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板橋簡易庭(民事),板小字,111年度,3392號
PCEV,111,板小,3392,2023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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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1年度板小字第3392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訴訟代理人 張毓麟
官俊利
盧松永
被 告 張月華




張林寶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8月15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陸仟陸佰捌拾陸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萬陸仟陸佰捌拾陸元為原告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許珮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宜宣
附錄:
一、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 理由,不得為之。
二、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5:




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三、民事訴訟法第471條第1項:(依同法第436條之32第2項規定 於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準用之)
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上訴人應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 內,提出理由書於原第二審法院;未提出者,毋庸命其補正 ,由原第二審法院以裁定駁回之。
附表:  
編號 請求金額 (新臺幣) 利息 違約金 期 間 (民國) 年利率 期 間 (民國) 年利率 1 1,312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2 1,056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3 1,079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4 1,080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5 1,387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6 1,387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7 1,386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8 1,386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9 1,805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10 1,805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11 1,805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12 1,198元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9%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 0.0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 1.9% 自111年2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19% 自111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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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