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字,111年度,91號
TNHV,111,上,91,202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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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上字第91號
上 訴 人 洪騰
被上訴人 李筱峰
訴訟代理人 魏千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
國111年1月27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110年度訴字第
472號),提起上訴,本院於111年10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
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分別於附表一所示之日期(原審漏載110年3月28日),以其所有「埔農」臉書個人帳號,張貼如附表一至五所示貼文,並將該等文章設為公開狀態,使不特定第三人得以共見共聞,上訴人上開行為足以使不特定網路瀏覽者誤認被上訴人品行不端,貶損被上訴人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使被上訴人感到莫大之侮辱及精神痛苦。上訴人所張貼之文章,除民國109年8月24日及109年8月26日之貼文因內容違反臉書使用規則,已遭臉書公司封鎖外,其餘貼文迄今仍未移除,且事後毫無悔意,持續在臉書公開侮辱被上訴人,於本件訴訟中提出之答辯狀仍以「睜眼說瞎話」、「華奴化」、「認盜作祖」、「可恥」、「齷齪自以為高級」、「罪大惡極」、「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禽獸不如」、「可惡至極」、「汙衊祖先」、「賣國求虛榮」、「呆奴化」、「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等語辱罵被上訴人,致被上訴人受有名譽權之損害,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賠償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之本息,並應將如附表二所示之貼文永久刪除(原審認上訴人如附表二、三所示之貼文內容侵害被上訴人名譽權,附表三所示部分貼文業已刪除,判命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10萬元本息,並應將附表二所示臉書貼文內容永久刪除,駁回被上訴人其餘之訴,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聲明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則未提起上訴)。並答辯聲明:上訴駁回。二、上訴人則以:被上訴人是現今臺灣主體史觀的創立者與推行 者,影響了當今臺灣歷史教育與價值觀,禍害深遠,上訴人 才不得不出面糾正。被上訴人對於上訴人舉出之事實與證據 ,從來不敢否認,也沒有反駁,且於104年5月17日承認「非 常具體,很有說服力」,並表示「埔農愛深責切,深深感謝 」、「很佩服」,並誓言「為了謹慎小心,決定少寫文章思 過」等語。上訴人對被上訴人指責「睜眼說瞎話」、「華奴 化」、「認盜作祖」、「可恥」、「齷齪自以為高級」、「 禽獸不如」、「罪大惡極」、「假漢人‧假華人」、「臉皮 厚比城牆」、「齷齪自以為高級」、「無恥至極」、「愚蠢 的罪惡」、「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鄙視祖先 」、「污衊祖先」、「污衊福爾摩沙」、「賣國求虛榮」、 「惡毒謊言」、「積非成奴」、「福爾摩沙之恥」,均係根 據事實與證據,既是證據確鑿而為真實,被上訴人之請求應 無理由云云,資為抗辯。並上訴聲明:㈠原判決關於主文第 一項所命給付、第二項所命臉書貼文刪除部分,及所命給付 假執行之宣告暨該部分訴訟費用負擔之裁判均廢棄。㈡上開 廢棄部分,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為:
㈠「埔農」之臉書帳號為上訴人所申設。
㈡如附表二、三所示貼文內容,為上訴人在臉書所為貼文。 四、兩造爭執事項:
被上訴人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非財產上損害 10萬元本息是否適當?並請求以刪除如附表二所示臉書貼文內 容之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有無理由?
五、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 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 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次按事實陳述本身 涉及真實與否,雖其與言論表達在概念上偶有流動,有時難 期涇渭分明,若言論係以某項事實為基礎,或發言過程中夾 論夾敘,將事實敘述與評論混為一談,在評價言論自由與保 障個人名譽權之考量上,仍應考慮事實之真偽,倘行為人所 述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之社會評價而侵害他人名譽,而行為人 又未能證明所陳述事實為真,縱令所述事實係轉述他人之陳 述,如明知他人轉述之事實為虛偽或未經相當查證即公然轉 述該虛偽之事實,而構成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之名譽,仍應 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169號 判決意旨參照)。
 ㈡查如附表二、三所示之臉書貼文內容,雖可略察上訴人係就 臺灣文史所持觀點與被上訴人不同,而提出批判,然就貼文 前後文觀之,其中夾論夾敘以「無恥」、「禽獸不如」、「 齷齪」、「罪大惡極」、「罪無可赦」等偏激不堪之字句, 已脫離其解釋臺灣史之範圍,且與解釋臺灣史顯無關連之語 詞僅係對被上訴人個人品格進行貶抑之謾罵,難認上訴人是 針對與公眾利益有關之事項表達意見或作評論,應認上訴人 之動機僅以毀損被評論人之名譽為唯一之目的,無從評論其 為善意。再者,上訴人於系爭臉書貼文內夾敘如附表二、三 所示內容之行為,亦足以貶抑被上訴人之名譽、人格地位及 社會評價,是認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於系爭臉書貼文夾敘如 附表二、三所示內容侵害其名譽乙節,洵屬有據,堪以採信 。
 ㈢上訴人雖辯以其所述均為事實云云,然「無恥」、「禽獸不如」、「齷齪」、「罪大惡極」、「罪無可赦」等語詞,屬主觀之評價性語詞,無從被驗證真偽,性質上應屬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上訴人指摘被上訴人「無恥」、「禽獸不如」、「齷齪」、「罪大惡極」、「罪無可赦」之意見表達,未附具其評論所根據之事實或評論的事實,難認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即屬不法。 ㈣按人格權受侵害時,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 賠償或慰撫金。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 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 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 法第18條第2項、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分 別定有明文。所謂相當,應以實際加害情形與其名譽影響是 否重大,及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加害人經濟狀況等關係定之 (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221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慰藉金 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 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 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以 人格權遭遇侵害,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而請求慰藉金之賠償



,其核給之標準,須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經濟狀 況、加害程度、受損情況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 查上訴人以系爭臉書貼文夾敘附表二、三所示內容以「無恥 」、「禽獸不如」、「齷齪」、「罪大惡極」、「罪無可赦 」等負面貶抑之詞辱罵被上訴人,業已不法侵害被上訴人之 名譽,酌以上訴人將系爭臉書貼文設定為公開狀態,以現今 網路無遠弗屆之特性,網路資訊易於閱覽、複製、轉貼,而 具有高度傳播性,足認被上訴人精神上確因此受有相當之痛 苦,而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本院審酌被上訴人為臺灣師範 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畢業,原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現 已退休,任名譽教授,上訴人依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所示 為大學畢業,自陳不求名利,前曾前往大學演講,著作10本 書反駁偽造歷史之人等語(見原審卷第436頁) ,及法院依職 權調取之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見原審限 閱卷,因涉及隱私及個人資料,不予揭露),斟酌兩造之身 分、地位、資力、經濟狀況、上訴人不法侵害被上訴人名譽 之期間、情節、方式及程度、被上訴人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 等一切情狀,認被上訴人得請求之精神慰撫金以10萬元為適 當;逾此範圍之請求,不應准許。
 ㈤又本件上訴人在臉書為如附表二、三所示之貼文,侵害被上訴人之名譽權,被上訴人自得請求上訴人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按名譽被侵害者,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亦有明文。然回復名譽適當處分之具體方法,法文並未例示,立法者概括授權法官權衡個案具體情形,允於裁判中藉適當之處分,以回復被害人之名譽。適當處分文義乃不確定法律概念,且有法效果裁量授權性質,其解釋與法效果之選擇,為求公允妥適,應降低解釋者主觀價值好惡,其方法可透過案例類型之累積,將合於憲法意旨及法規範目的之解釋內容,內化於法秩序中,利於構有關回復名譽適當處分之妥適類型。各種處分類型構方面,首要探究者,法院可否選用命加害人撤回其先前發表有損被害人名譽之語言文字或舉措一節。查作為理性自然人的圖像,有充分發展潛能,朝自我完善合於自己獨特人格特質之本性,不容他人(含國家)干涉。思想自由與良心自由即在確保自我發展權,其有主觀性特質,即人人得本於內在道德正義信念作成決定,並將之客觀化,以行為(作為、不作為)表現於外,亦係人格發展成為理性自然人不可欠缺之必要條件,法實證主義,受憲法人性尊嚴、自由權保護,涵攝內容包括言論自由與不表意自由。不表意自由既源於良心自由,透過憲法、法律形式或法之解釋,以人格權之名,形成一完整人格利益並受法律保護。而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亦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同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參照釋字第 656號解釋意旨)。如以命加害人為一定內容之表意作為回復名譽之處分,或將涉及不表意自由與人格權保護之權衡退讓,產生基本權衝突可能。惟憲法並無基本權何者享有優先位置,法院權衡一切情事,苟認有命加害人為一定內容表意(道歉以外),方足以回復被害人名譽,命加害人表意之內容,如非強制命其改變或更正出自內在思想、信念、事實真偽之認知,或有高度價值判斷性之陳述或主張,而僅單純命撤回其內心已明知並非真實,卻仍以語言文字或舉措表現於外,致被害人名譽受到損害者,因此類之陳述或主張並非出自於加害人內在思想、信念、確信,自不屬思想自由、良心自由核心範圍,法院判決命其撤回其陳述或主張,並無牴觸憲法所保護之思想自由、良心自由或言論自由可言。此外,加害人主觀上雖確信其陳述之事實或主張為真(主觀上之誤認、誤信、誤判),如其陳述或主張已被證明與實情不符(證明為偽),並經法院判決確認為偽者,因命加害人「撤回」其陳述主張,並非命其「改變、更正」表意人之主觀認識,亦不在思想自由、良心自由保護範圍,且法院既基於法定程序與民法本條項後段規定,確認加害人之陳述或主張與實情不合,法規範與法院之確認判決應被尊重,此類命加害人撤回陳述或主張之回復名譽處分,例外的應可為之。被上訴人請求上訴人應刪除如附表二所示之貼文,係終止本件損害名譽之不法持續狀態,依上開說明,自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予准許。 ㈥再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 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 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 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 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 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損害賠償之債並無確定 給付期限,被上訴人本於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 給付10萬元,及自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上訴人之翌日即110 年4月10日(見原審卷第149頁送達證書)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亦予准許。六、綜上所述,本件被上訴人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 人賠償非財產上損害10萬元本息,並應將附表二所示臉書貼 文內容永久刪除,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審就上開應准許 部分,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並就所命給付金額未逾50萬元 ,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 執行,並依上訴人聲請為附條件免為假執行之宣告,於法並 無不合。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 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 據,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列,附此 敘明。
八、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 、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3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森豐
法 官 郭貞秀
法 官 洪挺梧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上訴人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出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詳附註)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若僅就財產權部分,因未逾新台幣150萬元,不得單獨上訴)被上訴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蔡曉卿

【附註】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
⑴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 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⑵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 為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 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2第1項:
上訴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者,得依訴訟救助之規定,聲請第三審法院為之選任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                   附表一:
系爭臉書貼文時間 備註 109年8月24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29至31頁(已刪除臉書貼文) 109年8月25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3至34頁 109年8月26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5至36頁(已刪除臉書貼文) 109年8月29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7至42頁 110年3月28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291至296頁 110年3月29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297頁 110年4月8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299頁 110年4月9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1頁 110年4月10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2頁 110年4月11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3至304頁 110年4月12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6頁 110年4月13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8頁 110年4月14日 全文見原審卷第309頁
附表二:
臉書貼文時間 內容 109年8月25日 1.「你甲○○這批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整天復誦支那盜匪用來洗腦的偽造文書,從不追查原始的事實資料,還鋪上認盜作祖的妄想,刻意加以擴張發揮,甚且幫助支那盜匪掩蓋史實,真是【無恥】、腐壞到極點」。 2.「你甲○○既知所舉述的『所謂台灣史』是『舊神話』,卻卻又說埔農的舉證事實證據為新神話。這是學自支那厚黑戲子成龍陳港生)的『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全然是拿自己的【齷齪】塗抹別人,以汙衊他人同樣骯髒來模糊自己本身的污穢。真是【無恥至極】!」。 8.埔農忍無可忍,多次公開駡你們這些所謂文史大師的台灣華奴,是【禽獸不如】的連之現代版。  ……這是支那厚黑學的【極致無恥】,直令人目瞪口呆!你們配合支那盜匪,以所謂台灣的污名,把福爾摩沙(Paccan)置於所謂中國的虎口,【罪大惡極】!你們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汙衊自己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更是【禽獸不如】!」。 109年8月29日 2.「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卻附和支那盜匪落實福爾摩沙(Paccan)是所謂台灣的惡毒謊言。你們這些華奴真的是【罪大惡極】!」。 5.……「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華奴化後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自以為高級。為了虛妄的名、利、位,寧願走入地獄,不自己去,卻執意拖全體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下水,不是愚蠢的【罪大惡極】是甚麼!」。 6.……各種史實證據都已被攤開在今日,還在否認琶侃國(Paccan)的曾經存在,這不僅是【罪大惡極】,更是【禽獸不如】!」 10.……你們這些華奴真是【罪大惡極】!若爾摩沙(Paccan)的靈魂與靈性智慧因而滅絕,那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更是【罪無可赦】!」。    110年3月28日 ……繼而造成多數福爾摩莎(Paccan)人被洗腦成華奴、也才使得今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被中國盜匪霸凌而無法有效反擊。這些華奴士紳真是【罪大惡極】! 110年4月8日 ……這不但【無恥】,且是背叛自己的國家,這是【罪大惡極】。你們出賣靈魂給魔鬼,企圖把國家送給盜匪,同時還污衊自己的祖先,這種言行就是【禽獸不如】! 110年4月9日 你們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汙衊自己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罪大惡極】!你們配合支那盜匪,以所謂台灣的污名,把琶侃(Paccan,福爾摩莎)置於所謂中國的虎口,這種出賣自己族群與國家的言行,更是【禽獸不如】! ……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罵你們數典忘祖,算是太善良了,事實上真是【禽獸不如】! 110年4月10日 ……華奴化的所謂台灣士紳,是造成今日福爾摩莎國家處境危殆的禍首!你們這些華奴真是【罪大惡極】!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靈魂與靈性智慧因而滅絕,那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更是【罪無可赦】! 110年4月11日 ……於是,埔農不再客氣,只好直接舉證說明甲○○的「認盜作祖」、「華奴化」、【「無恥」】、「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學習中國厚黑學、偽裝成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污衊祖先」、「賣國求虛榮」等言行,期望甲○○能因而驚醒。 110年4月12日 瞭解以上的事實經過與證據,現在就可以扼要回答甲○○大教授的所謂「妨害名譽」以及所謂的「侵權行為」了: 俗話說,事不過三。甲○○過三之後,這次又是自願跑來當支那式華奴邪教的前鋒打手,趁埔農休養時來對埔農叫囂、攻擊。面對埔農的持續舉證糾謬,甲○○一直無法否認,也不敢繼續強辯,只會一再轉移至另一個胡說八道。於是,2020年8月下旬,埔農不再客氣,一面再詳細列舉證據,一面依照事實說明甲○○的此等言行,是「認盜作祖」、「華奴化」、「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污衊祖先」、「賣國求虛榮」,而一連串背叛的惡毒言行,真是【「無恥」且「禽獸不如】。
附表三:
日期 內容 109年8月24日 1.「就甲○○這次對王獻極先生的叫囂,埔農必須先一一指證其華奴化後的【無恥嘴臉】」。 3.「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直到現在還不承認自己的祖先,甚至汙衊祖先,真是【禽獸不如】」。 109年8月26日 4.「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是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的華奴;附和支那盜匪污衊福爾摩沙(Paccan)為所謂的台灣,替支那盜匪製造吞吃福爾摩沙(Paccan)的藉口,是【罪大惡極】;鄙視自己祖先的智慧文明,還替支那盜匪掩蓋福爾摩沙(Paccan)的史實真相,更是【禽獸不如】」。 8.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是學習支那盜匪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的華奴;是【罪大惡極】;更是【禽獸不如】。 




附表四:   
日期 內容 109年8月24日 1.「就甲○○這次對王獻極先生的叫囂,埔農必須先一一指證其華奴化後的無恥嘴臉」。 2.「看看當前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不禁令人感嘆,他們在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臉皮也真的巷成如支那人的厚比城牆」。禁令人感嘆,他們在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臉皮也真的巷成如支那人的厚比城牆」。 3.「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直到現在還不承認自己的祖先,甚至汙衊祖先,真是禽獸不如」。 4.「你甲○○既是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歷史學者、文史大師,以上史實你不可能不知道!」。 109年8月25日 1.「你甲○○這批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整天復誦支那盜匪用來洗腦的偽造文書,從不追查原始的事實資料,還鋪上認盜作祖的妄想,刻意加以擴張發揮,甚且幫助支那盜匪掩蓋史實,真是無恥、腐壞到極點」。 2.「你甲○○既知所舉述的『所謂台灣史』是『舊神話』,卻卻又說埔農的舉證事實證據為新神話。這是學自支那厚黑戲子成龍陳港生)的『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全然是拿自己的齷齪塗抹別人,以汙衊他人同樣骯髒來模糊自己本身的污穢。真是無恥至極!」。 3.「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一直並沒有人敢吭一聲。今天你甲○○竟然還有臉敢來囂張什麼新神話、舊神話?」。 4.「人一學會支那厚黑學,必然不求上進,就變得無恥又無知。你甲○○雖是華奴化……」。 5.「你甲○○自稱或被稱為所謂的文史大師,卻把支那盜匪的厚黑學胡說八道奉承為所謂的文化人類學常識,真是福爾摩沙(Paccan)之恥!」。 6.「你李大教授的臉皮真比城牆還厚了」。 7.「你甲○○如果還有個人樣,就別躲在背後放厥辭」。 8.「埔農忍無可忍,多次公開罵你們這些所謂『文史大師』(包含原告在內)的台灣華奴,是禽獸不如的連之現代版。你們這些所謂『文史大師』之台灣華奴,不敢去同溫層的華奴法院告埔農公然侮辱,卻仍霸佔整個所謂台灣的檯面,繼續大肆散發華毒自以為高級。這是支那厚黑學的極致無恥,直令人目瞪口呆!你們配合支那盜匪,以所謂台灣的污名,把福爾摩沙(Paccan)置於所謂中國的虎口,罪大惡極!你們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汙衊自己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更是禽獸不如!」。 109年8月26日 1.「所謂的台灣士紳仍持續執迷不悟,拒絕面對歷史證據;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更持續掩蓋歷史證據;甚至還一直汙衊福爾摩沙(Formosa,Paccan)的智慧文化和文明」 2.「這些所謂的台灣士紳其實明知這些史實真相的證據,卻因為假漢人、假華人當上癮了,以既得名位和虛榮沾沾自喜,才不肯面對事實、不肯覺醒,更執意拖垮全體福爾摩沙人(Formosans,Paccanians,所謂的台灣人),以做為向所謂的中國諂媚之貢品」。 3.「這幾位最近還經常上媒體鼓吹其扭曲事實的華奴化謊言,埔農覺得應該實話實說,以讓樸實理性的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更能清楚明白所謂台湾士绅(含原告)『積非成奴』的實情」。 4.「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是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的華奴;附和支那盜匪污衊福爾摩沙(Paccan)為所謂的台灣,替支那盜匪製造吞吃福爾摩沙(Paccan)的藉口,是罪大惡極;鄙視自己祖先的智慧文明,還替支那盜匪掩蓋福爾摩沙(Paccan)的史實真相,更是禽獸不如」。 5.「這些華奴甚至連去同樣是華奴化的同溫層法院告埔農公然侮辱都不敢,就拿出那套支那厚黑學,背地裡暗箭傷人。首先是施壓前衛出版社,使得不敢或不願再出版埔農新書《積非成奴》」。 6.「推由憨膽的甲○○再來囂張。這次甲○○踢到鐵板流了血,痛得哀哀叫。華奴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就再把暗箭射向臉書公司,檢舉埔農涉種族歧視與仇恨言論」。 7.「甲○○……不為金錢那更好,就應該拿出來證明你還有一點點人性尊嚴!先是大言不慚,後又不敢見人,再把埔農的鼓勵面對事實真相,說成是所謂中國的買輿論,可見這支那厚黑學的毒害是如何的深遠!」。 8.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是學習『支那盜匪』厚黑學後認盜作祖的華奴;是罪大惡極;更是禽獸不如」。 9.「支那盜匪與所謂台灣華奴的羞辱、蹂躪福爾摩沙(Paccan),已成為公認必須接受的常態」。 109年8月29日 1.「你不是荒唐,是愚蠢的罪惡」 2.「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卻附和支那盜匪落實福爾摩沙(Paccan)是所謂台灣的惡毒謊言。你們這些華奴真的是罪大惡極!」。 3.「福爾摩沙(Paccan)這個國家被侵略、被蹂躪近400年,卻被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稱為認盜作祖後的所謂台灣」。 4.「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既然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卻又說要叛離這盜匪而獨立,勉強當你們袓宗的支那盜匪,當然要羞辱你們這些華奴的所謂台獨份子是數典忘祖。你們這些華奴認賊作爸、認土匪做祖公自以為高級,甚至鄙視自己祖先的智慧文明,還污衊福爾摩沙(Paccan)為所謂的台灣。替支那盜匪製造吞吃福爾摩沙(Paccan)的藉口。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罵你們數典忘祖,算是太善良了,事實上真是禽獸不如」。 5.「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華奴化後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自以為高級。為了虛妄的名、利、位,寧願走入地獄,不自己去,卻執意拖全體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下水,不是愚蠢的罪大惡極是甚麼!」。 6.「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協助蔣幫中國盜匪,利用學校教育,以及戲劇、小說等社會教化,把所謂的台灣人華奴化,導致咱把祖先遺忘。為了認盜作祖,甚至於不惜污衊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各種史實證據都已被攤開在今日,還在否認琶侃國(Paccan)的曾經存在,這不僅是罪大惡極,更是禽獸不如!」 7.「多數福爾摩沙人(Paccanians)之所以會誤以為自己是所謂的台灣人甚至是華人,不正是你們這些華奴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所造的孽!可惡至極」 8.「所遭遇的最大困難和阻力,就是來自你們這些華奴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與政客」。 9.「……你們這些華奴化學習支那厚黑學,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台灣士紳,附和支那盜匪之搖旗吶喊」。 10.「華奴化的所謂台灣士紳,是造成今日爾摩沙國家處境危殆的禍首!你們這些華奴真是罪大惡極!若爾摩沙(Paccan)的靈魂與靈性智慧因而滅絕,那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更是罪無可赦!」。  
附表五:
日期 內容 110年3月28日 甲○○教的所謂台灣史,是華毒的偽造文書。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既然明知「我們國家本名Paccan(琶侃),16世紀末葡萄牙人、荷蘭人、西班牙人開始稱Paccan(琶侃)為Formosa(福爾摩莎,美麗、優雅之意)。此後世界各國都稱我國是Formosa(福爾摩莎)。日本佔據琶侃也是稱Formosa(福爾摩莎),當時日本所謂的台灣,是指接受清國割讓的部分福爾摩莎土地(僅不到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土地的1/2而已)。是蔣幫中國盜匪為了杜撰佔據福爾摩莎的謊言藉口,在美國為了圍堵共產主義私心的掩護下,蔣介石只是蔣廷黻,於1950年8月31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上,謊稱「福爾摩莎(琶侃,Formosa)自古就是由支那人稱為『台灣』,要求國際上採用Taiwan取代Formosa(琶侃,福爾摩莎),世界各國被誤導,才逐漸使用蔣幫中國盜匪偽造的所謂Taiwan(台灣)稱我們琶侃(Paccan)這國度。然而,即使到了1952年4月28日,在所謂台北賓館簽署的日華台北和約時,日本仍堅持蔣幫搶佔的是福爾摩莎(Formosa),不是所謂的台灣」,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若不是華奴化後自以為高級,則在1987年解嚴之後,就不應該再附和支那盜匪謊稱福爾摩莎(琶侃)Paccan是所謂台灣。 蔣幫中國盜匪知道,對支那人而言,所謂「台灣」二字,代表的是搶奪來之福爾摩莎(Formosa,琶侃,Paccan)部分土地,就把所覬覦搶佔的整體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國度,统稱為所謂的「台灣」,以宣示蔣幫中國盜匪已霸佔了清國横行未遂的福爾摩莎,並藉所謂的「台灣人」以進一步羞辱尚未支那化的福爾摩莎人,更是陰謀讓這世界(尤其福爾摩莎人)永遠忘了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存在。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卻繼續附和支那盜匪落實福爾摩莎(琶侃,Paccan)是所謂台灣的惡毐謊言。繼而造成多數福爾摩莎(Paccan)人被洗腦成華奴、也才使得今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被中國盜匪霸凌而無法有效反擊。這些華奴士紳真是罪大惡極! 110年3月28日 甲○○、張炎憲陳儀深薛化元、戴宝村、許雪姬等,替中國盜匪以所謂的台灣污衊琶侃(福爾摩莎)。就是它們這些所謂的台灣士紳把琶侃(福爾摩莎)害慘了。 110年3月28日 獨派?那是華毒。支那人的所謂台灣、台灣人,一直是為了霸凌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羞辱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所創造的污名,也一直都是支那盜匪覬覦福爾摩莎(琶促,Paccan)、肆虐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蹂躪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唯一藉口。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既然明知「我們國家本名Paccan(琶侃),16世紀末葡萄牙人、荷蘭人、西班牙人開始稱Paccan(琶侃)為Formosa(福爾摩莎,美麗,優雅之意)。此後世界各國都稱我國是Formosa(福爾摩莎)。日本佔據琶侃也是稱福爾摩莎(Formosa),當時日本所調的台灣,是指接受清國割讓的部分福爾摩莎土地(僅不到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土地的1/2而已)。蔣幫中國盜匪知道,對支那人而言,所謂「台灣」二字,代表的是搶奪來之福爾摩莎(Formosa,琶侃,Paccan)部分土地,就把所覬覦搶佔的整體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國度,統稱為所謂的「台灣」,以宣示蔣幫中國盜匪已霸佔了清國横行未遂的福爾摩莎,並藉所謂的「台灣人」以進一步羞辱尚未支那化的福爾摩莎人,更是陰謀讓這世界(尤其福爾摩莎人)永遠忘了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存在。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若不是華奴化後自以為高級,則在1987年解嚴之後,就不應該再附和支那盗匪謊稱福爾摩莎(琶侃,Paccan)是所謂台灣。 110年3月29日 2020年8月25日,甲○○大教授又用中國厚黑學的「烏龍旋桌」手法,說:「我要追求的是台灣共和國,不是埔農自編的「琶侃國」。Paccan一般學者多譯為「北港」。我們知道Paccan曾經是台灣的舊稱,卻被埔農神格化成為他到處吹噓的「琶侃國」。我的好友家博(Bruce Jacob)也從來沒有這樣用過。」 埔農回答: 你甲○○大教授身為所謂的文史大師、大教授,不敢回答以上埔農問你的「什麼是史實真相的台灣?」、「到底琶侃(Paccan)不能涵蓋你甲○○大教授所認為之何時的哪一個全台灣?」現在竟然又敢來叫囂什麼「我要追求的是台灣共和國,不是埔農自編的琶侃國」?這種華奴說法,你在2017年6月24日,就在自由時報專欄大言過:「『台灣國的國號應該保留中華二字,也不致影響台灣獨立自主。』、『應該以中華台灣共和國或中華台灣民主國為台灣之國名。』」還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自鳴得意。你這是再次令埔農傻眼又噁心福爾摩莎(琶侃),是一個被長期侵略、蹂躪的國家;所謂的台灣,是唐山人指稱1895年以前曾被清國逐年蹂躪過的部分福爾摩莎(琶侃)土地;所謂台灣人,是歷經唐山厚黑盜匪兩次精神與文化種族清洗的福爾摩莎人(Formosans;琶侃人,Paccanians)。1945年以前的所謂台灣人並沒有唐山人後裔,所謂的台灣人並非所謂的漢人或華人,更不是所謂的中國人(埔農已列舉過無數的史實證據)。多數所謂的台灣人會誤以為自己可能是唐山人後裔,完全是受「中國盜匪集團以狂妄之妒恨心態偽造的洗腦文書」以及「你們這批所謂台灣士紳認盜作祖後虛構的小說」所迷惑。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為何必須死皮賴臉的非要沾上「中華」二字不可? 埔農曾多次在報紙上以大版面懸賞1百萬元,請台灣聞達士紳(尤其是你們所謂的文史大師)出來反駁埔農所指出的史實證據,並沒有人敢吭一聲。一些好意提出心中疑惑者,埔農也都已多次證明,是受你們這批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中國式偽造文書所迷惑,才產生之錯誤認知。 事實上,沉迷於中國式之假漢人、假支那人虛妄思維之所謂台灣的政客、聞達人士(尤其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自己盲目走向深淵,還拖累所謂台灣這土地和人民,才是將琶侃(福爾摩莎)往中國虎口送的罪魁禍首!因為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士紳,無論在學校教育或社會教化都掌握了十足影響力,連累多數所謂台灣人至今仍然不瞭解真正所謂台灣的史實、文明和文化,也還在跟著誤以為自己是唐山人移民的後裔、誤以為自己是所謂的華人。這景況,在外國人看來,事實上就是我們所謂的台灣人自己要把國家送給中國,實在令埔農傷心又深感蒙羞,更覺得自己努力不夠而愧對祖先。 既然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膽敢如此誑言妄語。埔農不禁要審問你: (一).你說,你們知道Paccan曾經是台灣的舊稱?你這位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又來中國厚黑學的胡說八道了。Paccan是我國在被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尊稱為福爾摩莎之前的本名,與所謂的台灣無關。埔農昨日才說過,所謂的台灣一詞,是起自1623年才岀現的說法,荷蘭人寫為Tayouan(Daiwan),是指眵廓(Dorcko,今台南下營)一帶。1628年至1683年,所謂的台灣島(Tayouan Island)是指-鯤鯓(新支那人移工又寫為大員、今台南安平)。後來的所謂台灣,是支那盜匪逐年加入之污名,請現在先講清楚,你李大教授所謂的「台灣」是指何時的哪一個所謂台灣? 埔農知道,你甲○○大教授華奴化後,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级。所以,你甲○○大教授所謂的「全台灣」,指的是學自今日中國盜匪誑言妄語之所謂台灣。 你甲○○大教授既是所謂的文史大師、大教授,卻幫助中國盜匪以所謂的「台灣」污衊Paccan,難道一點羞恥心都沒有了嗎? 110年4月8日 真是可惡!埔農所言全部是證據確鑿的事實,任何不同意者皆可來舉證反駁。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在埔農面前自曝爛瘡後,心虛而形穢,不敢繼續面對埔農,竟然又一再利用支那式邪教惡勢力,操弄臉書公司在所謂台灣的部門,以「埔農的舉證說明,涉種族歧視與仇恨言論」為藉口,又刪了埔農3月31日的貼文,還禁止埔農繼續發文7天。埔農所言,全部是證據確鑿的事實,不含任何所謂的仇恨言論或故意貶低他人。只因有人怕真相被揭露,臉書公司就配合封鎖,這才是絕對的仇恨與歧視。 有朋友說,臉書公司東亞總部設在香港,任職者皆中國人,自然會打壓挺琶侃(福爾摩莎)的言論。埔農覺得不是這樣。 因為,3月31日的埔農貼文,主要是在舉證「我國在被稱為福爾摩莎之前是琶侃國」,而這事實,不僅是姜林獅先生那代代相傳的琶侃史實如此記述,荷蘭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所留文獻都有記載。而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卻因為華奴化而故意扭曲,文中是有提到「枉費」、「臉皮也真的養成如支那人的厚比城牆」、「心理上還充斥著中國式虛妄思維」、「華奴化」、「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幫助支那盜匪扭曲史實」、「遮羞認盜作祖的不覺可恥」,但這些寫實用語,埔農過去1年來經常使用,並未因為這些寫實用語而遭臉書公司刪、禁埔農發文。幾次被臉書公司删、禁,都不是因為這些用語。每次臉書公司刪、禁埔農發文,都是由於埔農貼文揭露的史實證據,讓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在自曝爛瘡後更心虛而形穢,臉書公司才配合刪、禁埔農的發文。 例如最近的上次被臉書公司刪、禁,只是因為埔農於2月8日受源利兄之邀,回應自由時報、自由電子報-自由廣場的呂自揚(出版社主編、所謂台灣文史作家)之誤認「琶侃(paccan;福爾摩莎,Formosa)原本無牛」之所謂「台灣何時開始有水牛?」。埔農只是舉證說明『臺灣府志(蔣志作者蔣毓英是清國入侵所謂台灣的第一任知府)畜之屬明白記載「所謂的台灣山)多野牛,取來教訓,方可耕田」。琶侃(福爾摩莎)水牛化石很常見,在台南左鎮、新竹關西及福爾摩莎西邊海底(所謂澎湖海溝,是颱風來襲被洪水衝下去的)均有發現。這些琶侃(福爾摩莎)水牛化石,從幾十萬年前到數千年前都有。琶侃(福爾摩莎)水牛生活在這土地至少已有百萬年』。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對埔農的舉證說明,心虛而啞口無言,臉書公司還是配合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以所謂同樣的所謂「仇恨言論」為理由,删、禁埔農的發文。 所以,事實是,在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們構成的支那式邪教惡勢力影響下,支那盜匪與所謂的台灣華奴羞辱蹂躪福爾摩莎(Paccan),已成為公認必須接受的常態;而福爾摩莎(Paccan)人舉出事實證據反駁,就被認為是種族歧視與仇恨言論。 支那式惡毒邪教下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其陰狠手段是不會罷休的,埔農可以再寫多久就寫多久吧! 可笑的是,這文章本是埔農寫好,要給地檢署「所謂妨害甲○○名譽」案檢察官,地檢署檢察官為了掩護甲○○而拒絕看,埔農就先精簡後後放在臉書讓大家瞧一瞧。但是上了法庭,埔農還是會遞上去的。屆時仍然會留下記錄,甚至公諸於大眾。難道此等支那式邪教門徒真的以為,經檢察官拒絕,再利用臉書公司封鎖埔農,就能消滅這些事實嗎? 其實,2021年3月中旬起,埔農電話就被監聽或被竊聽,監聽或竊聽電話的方式應採用並聯,但裝置者因輕率而接成串聯,很容易就讓埔農發現(主事者3小時後發覺,才加以改用並聯)。要來的就來,埔農何所懼?埔農就盡力而為了! 埔農只盼望多數琶侃人(福爾摩莎人,所謂的台灣人)能盡快從瞭解福爾摩莎(琶侃)的史實、文化、文明做起。重新認識自己、明白自我,就容易清醒。進而從華奴枷鎖中解脫出來,琶侃(福爾摩莎,華奴化所謂台灣士紳口中之所謂台灣)的將來才有希望。 埔農現在就把3月31日之貼文,重貼於後(以後隨便他們要怎麼處理): (五)你的好友家博(Bruce Jacob)從來沒有這樣用過「琶侃國」? 家博(Bruce Jacob)是澳洲人,當然沒做過所謂漢字(其實是秦國字)的音譯! 埔農早說過,因無人有適當譯字,埔農就暫且寫為「琶侃」,留待多數清明福爾摩莎(Paccan)人做更好的說法。這不是埔農敢大膽僭越。 家博(Bruce Jacob)早就多次強調,所謂的台灣不是Formosa(Paccan)。2017年4月19日在GTI(Global Taiwan Institute)(全球台灣研究中心)所發表的演講《Reframing Taiwan’s History,Implications for the Present》)再說過一次。你還敢說家博(Bruce Jacob)是你好友?真是枉費。 Gerrit van der Wees(韋傑理,台灣公報創辦人;台灣女婿,夫人陳美津。他是前荷蘭外交官、華盛頓大學國際特赦組織校園分會創會會長,長年關心所謂的台灣),於2017年4月19日在GTI(Global Taiwan Institute)(全球台灣研究中心),對J.Bruce Jacobs(家博)上述演講《Reframing Taiwan’s History,Implications for the Present》所發表的評論–現今被誤導的所謂台灣這國家,在被葡萄牙人讚美其國人為美麗優雅(Formosa)、稱其主要大島為美麗優雅人住的島(llha Formosa)之前,本名Pakan或Pakande(Paccan的另種寫法)。 雖然J.Bruce Jacobs(家博)及Gerrit van derWees(韋傑理)他們二人對於1683年之後的所謂台灣,大部分仍是認識不清,但那是遭受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誤導所致。以一位外國人而言,Gerrit van der Wees對於1683年以前的琶侃(Paccan,福爾摩莎)之瞭解,已經是難能可貴了。再看看當前你們這些所謂台灣的文史大師,不禁令人感嘆,你們在學習支那厚黑學後認盜作祖,臉皮也真的養成如支那人的厚比城牆。 (六).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既然知道我們國家本名Paccan,那你們為何從來不提我們國家原是Paccan,還替支那盜匪掩蓋Paccan的史實真相,欺騙國人?甚至於替支那盜匪竄改Paccan(琶侃)、Formosa(福爾摩莎)為所謂的台灣(Taiwan)?這不但無恥,且是背叛自己的國家,這是罪大惡極。你們出賣靈魂給魔鬼,企圖把國家送給盜匪,同時還污衊自己的祖先,這種言行就是禽獸不如! 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自以為高級,華奴化後竟然幫助支那盜匪抹煞福爾摩莎(Paccan),使得眾多福爾摩莎人(Paccanians)誤以為所謂的臺灣人是所謂漢人或華人的後裔,不少人心理上還充斥著中國式虛妄思維。這是導致今日所謂台灣人國家認同模糊且混亂的主要來源,也才造成今日福爾摩莎(Paccan)國家處境的危殆! 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更不可能不瞭解所謂台灣這語詞的由來和隨後的意思,以及所謂之台灣逐年侵蝕福爾摩莎(琶侃)部分土地和人口的過程。你們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是在蔣幫支那盜匪的中華冥國體制內取得名位,以假漢人、假華人姿態沾沾自喜已成癮。既然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就利用所謂的學者、專家之名位,幫助支那盜匪扭曲史實,以遮羞認盜作祖的不覺可恥。 再說,哪來的移民?請看前面所舉證的清國與日本逐年記錄之的所謂台灣人口,不必說嚴刑峻罰的渡海禁令以及渡台禁令了,請問哪來的移民? 請看1847年北路理番同知史密上書清廷說的全台無地非番,一府數縣皆自生番獻納而來、1886年劉銘傳任職台灣巡撫上書清廷〈劉銘傳清賦的12項議〉說的蓋台地雖歸入清朝版圖,而與內地聲氣隔絕,以及1895年清國移交日本全部熟番漢化民土著的所謂台灣人口戶籍。 以上才是有仔細讀書之人的常識!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卻把支那盜匪的厚黑學胡說八道,奉承為所謂的文化人類學常識,真是福爾摩莎(Paccan)之恥!到底是誰在違背文化人類學常識? 【明日再續】 110年4月9日 這些問題,埔農已回答你甲○○大教授多次,還寫成了《原台灣人身份認知辨悟》及《台灣人被洗腦後的迷惑與解惑》二本書出版,你竟然到現在還一直用同樣的支那厚黑學手法不停叫囂。細節埔農不想浪費生命再為你重複,你若堅持假裝失憶,可上網查《舉證辨正被惡意扭曲的所謂台灣歷史》- 3.;4.;40.;56.;58.;62.;63.;64.;65.;66. 網址: https:// t.ly/y18K。你甲○○大教授如果真有膽,就逐條來挑戰埔農。你每反駁一則成功,埔農照樣每則頒發1萬元新台幣獎金。每一則反駁失敗,你就再道歉一次就好。 你們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汙衊自己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罪大惡極!你們配合支那盜匪,以所謂台灣的污名,把琶侃(Paccan,福爾摩莎)置於所謂中國的虎口,這種出賣自己族群與國家的言行,更是禽獸不如! 所謂的「唐山祖」,「開台祖」。都是你們這些因學習支那厚黑學,華奴化後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士紳所虛構出來的(埔農早已舉證駁斥多次)。現在竟然拿這些你們自己的齷齪來到處塗抹,誑說是「認盜作祖」的證據。這是支那厚黑學的無恥與狡黠! (甲○○大教授不敢回答以上審問,卻又轉移話題,試圖用另一扭曲說詞來遮羞) 甲○○大教授又說:「那些統派中國人罵我這個台獨份子數典忘祖;自創「琶侃國」的人也罵我這個台獨份子數典忘祖。有夠荒唐!」 埔農回答: 這哪裡荒唐?這是你們華奴化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自作孽的自食惡果! 支那人的所謂台灣、台灣人,一直是為了霸凌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羞辱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所創造的污名,也一直都是支那盜匪覬覦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肆虐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蹂躪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唯一藉口。 你們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既然明知「我們國家本名Paccan(琶侃),16世紀末葡萄牙人、荷蘭人、西班牙人才開始稱Paccan(琶侃)為Formosa(福爾摩莎,美麗、優雅之意)。此後世界各國都稱我國是Formosa(福爾摩莎)。日本佔據琶侃也是稱福爾摩莎(Formosa),當時日本所謂的台灣,也是指接受清國轉讓其在福爾摩莎肆虐的部分土地(僅不到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土地的1/2)。是蔣幫中國盜匪為了杜撰佔據福爾摩莎的謊言藉口,在美國為了圍堵共產主義私心的掩護下,蔣介石指示蔣廷黻,於1950年8月31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上,謊稱「福爾摩莎(琶侃,Formosa)自古就是由支那人稱為『台灣』」,要求國際上採用Taiwan取代Formosa(琶侃,福爾摩莎),世界各國被誤導,才逐漸使用蔣幫中國盜匪偽造的所謂Taiwan(台灣)稱我們琶侃(Paccan)這國度。然而,即使到了1952年4月28日,在所謂台北賓館簽署的日華台北和約時,日本仍堅持蔣幫搶佔的是福爾摩莎(Formosa),不是所謂的台灣」,你們這些所謂的文史大師,若不是華奴化後自以為高級,則在1987年解嚴之後,就不應該再附和支那盜匪謊稱福爾摩莎(琶侃,Paccan)是所謂台灣。 蔣幫中國盜匪知道,對支那人而言,所謂「台灣」二字,代表的是搶奪來之福爾摩莎(Formosa,琶侃,Paccan)部分土地,就把所覬覦搶佔的整體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國度,統稱為所謂的「台灣」,以宣示蔣幫中國盜匪已霸佔了清國橫行未遂的福爾摩莎,並藉所謂的「台灣人」以進一步羞辱尚未支那化的福爾摩莎人,更是陰謀讓這世界(尤其福爾摩莎人)永遠忘了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存在。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卻繼續附和支那盜匪落實福爾摩莎(琶侃,Paccan)是所謂台灣的惡毒謊言。繼而造成多數福爾摩莎(Paccan)人被洗腦成華奴,也才使得今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被中國盜匪霸凌而無法有效反擊。你們這些華奴士紳真是罪大惡極! 講獨立有叛離的意思,住民自決也意謂寄人籬下後的主張,徒然給予敵人霸凌、侵略的藉口。就是因為這樣,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復國之路才滿路荊棘。更何況,福爾摩莎(琶侃,Paccan)這國家被侵略、被蹂躪近400年,卻被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文史大師和政客稱為認盜作祖後的所謂台灣。但事實上,人體基因鑑定和史實文獻都早已證實,不論山地或平地的福爾摩莎人(Formosans,Paccanians,琶侃人),都和唐山人(支那人或所謂的華人、中國人)一點關係也沒有。今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必須復國,天經地義,無可置疑。 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既然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卻又說要判離這盜匪而獨立,勉強當你們祖宗的支那盜匪,當然要羞辱你們這些所謂台獨份子的華奴是數典忘祖。你們這些華奴認賊作爸、認土匪做祖公自以為高級,甚至鄙視自己祖先的智慧文明,還污衊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為所謂的台灣。替支那盜匪製造吞吃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藉口。就是因為有你們這些所謂台灣士紳(尤其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的華奴,在誑言所謂的「台獨」,才會有中國盜匪在叫囂所謂的「統一」。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罵你們數典忘祖,算是太善良了,事實上真是禽獸不如!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0日 你們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學習支那厚黑學,華奴化後認賊作爸、認土匪作祖公自以為高級。為了虛妄的名、利、位,寧願走入地獄,不自己去,卻執意拖全體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下水,不是愚蠢的罪大惡極是甚麼! 你們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協助蔣幫中國盜匪,利用學校教育,以及戲劇、小說等社會教化,把所謂的台灣人華奴化,導致咱把祖先遺忘。為了認盜作祖,甚至於不惜污衊祖先的靈性智慧文明。各種史實證據都已被攤開的今日,還在否認琶侃國(琶侃,Paccan)的曾經存在,這不僅是罪大惡極,更是禽獸不如!「琶侃國」不僅是姜林獅先生那代代相傳的史實如此記述,400年前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都有記載,你李大教授竟然大膽說是誰自編!你還敢說家博(BruceJacob)是你好友?家博(BruceJacob)早就多次強調,被稱為Formosa之前,這個國家是Paccan! 所謂的台灣士紳,尤其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與政客,說甚麼台獨?你們這所謂的台獨是華毒!華毒的台獨否認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等於是把福爾摩莎(琶侃,Paccan)往所謂中國(支那)的虎口送。琶侃人(Paccanians;福爾摩莎人,Formosans)自稱所謂的臺灣、臺灣人、華人,不但是自取其辱,更是自己找死! 而多數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之所以會誤以為自己是所謂的臺灣人甚至是華人,不正是你們這些華奴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所造的孽?可惡至極! 琶侃人(Paccanians,福爾摩莎人,Formosans)自稱臺灣、臺灣人,意謂自己放棄追回被盜贓物的所有權,更是自甘為奴,也是替支那人擁有贓物的法理謊言作偽證。那福爾摩莎(琶侃,Paccan)還有救嗎? 現在有一批理性清明的智慧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在一起努力,盡力要把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史實以及智慧文明之真相傳播出去。所遭遇的最大困難和阻力,就是來自你們這些華奴化後,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與政客。 以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的靈性智慧,要不是你們這些華奴化學習支那厚黑學,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士紳,附和支那盜匪之搖旗吶喊,蔣幫支那盜匪集團要全面把慧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華奴化是不容易成功的。因為一般人對敵人會存戒心,對親友則沒。侵略的盜匪,要騙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開門揖盜並不容易。自甘作為入侵盜匪走狗的親友,偽稱「愛所謂的台灣、有所謂的台灣意識」,則容易讓福爾摩莎人(Paccanians)落入陷阱,要騙取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開門就很輕易。清國據台能順利把平地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唐山化,1945年的蔣幫盜匪能順利奪取福爾摩莎(琶侃,Paccan),隨後再二次奴化洗腦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就都是這種情況。這是今天不少所謂台灣人誤以為自己是唐山人、漢人或華人後裔,不少人心理上還充斥著中國式虛妄思維的原由,更是導致今日所謂台灣人國家認同模糊且混亂的主要來源。華奴化的所謂台灣士紳,是造成今日福爾摩莎國家處境危殆的禍首!你們這些華奴真是罪大惡極!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靈魂與靈性智慧因而滅絕,那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更是罪無可赦! (甲○○大教授不敢回答)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1日 既然埔農已重複對甲○○大教授耐心地好言相勸3次,甲○○大教授也連續承認埔農所呈上的史實真相之證據「非常具體,很有說服力」,並表示「埔農愛深責切,深深感謝」、「很佩服」、「為了謹慎小心,決定少寫文章思過」,卻還有臉再重複相同自欺欺人。 俗話說,事不過三,甲○○過三之後,這次又是當華奴化之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前鋒打手,自然必須接受迎頭棒喝。於是,埔農不再客氣,只好直接舉證說明甲○○的「認盜作祖」、「華奴化」、「無恥」、「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學習中國厚黑學、偽裝成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污衊祖先」、「賣國求虛榮」等言行,期望甲○○能因而驚醒。 甲○○自恃有支那式邪教勢力在撐腰,認為所謂台灣的司法,不但奈何不了他,更是必定靠他那邊站。於是,甲○○在埔農面前終於心虛而形穢時,所謂圖窮匕見,就肆無忌憚意圖操弄所謂台灣的司法輾壓埔農。甲○○大教授因華奴化而呆奴化至以自揭爛瘡的方式,先是到地檢署告埔農刑事案的所謂「妨害名譽」(應該又是受其他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鼓動) 也許甲○○所聘請的魏千峰律師知道,埔農掌握有確鑿的事證,刑事案的所謂「妨害名譽」勝算不大,而且一旦公開,勢將醜態畢露,就搶先改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告埔農,開口索取100萬。果然,得意的慾求名利者必更加貪婪! 甲○○先一再認錯並誓言悔改,卻又再三故態復萌,繼續以中國厚黑學的誑言妄語,拿杜撰之族譜出賣自己的靈魂;以偽造歷史汙衊自己祖先的智慧文明、陷自己國家於被敵人侵吞的危殆。甲○○的言行,不是其個人的沉淪而已,更是通敵滅祖的惡行。這是琶侃(福爾摩莎)之恥!要錢是嗎?埔農曾多次在自由時報上以大版面懸賞1百萬元,請台灣聞達士紳(尤其是你們所謂的文史大師)出來反駁埔農所指出的史實證據,並沒有人敢吭一聲。甲○○想要錢,若真有自信,那時候不是就可以領好幾個100萬元了嗎? 身為靈性琶侃(福爾摩莎)人,為了琶侃(福爾摩莎)這土地與靈魂的存續,埔農雖殘、疾纏身,必定與替支那式華奴邪教出頭的甲○○戰到用盡最後一口氣。只要埔農還有一口氣在,自願當華奴化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打手的甲○○,別想輕易得逞!希望甲○○自己能承受得了才好! 不論是企圖蹂躪埔農的所謂「妨害名譽」刑事案,或是要錢的所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要來的就來吧!埔農一個琶侃(福爾摩莎)靈性尚存的村夫,何所懼?埔農本就常因自責無能而愧對琶侃(福爾摩莎)祖先,任何來自出賣琶侃(福爾摩莎)勢力的磨難,埔農甘心承受,或許還可減輕一點身為一個琶侃人卻力有未逮的自責與慚愧。更何況,這又是另一條揭露琶侃(福爾摩莎)及所謂台灣史實真相的途徑! 瞭解以上埔農與甲○○大教授10多年一來一往過程的事實,就可以瞭解,事實上是甲○○等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大教授在「妨害所有琶侃(福爾摩莎)人的名譽」、在「侵害琶侃(福爾摩莎)的權益」,更是十足的背叛琶侃(福爾摩莎)。至於埔農所言,都是先舉出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據,再據以駁斥。而甲○○等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大教授,在自知理虧又語塞的情形下,卻急轉彎胡扯另一個支那式陰狠洗腦的謊言,繼續咆哮,持續污衊、羞辱、出賣琶侃(福爾摩莎),這完全是中國厚黑學的狡詐手法。埔農忍無可忍,只好直言指責。埔農之所有指責,都是陳述甲○○等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大教授之言行的事實。這是甲○○等這些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自曝爛瘡!埔農何曾以不實言論妨害過哪一位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大教授的名譽了?又何時侵害過哪一位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大教授的既得利益了?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1日 Casey Wang 甲○○大教授2020年8月底來埔農臉書叫囂幾聲,被埔農詳細舉證駁斥後,就不敢再來嗆聲了。只好躲在他的同溫層,繼續以華奴心態自以為高級。這種人心虛形穢,現在正利用所謂台灣的司法,向埔農要錢哩!埔農叫他去樹仔腳等吧! 110年4月11日 而多數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之所以會誤以為自己是所謂的臺灣人甚至是華人,不正是你們這些華奴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所造的孽?可惡至極! 琶侃人(Paccanians,福爾摩莎人,Formosans)自稱臺灣、臺灣人,意謂自己放棄追回被盜贓物的所有權,更是自甘為奴,也是替支那人擁有贓物的法理謊言作偽證。那福爾摩莎(琶侃,Paccan)還有救嗎? 現在有一批理性清明的智慧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在一起努力,盡力要把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史實以及智慧文明之真相傳播出去。所遭遇的最大困難和阻力,就是來自你們這些華奴化後,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與政客。 以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的靈性智慧,要不是你們這些華奴化學習支那厚黑學,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所謂台灣士紳,附和支那盜匪之搖旗吶喊,蔣幫支那盜匪集團要全面把慧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華奴化是不容易成功的。因為一般人對敵人會存戒心,對親友則沒。侵略的盜匪,要騙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開門揖盜並不容易。自甘作為入侵盜匪走狗的親友,偽稱「愛所謂的台灣、有所謂的台灣意識」,則容易讓福爾摩莎人(Paccanians)落入陷阱,要騙取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開門就很輕易。清國據台能順利把平地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唐山化,1945年的蔣幫盜匪能順利奪取福爾摩莎(琶侃,Paccan),隨後再二次奴化洗腦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就都是這種情況。這是今天不少所謂台灣人誤以為自己是唐山人、漢人或華人後裔,不少人心理上還充斥著中國式虛妄思維的原由,更是導致今日所謂台灣人國家認同模糊且混亂的主要來源。華奴化的所謂台灣士紳,是造成今日福爾摩莎國家處境危殆的禍首!你們這些華奴真是罪大惡極!若福爾摩莎(琶侃,Paccan)的靈魂與靈性智慧因而滅絕,那你們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更是罪無可赦! (甲○○大教授不敢回答)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1日 王美茵 您說的對,謝謝您。但是,所謂台灣的所謂教育部、所謂中小學教材課綱之變造者與出版社,都是華奴化之所謂台灣文史大師所把持。而甲○○這次又是當華奴化之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前鋒打手,自然必須接受當頭棒喝。 110年4月12日 瞭解以上的事實經過與證據,現在就可以扼要回答甲○○大教授的所謂「妨害名譽」以及所謂的「侵權行為」了: 俗話說,事不過三。甲○○過三之後,這次又是自願跑來當支那式華奴邪教的前鋒打手,趁埔農休養時來對埔農叫囂、攻擊。面對埔農的持續舉證糾謬,甲○○一直無法否認,也不敢繼續強辯,只會一再轉移至另一個胡說八道。於是,2020年8月下旬,埔農不再客氣,一面再詳細列舉證據,一面依照事實說明甲○○的此等言行,是「認盜作祖」、「華奴化」、「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污衊祖先」、「賣國求虛榮,而一連串背叛的惡毒言行,真是「無恥」且「禽獸不如。 其實,甲○○大教授「認盜作祖」、「華奴化」、「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污衊祖先」、「賣國求虛榮」、「無恥」且「禽獸不如」等言行是相互牽連的: 1.甲○○「認盜作祖」: 甲○○大教授幾次說出「我個人的祖先五代前確實從福移民而來」的謊言,埔農每次都舉出歷史證據、基因檢測、現在還有的戶籍記載,證明他甲○○完完全全是琶侃(福爾摩莎)人,不可能有任何唐山人(清國人或所謂的漢人、華人)血緣。甲○○每次都不敢再強辯,卻仍大放其偽裝所謂華人自以為高級的譎詐之詞。即使在林媽利醫師已證明「甲○○的母系、父系血緣,完全沒有所謂漢人的基因」之後,甲○○僅以「我很高興西拉雅族血統」來遮羞,仍不肯承認自己是完全的琶侃(福爾摩莎)原住民。如果你甲○○是正常人,在知道自己完全沒有任何的所謂漢人基因時,說的應該是「我甲○○很高興與所謂的漢人、華人沒有任何關係」,而不是「我甲○○很高興西拉雅族血統」。顯然你甲○○對於「自己完全沒有所謂的漢人基因」很不甘心,就圖謀用「有西拉雅族血統」來遮掩自己「完全沒有所謂的漢人基因」之事實。這完全是所謂中國厚黑學「用轉移說詞以遮掩事實」的狡詐手法。而且,你甲○○還是一再重複那早已多次被埔農證明是虛妄幻想的謊言,誑言自己是唐山人(或所謂華人)的子孫,也一直以支那厚黑學的偽造歷史污衊琶侃(福爾摩莎)的智慧文明。這不是「認盜作祖」嗎? 你甲○○雖然不敢再說多數的所謂台灣人是唐山人後裔,但改口說的卻是,所謂的台灣人仍不少是具有唐山人血緣。甲○○轉個彎繼續當自以為高級的假漢人華奴,其實主要還是在為自己及其他所謂台灣文史大師的「華奴化自以為高級」辯護。你還知道什麼是羞恥嗎?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3日 2.甲○○「華奴化」: 甲○○明明已知道自己及所有山地與平地的所謂台灣人完全是琶侃(福爾摩莎)原住民,卻只勉強說是帶有所謂的南島語族人基因。甲○○仍不肯承認是完完全全的琶侃人(福爾摩莎人),也以「帶有南島語族人基因」企圖遮掩自己是「琶侃人(福爾摩莎人)」的事實。甲○○更還持續「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協助中國盜匪,利用學校教育,以及戲劇、媒體、小說等社會教化,污衊琶侃(福爾摩莎)的靈性智慧文明與史實,執意替中國盜匪把琶侃(福爾摩莎)人洗腦成所謂華人的所謂台灣人,導致多數琶侃(福爾摩莎)人把祖先遺忘,陷自己國家於危殆。這全然是『學習中國厚黑學』後,「裝成假漢人、假華人自以為高級」的「華奴」心態在作祟。這若不是「華奴化」,那是甚麼?不然,那就請更高明的所謂學者,來做更高明的解釋! 3.甲○○「與中國盜匪聯手偽造所謂台灣的歷史」: 甲○○是大學、研究所的大教授,教的卻全部是中國盜匪的偽造文書。埔農多次為甲○○舉證琶侃(福爾摩莎)的史實真相,甲○○都承認證據確鑿,甲○○回到課堂上,卻還是在替中國盜匪的偽造文書背書。更糟糕的是,甲○○等這些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再依中國盜匪的偽造文書,憑其幻想,持續杜撰更多陰狠虛構的華奴化所謂歷史小說,當成教材,幫助中國盜匪進一步把琶侃(福爾摩莎)人釘死成所謂台灣人的華奴。 在1987年解除戒嚴以前,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是蔣幫中國集團的幫兇。在解除戒嚴以後,甲○○等這些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則全然是對自己國人施行華奴化洗腦教育的元兇。 4.甲○○「污衊祖先」: 甲○○等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明知蔣幫盜匪集團於1950年代,指派支那老騙子方豪,用中國式厚黑學的妒恨心態,改寫所謂江日昇的《台灣外記》,並杜撰所謂的《東番記》,用以污衊琶侃(福爾摩莎)、貶抑琶侃(福爾摩莎)人的尊嚴。再由郭廷以、李國祁、黃典權為首的支那寫手,據以配合連橫等早期少數所謂台灣士紳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的虛構小說,用來偽造「把琶侃(福爾摩莎)人洗腦成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歷史。甲○○等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不但不拆穿支那盜匪的無恥謊言,還不斷加以引用。拿支那盜匪偽造文書的謊言,替支那盜匪侮辱自己的祖先。 甲○○更明知:400年以前,琶侃(Paccan;福爾摩莎,Formosa)是靈性智慧的人間樂園,更是最早懂得馴養水牛,從事水田插秧稻作的文明古國。卻因為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竟然配合其他華奴化的所謂台灣士紳,硬把琶侃(Paccan)水牛與水田稻作,說成是由唐山(支那)傳來。 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認盜作祖,為了化妝其自以為的所謂高級,竟配合支那盜匪,散佈那硬是無中生有之「清國於甲午戰爭戰敗,李鴻章上奏清帝國朝廷奏章」的偽造文書。惡意污衊琶侃(福爾摩莎)說:「(所謂的)台灣,乃蠻荒瘴癘之區、蠻荒之島,鳥不語、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島上化外之民,男無情、女無義,故棄之不足惜!」這種污衊,連所謂中國人的文史學者王鼎鈞康哲行,都忍不住駁斥說:「這是捏造出來的」;「這些都是謠言」。埔農也早就舉出各所謂中國「清史館」的文件,證明李鴻章並無這種奏章,李鴻章也從未有這類言論;相反的,李鴻章一直都是推崇所謂的台灣、重視所謂的台灣、強烈主張清帝國為了長遠國力,應守住所謂的台灣。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不但是視若無睹,竟然還無所不用其極的刻意掩蓋這事實。 甲○○,甚至於配合其他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還杜撰「所謂台灣的原住人口(福爾摩莎人,琶侃人)僅懂粗耕,不會種植水稻;水牛和種水稻是荷蘭人經由唐山人引進所謂的台灣。原住平埔族是漢化才有水牛與水田稻作」這令人吐血的陰狠顛倒是非。 這就是甲○○等所謂台灣歷史大師「認盜作祖、污衊祖先自以為高級」的事實。 (明日再續) 110年4月14日 5.甲○○「賣國求虛榮」: 甲○○身為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大教授,明知:清帝國侵略時期,唐山人滿官在琶侃(福爾摩莎)逐年侵略地的所謂台灣,以不同的漳、泉、粵唐山語路線,設置社學、強冠所謂漢姓、強取所謂漠名,又施行廟學,植入各種各樣的邪教式支那迷信。唐山人滿官稱被不同語系強制唐山化的所謂熟番漢化民為漳語人、泉語人、粵語人,簡稱漳人、泉人、粵人,平地福爾摩莎人(琶侃人,被所謂的台灣士紳配合支那盜匪污衊為所謂的台灣人)在被迫唐山化的過程中,少數學習唐山厚黑學的所謂士紳,認盜作祖自以為高級,巴結唐山人清國滿官,欺壓自己族人,壓霸、剝削自己族人而自鳴得意,即是所謂的台灣士紳。其家族自稱或被稱為熟番漢化民的所謂漳人、泉人、粵人。這等所謂的台灣士紳,就是1886年劉銘傳上奏清國光緒帝《清賦的12項議》中,所指摘的狡黠之徒大地主。這等所謂的台灣士紳,繼而屈膝恭迎日本侵台(所謂台或台灣,指的是清帝國逐年在福爾摩莎的肆虐地);後又鑽入中國蔣幫肆虐福爾摩莎(琶侃)的行列。在這等所謂台灣士紳的協助下,蔣介石、蔣經國父子謂全面加深華奴化琶侃(福爾摩莎)人,1950年起,陰狠誘導所謂的台灣人杜撰所謂的祖籍、堂號,開始製作連上唐山(支那)的所謂族譜,短短的27年,端上檯面的新杜撰族譜就有791件。到了1990年,胡說八道的所謂連上支那之偽造族譜,更是已在所謂的台灣滿天亂飛。 甲○○身為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大教授,也名知:不論是嚴謹記錄的史料文件,或是現代人類體質DNA的科學證據,都早已證明,1945年以前的所謂台灣人(曾被清帝國蹂躪過的福爾摩莎人〈琶侃人〉),絕不可能有唐山人(支那人,或所謂漢人、華人的後裔)。 甲○○身為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大教授,更明知: 我們的國家本名Paccan或Pavkan。 荷蘭人、西班牙人跟著葡萄牙人稱琶侃人(Paccanians)為Formosans,是表示尊敬的意思。 清國的所謂台灣,則是指清國在福爾摩莎設置侵略中樞(台灣府)之官府所在地,後來略稱其在福爾摩莎逐年擴大的佔領區為「台」或台灣。即使到了1895年,所謂的台灣或全台,仍僅不到福爾摩莎(琶侃)的2分之1面積。 所以,所謂的台灣,一直之支那人(所謂中國人)藉口霸凌福爾摩莎(琶侃)所使用的詭辯名詞,真正完全佔據過福爾摩莎或琶侃的是日本國。 甲○○明知,支那人(所謂中國人)的所謂台灣、台灣人,一直是為了霸凌福爾摩莎(Paccan);羞辱福爾摩莎人(Paccanians)所創造的污名,也一直都是支那盜匪覬覦福爾摩莎(Paccan)、肆虐福爾摩莎(Paccan)、蹂躪福爾摩莎(Paccan)的唯一藉口之謊言。而蔣幫所謂中國人知道,對支那人而言,所謂「台灣」二字,代表的是清帝國搶奪來之福爾摩莎(Formosa,琶侃,Paccan)部分土地(即使到了1895年仍僅不到福爾摩莎(琶侃)的2分之1面積),就把所覬覦搶佔的整體福爾摩莎(Paccan)國度,統稱為所謂的「台灣」,以宣示蔣幫中國盜匪已霸佔了清帝國橫行未遂的福爾摩莎,並藉所謂的「台灣人」以進一步羞辱尚未支那化的福爾摩莎人,更是陰謀讓這世界(尤其福爾摩莎人)永遠忘了福爾摩莎(Paccan),甲○○卻附和支那盜匪,陰狠落實福爾摩莎(Paccan)是所謂台灣的惡毒謊言。甲○○等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甚至主動把所謂福爾摩莎(Formosa)的歷史文件全部改成所謂的台灣,幫助中國盜匪澈底消滅福爾摩莎(Formosa,琶侃,Paccan),以致多數福爾摩莎(琶侃)人誤以為自己是唐山人後裔的所謂台灣人。甲○○等華奴化的所謂台灣文史大師和政客,甚至於協助所謂中國盜匪,把清帝國佔據所謂台灣時記載的所謂「粵語人漢化民熟番」(簡稱粵人),全部改寫為所謂的「客家話」、「客家人」,幫助中國盜匪深入分化自己福爾摩莎人(琶侃人,Paccanians)。 甲○○身為所謂的台灣歷史大師、大教授,既然知道以上史實,卻配合其他所謂的台灣文史大師,一再睜眼說瞎話,替所謂的中國人掩蓋福爾摩莎(Paccan)的史實真相,欺騙自己國人、對自己國人施行華奴化的洗腦教育。甚至於替支那盜匪竄改Paccan(琶侃)、Formosa(福爾摩莎)為所謂的台灣(Taiwan);更陰狠把所有原是寫為Formosa(福爾摩莎)的文書改為所謂的台灣(Taiwan);再附和所謂的中國人,把歷史上支那地區各年代的各個不同國家名稱,竄改為所謂的中國。 這些惡行和罪孽,不但是背叛自己的國家,更是替中國盜匪製造侵略Paccan(琶侃、Formosa、福爾摩莎)的藉口。 (明日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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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