4,000元 27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11日中午12時39分許。 1萬2,500元 28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11日下午5時58分許。 1萬1,000元 29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2日中午12時28分許。 1萬元 30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2日下午3時30分許。 2萬元 31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今金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2日晚間8時29分許。 1萬2,000元 32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6日下午3時16分許。 1萬元 33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6日下午5時17分許。 5,000元 34 李以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以喬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以喬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以喬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6日凌晨0時39分許。 2萬元 35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8日上午10時11分許。 1,200元 36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8日晚間10時59分許。 1,300元 37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29日下午3時13分許。 1萬元 38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3月31日上午11時5分許。 4,000元 39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日晚間10時43分許。 1,400元 40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2日晚間10時41分許。 1萬元 41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3日晚間6時12分許。 2萬9,000元 42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4日下午1時8分許。 1萬1,000元 43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4日晚間7時6分許。 5,000元 44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5日晚間9時33分許。 6萬元 45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6日下午3時7分許。 1萬元 46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6日晚間8時13分許。 2萬元 47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6日晚間10時7分許。 4,000元 48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6日晚間10時11分許。 1萬5,000元 49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7日晚間11時42分許。 2萬1,000元 50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18日晚間6時38分許。 2萬5,000元 51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20日晚間10時32分許。 6,000元 52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27日晚間11時37分許。 3,000元 53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28日晚間9時27分許。 3萬元 54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30日下午1時4分許。 5,000元 55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4月30日晚間11時14分許。 1,000元 56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日晚間7時4分許。 1萬3,000元 57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3日晚間8時54分許。 2萬2,000元 58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3日晚間8時53分許。 4,000元 59 李哲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李哲銓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李哲銓佯稱:身上有現金想要儲值遊戲,怕存到自己帳戶會被老婆發現,想借用帳戶匯款,再以遊戲所賺理由匯回其自己帳戶云云,再由李哲銓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8日上午10時25分許。 1萬5,000元 60 黃亦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亦棋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亦棋佯稱:之前外匯投資獲利會會到其帳戶云云之方式免除應給付黃亦棋獲利之債務。 109年5月14日下午1時44分許。 1萬元 61 黃亦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亦棋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亦棋佯稱:之前外匯投資獲利會會到其帳戶云云之方式免除應給付黃亦棋獲利之債務。 109年5月14日下午2時46分許。 1萬5,000元 62 黃亦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亦棋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亦棋佯稱:之前外匯投資獲利會會到其帳戶云云之方式免除應給付黃亦棋獲利之債務。 109年5月15日下午4時59分許。 2萬元 63 黃亦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亦棋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亦棋佯稱:之前外匯投資獲利會會到其帳戶云云之方式免除應給付黃亦棋獲利之債務。 109年5月18日。 2萬5,000元 64 黃亦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亦棋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亦棋佯稱:之前外匯投資獲利會會到其帳戶云云之方式免除應給付黃亦棋獲利之債務。 109年5月19日。 3萬2,000元 65 王琮堯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王琮堯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王琮堯佯稱:之前偷拿老婆的錢儲值遊戲,要把錢會回老婆帳戶,其轉帳額度已滿,無法直接轉入,想借用帳戶匯款,再請以無褶存款方式匯回其老婆帳戶帳戶云云,再由王琮堯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17日下午5時50分許。 5,000元 66 王琮堯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王琮堯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王琮堯佯稱:之前偷拿老婆的錢儲值遊戲,要把錢會回老婆帳戶,其轉帳額度已滿,無法直接轉入,想借用帳戶匯款,再請以無褶存款方式匯回其老婆帳戶帳戶云云,再由王琮堯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18日下午4時45分許。 5,000元 67 王琮堯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王琮堯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王琮堯佯稱:之前偷拿老婆的錢儲值遊戲,要把錢會回老婆帳戶,其轉帳額度已滿,無法直接轉入,想借用帳戶匯款,再請以無褶存款方式匯回其老婆帳戶帳戶云云,再由王琮堯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0日晚間7時許。 2萬元 68 王琮堯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王琮堯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王琮堯佯稱:之前偷拿老婆的錢儲值遊戲,要把錢會回老婆帳戶,其轉帳額度已滿,無法直接轉入,想借用帳戶匯款,再請以無褶存款方式匯回其老婆帳戶帳戶云云,再由王琮堯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5月21日晚間11時26分許。 5,000元 69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日上午11時44分許。 5,000元 70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日上午11時46分許。 1萬元 71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4日晚間10時許。 5,000元 72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5日中午12時21分許。 1萬2,000元 73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6日下午5時39分許。 7,000元 74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7日晚間10時54分許。 1萬元 75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8日上午6時56分許。 5,000元 76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8日上午9時16分許。 5,000元 77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0日中午12時54分許。 3萬6,000元 78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1日上午6時59分許。 1萬4,000元 79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1日下午5時27分許。 1萬5,000元 80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1日晚間11時37分許。 3萬元 81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2日中午12時44分許。 3萬元 82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2日晚間11時47分許。 5,000元 83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4日上午6時16分許。 8,000元 84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16日晚間7時53分許。 1萬2,000元 85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30日下午4時28分許。 8,000元 86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3日晚間6時26分許。 5,000元 87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6日晚間7時57分許。 1萬元 88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7日下午5時36分許。 8萬元 89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7日晚間9時52分許。 5,000元 90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9日中午12時22分許。 10萬元 91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9日晚間10時37分許。 5萬元 92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0日晚間8時52分許。 1萬7,500元 93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1日下午6時44分許。 8,000元 94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2日凌晨1時6分許。 1萬元 95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監護權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2日晚間8時51分許。 1萬元 96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3日上午5時13分許。 4,000元 97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3日上午8時55分許。 2萬元 98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4日上午11時47分許。 3萬5,000元 99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4日晚間9時28分許。 1萬500元 100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6日中午12時42分許。 2萬6,000元 101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7日晚間7時21分許。 4萬元 102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8日晚間6時24分許。 2萬元 103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王琮堯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8日晚間10時39分許。 1萬元 104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9日中午12時17分許。 3萬元 105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9日下午2時34分許。 3萬元 106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1日下午1時44分許。 2萬元 107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4日下午2時48分許。 1萬元 108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1日晚間9時49分許。 1萬2,000元 109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凌晨4時41分許。 1萬元 110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上午11時11分許。 5萬元 111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下午2時19分許。 6,000元 112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下午4時14分許。 1,400元 113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下午2時15分許。 2,600元 114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2日晚間7時43分許。 2萬元 115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3日上午11時11分許。 1,000元 116 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24日下午3時3分許。 3萬3,000元 117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30日上午9時27分許。 1萬元 118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6月30日上午10時22分許。 1萬5,000元 119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4日凌晨0時14分許。 2萬5,000元 120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監護權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6日下午3時26分許。 2萬5,000元 121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3日中午12時17分許。 2萬元 122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5日晚間10時10分許。 1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23 123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6日上午10時1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24 124 黃振軒台新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黃振軒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黃振軒佯稱:要支付買賣遊戲幣款項或投資外匯之獲利云云,再由黃振軒匯回呂侑星指定之蔡若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方式詐取財物。 109年7月16日晚間10時21分許。 1萬元 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25 125 陳勝森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 由呂侑星假冒蔡若亞向告訴人許育勝佯稱:因打官司亟需周轉、生活費不足、償還銀行債務等理由需款甚急,指定匯入陳勝森上開帳戶,再由呂侑星以LINE通訊軟體程式向網路遊戲三國群英傳M網友陳勝森佯稱:要償還投資外匯之損失云云,陳勝森再將款項領出。 109年7月24 2萬5,000元 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26 說明: 1.觀告訴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之查詢12個月交易/彙總登摺明細(見110偵2241卷第67頁),109年7月7日告訴人匯入證人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僅一筆5,000元,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89所記載之    1萬,5000元顯為誤載,應更正為5,000元。 2.再參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見110偵2241卷第96頁),109年7月4日告訴人僅匯入一筆2萬5,000元至黃振軒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內,原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19及編號122,匯款時間相同,金額皆為2萬5,000元,顯然為重複列計,應刪除其中一筆,故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22應予刪除,原附表三編號123至126之編號,依序更正編號為附表三編號122至125。   3.以上誤載及贅載部分,業經公訴人於本院準備程序時當庭更正如上所示(見本院卷第165頁)   4.犯罪所得合計為202萬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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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