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稱係邱春裡之小阿姨,向│續提款合計15萬元: │財罪,累犯,處│
│ │邱春裡借款,致邱春裡陷於│1.107年4月10日13時58分11│有期徒刑壹年肆│
│ │錯誤,於同日13時44分許匯│ 秒,在臺南市仁德區中正│月。 │
│ │款15萬元至B帳戶內。 │ 路2段1118號仁德郵局, │ │
│ │ │ 提領1次6萬元。 │ │
│ │ │2.107年4月10日14時5分55 │ │
│ │ │ 秒至6分52秒,在臺南市 │ │
│ │ │ 仁德區中正路2段417、41│ │
│ │ │ 9號仁德後壁厝郵局,分 │ │
│ │ │ 2次提領各6萬元、3萬元 │ │
│ │ │ 。 │ │
├─┼────────────┼────────────┼───────┤
│3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0│劉育陞持C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0時30分許,打電話向胡│於107年4月11日14時19分2 │上共同犯詐欺取│
│ │秀鳳詐稱係胡秀鳳之侄女婿│秒至21分35秒,在臺南市仁│財罪,累犯,處│
│ │,向胡秀鳳借款,致胡秀鳳│德區中山路711號家樂福仁 │有期徒刑壹年肆│
│ │陷於錯誤,於翌日12時20分│德店自動櫃員機,分4次接 │月。 │
│ │許匯款12萬元至C帳戶內。 │續提款各3萬元,合計12萬 │ │
│ │ │元。 │ │
├─┼────────────┼────────────┼───────┤
│4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2│劉育陞持D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9時47分許,打電話向魏 │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漢春詐稱係魏漢春之親戚,│接續提領合計10萬元: │財罪,累犯,處│
│ │向魏漢春借款,致魏漢春陷│1.107年4月12日11時54分許│有期徒刑壹年肆│
│ │於錯誤,於同日11時9分許 │ ,在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大│月。 │
│ │匯款10萬元至D帳戶內。 │ 道100號高鐵臺南站提領 │ │
│ │ │ 1次2萬元。 │ │
│ │ │2.107年4月12日12時13分38│ │
│ │ │ 秒至14分24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段000號歸│ │
│ │ │ 仁區農會○○分部,接續│ │
│ │ │ 2次提領各2萬元。 │ │
│ │ │3.107年4月12日12時18分18│ │
│ │ │ 秒至18分53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段00號第 │ │
│ │ │ 一銀行○○分行,接續2 │ │
│ │ │ 次提款各2萬元。 │ │
├─┼────────────┼────────────┼───────┤
│5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2│劉育陞持E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下午,打電話向楊璦菱詐│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稱係楊璦菱之友人陳宏俊,│接續提領、轉帳合計18萬元│財罪,累犯,處│
│ │向楊璦菱借款,致楊璦菱陷│: │有期徒刑壹年肆│
│ │於錯誤,於同日匯款20萬元│1.107年4月12日13時59分 │月。 │
│ │至E帳戶內。 │ 13秒至14時0分51秒,在 │ │
│ │ │ 臺南市○○區○○路0號 │ │
│ │ │ 仁德太子路郵局,分3次 │ │
│ │ │ 接續提款各2萬元。 │ │
│ │ │2.107年4月12日14時9分41 │ │
│ │ │ 秒至11分19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 段0號永 │ │
│ │ │ 康崑山郵局,分3次接續 │ │
│ │ │ 提領各2萬元。 │ │
│ │ │3.107年4月12日14時24分33│ │
│ │ │ 秒至25分11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0號永康區│ │
│ │ │ 農會○○分部,接續2次 │ │
│ │ │ 各提領2萬元、1萬元。 │ │
│ │ │4.另於同日14時35分轉帳3 │ │
│ │ │ 萬元。 │ │
├─┼────────────┼────────────┼───────┤
│6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1│劉育陞持F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9時17分許,打電話向鄭│於107年4月13日12時14分許│上共同犯詐欺取│
│ │美蕙詐稱係鄭美蕙之女兒,│,在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 │財罪,累犯,處│
│ │向鄭美蕙借款,致鄭美蕙陷│段197號自動櫃員機提領3萬│有期徒刑壹年貳│
│ │於錯誤,於同年月13日11時│元(其中1萬元為不詳人之 │月。 │
│ │40分許匯款2萬元至F帳戶內│匯款,非本案告訴人之匯款│ │
│ │。 │)。 │ │
├─┼────────────┼────────────┼───────┤
│7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1│劉育陞持F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6時16分許,打電話向簡│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郁真詐稱係簡郁真之老闆李│提領現金6萬元(其中1萬元│財罪,累犯,處│
│ │忠勳,向簡郁真借款,致簡│為不詳人之匯款,非本案告│有期徒刑壹年參│
│ │郁真陷於錯誤,於同年月13│訴人之匯款): │月。 │
│ │日匯款5萬元至F帳戶內。 │1.107年4月13日13時29分35│ │
│ │ │ 秒至30分34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00○000號│ │
│ │ │ ,接續2次各提領2萬元。│ │
│ │ │2.107年4月13日13時33分許│ │
│ │ │ ,在臺南市永康區小東路│ │
│ │ │ 513號,提領2萬元。 │ │
├─┼────────────┼────────────┼───────┤
│8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3│劉育陞持G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1時47分許,打電話向葉│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美蘭詐稱係葉美蘭之表妹,│提款、轉帳合計19萬9912元│財罪,累犯,處│
│ │向葉美蘭借款,致葉美蘭陷│: │有期徒刑壹年肆│
│ │於錯誤,於同日匯款20萬元│1.107年4月13日14時53分28│月。 │
│ │至G帳戶內。 │ 秒至54分32秒,在臺南市│ │
│ │ │ ○○區○○路00號仁德二│ │
│ │ │ 空郵局,接續2次各提款6│ │
│ │ │ 萬元、3萬元。 │ │
│ │ │2.107年4月14日0時22分7秒│ │
│ │ │ ,在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 │ │
│ │ │ 、8號臺南郵局提款1次2 │ │
│ │ │ 萬元。 │ │
│ │ │3.於同年月13日14時44分提│ │
│ │ │ 款6萬元。 │ │
│ │ │4.於同年月13日15時11分轉│ │
│ │ │ 帳2萬9912元。 │ │
├─┼────────────┼────────────┼───────┤
│9 │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6│劉育陞持H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0時30分許,打電話向林│於107年4月16日15時24分許│上共同犯詐欺取│
│ │誠富詐稱係林誠富之朋友楊│至15時29分許,在臺南市永│財罪,累犯,處│
│ │建源,向林誠富借款,致林│康區中華路725號永豐銀行 │有期徒刑壹年肆│
│ │誠富陷於錯誤,於同日匯款│○○分行自動櫃員機分4次 │月。 │
│ │10萬元至H帳戶內。 │接續提領各3萬元、3萬元、│ │
│ │ │3萬元、1萬元,合計10萬元│ │
│ │ │。 │ │
├─┼────────────┼────────────┼───────┤
│10│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8│劉育陞持I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1時22分許,打電話向李│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月麗詐稱係李月麗之侄女,│提領、轉帳合計13萬5000元│財罪,累犯,處│
│ │向李月麗借款,致李月麗陷│: │有期徒刑壹年肆│
│ │於錯誤,於同日13時11分許│1.107年4月18日13時48分至│月。 │
│ │匯款13萬5千元至I帳戶內。│ 51分,在雲林縣斗六市大│ │
│ │ │ 同路45號華南銀行○○分│ │
│ │ │ 行,接續4次各提領3萬元│ │
│ │ │ 、3萬元、3萬元、1萬元 │ │
│ │ │ 。 │ │
│ │ │2.同日14時10分許轉帳3萬 │ │
│ │ │ 元。 │ │
│ │ │3.107年4月19日0時2分許,│ │
│ │ │ 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2 │ │
│ │ │ 段154號華南銀行○○分 │ │
│ │ │ 行,提領1次5千元。 │ │
├─┼────────────┼────────────┼───────┤
│11│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8│劉育陞持I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0時39分許,以LINE通訊│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軟體向王世明詐稱係「陳專│提領合計5萬2985元(扣除 │財罪,累犯,處│
│ │員」,如欲貸款須先支付金│手續費15元): │有期徒刑壹年參│
│ │主3個月預繳金云云,致王 │1.107年4月20日15時2分, │月。 │
│ │世明陷於錯誤,先於同年月│ 在雲林縣斗六市大同路45│ │
│ │20日14時50分許使用自動櫃│ 號華南銀行○○分行,提│ │
│ │員機轉帳3萬元至I帳戶;再│ 領1次3萬元。 │ │
│ │於同年月20日15時30分使用│2.107年4月20日15時45分至│ │
│ │自動櫃員機轉帳2萬2985元 │ 46分,在雲林縣斗六市成│ │
│ │至I帳戶。 │ 功路317號斗六市農會○ │ │
│ │ │ ○分部,接續2次各提款2│ │
│ │ │ 萬元、3千元。 │ │
├─┼────────────┼────────────┼───────┤
│12│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9 │劉育陞持J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2時35分許,以通訊軟體│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LINE聯絡陳阿青,詐稱係陳│提領合計24萬9900元: │財罪,累犯,處│
│ │阿青之侄女陳怡慧,向陳阿│1.107年4月9日15時3分至5 │有期徒刑壹年肆│
│ │青借款,致陳阿青陷於錯誤│ 分許,在臺南市東區崇明│月。 │
│ │,於同日14時39分許匯款25│ 路190號,提領3次各2萬 │ │
│ │萬元至J帳戶內。 │ 元。 │ │
│ │ │2.同日15時15分至16分許,│ │
│ │ │ 在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3 │ │
│ │ │ 段360號(德安百貨公司 │ │
│ │ │ ),接續提領2次各2萬元│ │
│ │ │ 。 │ │
│ │ │3.同日15時26分至30分許,│ │
│ │ │ 在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68 │ │
│ │ │ 號,接續5次各提款2萬元│ │
│ │ │ 。 │ │
│ │ │4.同日15時45分至47分許,│ │
│ │ │ 在臺南市東區林森路1段 │ │
│ │ │ 260號(臺南監理站), │ │
│ │ │ 接續提領3次各2萬元、2 │ │
│ │ │ 萬元、9000元。 │ │
│ │ │5.同日16時14分許,在臺南│ │
│ │ │ 市○區○○路0段000號提│ │
│ │ │ 領900元。 │ │
├─┼────────────┼────────────┼───────┤
│13│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3│劉育陞持D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以電話聯絡符小夏,詐稱│於107年4月13日12時3分許 │上共同犯詐欺取│
│ │係符小夏之朋友阿香,向符│,在臺南市東區裕農路619 │財罪,累犯,處│
│ │小夏借款,致符小夏陷於錯│-2號京城銀行自動櫃員機提│有期徒刑壹年貳│
│ │誤,於同日11時33分許轉帳│領2萬元。 │月。 │
│ │2萬元至D帳戶內。 │ │ │
├─┼────────────┼────────────┼───────┤
│14│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3 │劉育陞持K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3時15分許以電話聯絡魏│於107年4月3日14時26分許 │上共同犯詐欺取│
│ │紫瑛,詐稱係魏紫瑛之姪子│,在臺南市東區東寧路323 │財罪,累犯,處│
│ │魏聖峰,向魏紫瑛借款,致│號臺南東寧路郵局自動櫃員│有期徒刑壹年參│
│ │魏紫瑛陷於錯誤,於同日13│機提領6萬元。 │月。 │
│ │時20分許匯款6萬元至K帳戶│ │ │
│ │內。 │ │ │
├─┼────────────┼────────────┼───────┤
│15│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9 │劉育陞持L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1時許以電話聯絡曾蘭智│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之配偶及曾蘭智,詐稱係曾│提領合計9萬9900元: │財罪,累犯,處│
│ │蘭智配偶之外甥,向曾蘭智│1.107年4月9日15時48分至 │有期徒刑壹年肆│
│ │及其配偶借款,致曾蘭智陷│ 49分許,在臺南市東區林│月。 │
│ │於錯誤,於同日13時54分許│ 森路1段260號(臺南監理│ │
│ │匯款15萬元至L帳戶內。 │ 站),提領2次各2萬元。│ │
│ │ │2.同日15時59分至16時4分 │ │
│ │ │ 許,在臺南市東區東門路│ │
│ │ │ 2段2號(遠東銀行○○分│ │
│ │ │ 行),提領3次各2萬元、│ │
│ │ │ 2萬元、1萬9000元。 │ │
│ │ │3.同日16時13分許,在臺南│ │
│ │ │ 市○區○○路0段000號(│ │
│ │ │ 臺南東門郵局),提領 │ │
│ │ │ 900元。 │ │
│ │ │ │ │
├─┼────────────┼────────────┼───────┤
│16│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3│劉育陞持M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11時8分許以電話聯絡陳 │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永南,詐稱係陳永南之外甥│提領合計13萬5000元: │財罪,累犯,處│
│ │女林婉千,向陳永南借款,│1.107年4月13日12時41分許│有期徒刑壹年肆│
│ │致陳永南陷於錯誤,於同日│ ,在臺南市東區崇學路10│月。 │
│ │11時37分許匯款13萬5000元│ 8號(玉山銀行○○○分 │ │
│ │至M帳戶內。 │ 行)提領3萬元。 │ │
│ │ │2.同日12時52分許,在臺南│ │
│ │ │ 市○區○○路0段00號( │ │
│ │ │ 聯邦銀行○○分行)提領│ │
│ │ │ 2萬元。 │ │
│ │ │3.同日12時59分至13時許,│ │
│ │ │ 在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 │ │
│ │ │ 段197號(合庫銀行○○ │ │
│ │ │ ○分行)提領2次各2萬元│ │
│ │ │ 。 │ │
│ │ │4.同日13時5分至7分許,在│ │
│ │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 │ │
│ │ │ 75號(臺灣企銀○○○分│ │
│ │ │ 行)提領3次各3000元、2│ │
│ │ │ 萬元、2萬元。 │ │
│ │ │5.同日13時13分許,在臺南│ │
│ │ │ 市○區○○○路0段00號 │ │
│ │ │ (新光銀行○○○分行)│ │
│ │ │ 提領2000元。 │ │
│ │ │ │ │
├─┼────────────┼────────────┼───────┤
│17│詐騙集團成員於107年4月18│劉育陞持N帳戶之金融卡, │劉育陞犯三人以│
│ │日(追加起訴書誤載為13日│於下列時地,在自動櫃員機│上共同犯詐欺取│
│ │)13時30分許以電話聯絡陳│提領、轉帳合計22萬元: │財罪,累犯,處│
│ │福春,詐稱係陳福春之女,│1.107年4月18日14時35分至│有期徒刑壹年肆│
│ │向陳福春借款,致陳福春陷│ 37分許,在斗六西平路郵│月。 │
│ │於錯誤,於同日13時58分許│ 局提領3次各6萬元、6萬 │ │
│ │匯款22萬元(追加起訴書誤│ 元、3萬元。 │ │
│ │載為15萬元)至N帳戶內。 │2.107年4月18日14時54分許│ │
│ │ │ ,在永豐銀行自動櫃員機│ │
│ │ │ 轉帳3萬元。 │ │
│ │ │3.107年4月19日0時9分37秒│ │
│ │ │ (追加起訴書誤載為上午│ │
│ │ │ 9時37分)許,在臺南市 │ │
│ │ │ ○區○○路000○000號(│ │
│ │ │ 臺南東城郵局)提領4萬 │ │
│ │ │ 元。 │ │
└─┴────────────┴────────────┴───────┤
附表二、三(從略)
附表四:
┌──┬───────┬────────────────────────┐
│編號│犯罪事實 │證據 │
├──┼───────┼────────────────────────┤
│1 │附表一編號1 │1.證人即告訴人侯方玲警詢中之證述(警㈢卷第9至11 │
│ │ │ 頁) │
│ │ │2.匯款申請書(警㈢卷第28頁) │
│ │ │3.A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95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4張(警㈢卷第17至18頁) │
├──┼───────┼────────────────────────┤
│2 │附表一編號2 │1.證人即告訴人邱春裡警詢中之證述(警㈠卷第18至19│
│ │ │ 頁) │
│ │ │2.郵政入戶匯款申請書(警㈠卷第70頁) │
│ │ │3.B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31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張(警㈠卷第45頁) │
├──┼───────┼────────────────────────┤
│3 │附表一編號3 │1.證人即告訴人胡秀鳳警詢中之證述(警㈠卷第23至25│
│ │ │ 頁) │
│ │ │2.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警㈠卷第84頁) │
│ │ │3.C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41頁) │
├──┼───────┼────────────────────────┤
│4 │附表一編號4 │1.證人即告訴人魏漢春警詢中之證述(警㈠卷第20至22│
│ │ │ 頁) │
│ │ │2.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警㈠卷第78頁) │
│ │ │3.D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49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6張(警㈣卷第16至18頁) │
├──┼───────┼────────────────────────┤
│5 │附表一編號5 │1.證人即告訴人楊璦菱警詢中之證述(警㈠卷第32至33│
│ │ │ 頁) │
│ │ │2.京城銀行存入憑證(警㈠卷第115頁) │
│ │ │3.E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89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3張(警㈢卷第19至20頁) │
├──┼───────┼────────────────────────┤
│6 │附表一編號6 │1.證人即告訴人鄭美蕙警詢中之證述(警㈥卷第17至18│
│ │ │ 頁) │
│ │ │2.富邦銀行匯款委託書(警㈥卷第30頁反面) │
│ │ │3.F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81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張(警㈥卷第4頁) │
├──┼───────┼────────────────────────┤
│7 │附表一編號7 │1.證人即告訴人簡郁真警詢中之證述(警㈥卷第5至7頁│
│ │ │ ) │
│ │ │2.彰化銀行匯款回條聯(警㈥卷第8頁) │
│ │ │3.F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81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2張(警㈥卷第4頁) │
├──┼───────┼────────────────────────┤
│8 │附表一編號8 │1.證人即告訴人葉美蘭警詢中之證述(警㈠卷第26至27│
│ │ │ 頁) │
│ │ │2.富邦銀行匯款委託書(警㈠卷第94頁) │
│ │ │3.G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63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2張(警㈠卷第49至50頁) │
├──┼───────┼────────────────────────┤
│9 │附表一編號9 │1.證人即告訴人林誠富警詢中之證述(警㈢卷第14至16│
│ │ │ 頁) │
│ │ │2.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匯款委託書(警㈢卷第30頁) │
│ │ │3.H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85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3張(警㈠卷第21至22頁) │
├──┼───────┼────────────────────────┤
│10 │附表一編號10 │1.證人即被害人李月麗警詢中之證述(警㈨卷第95至97│
│ │ │ 頁) │
│ │ │2.彰化銀行匯款回條聯(警㈨卷第101頁) │
│ │ │3.I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45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2張(警㈨卷第35至37頁) │
├──┼───────┼────────────────────────┤
│11 │附表一編號11 │1.證人即告訴人王世明警詢中之證述(警㈨卷第69至71│
│ │ │ 頁) │
│ │ │2.LINE通話紀錄翻拍照片36張(警㈨卷第75至92頁) │
│ │ │3.台新銀行自動櫃員交易明細2紙(警㈨卷第73頁) │
│ │ │4.I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45頁) │
│ │ │5.提款錄影翻拍照片2張(警㈨卷第39頁、第51頁) │
├──┼───────┼────────────────────────┤
│12 │附表一編號12 │1.證人即被害人陳阿青警詢中之證述(警B卷第28至30 │
│ │ │ 頁) │
│ │ │2.LINE通話紀錄翻拍照片1張(警B卷第36頁) │
│ │ │3.內湖區農會匯款申請書1紙(警B卷第35頁) │
│ │ │4.J帳戶交易明細(警B卷第43頁) │
│ │ │5.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0張(警B卷第21至23頁、警C卷第│
│ │ │ 2頁) │
├──┼───────┼────────────────────────┤
│13 │附表一編號13 │1.證人即告訴人符小夏警詢中之證述(警B卷第52至55 │
│ │ │ 頁) │
│ │ │2.LINE通話紀錄翻拍照片1張(警B卷第60頁) │
│ │ │3.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及存摺影本各1紙(警B卷第59頁│
│ │ │ ) │
│ │ │4.D帳戶交易明細(原審卷㈠-1第249頁) │
│ │ │5.京城銀行107年12月26日京城數業字第1070007425號 │
│ │ │ 函及提款錄影翻拍照片2張(原審卷㈡第77至81頁) │
│ │ │ 。 │
├──┼───────┼────────────────────────┤
│14 │附表一編號14 │1.證人即告訴人魏紫瑛警詢中之證述(警C卷第16至18 │
│ │ │ 頁) │
│ │ │2.郵政入戶匯款申請書(警C卷第19頁) │
│ │ │3.K帳戶交易明細(警C卷第24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張(警C卷第1頁) │
├──┼───────┼────────────────────────┤
│15 │附表一編號15 │1.證人即告訴人曾蘭智警詢中之證述(警C卷第53至56 │
│ │ │ 頁) │
│ │ │2.玉山銀行匯款申請書(警C卷第57頁) │
│ │ │3.L帳戶交易明細(警C卷第66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0張(警C卷第3頁、第49至52頁)│
├──┼───────┼────────────────────────┤
│16 │附表一編號16 │1.證人即告訴人陳永南警詢中之證述(警C卷第76至78 │
│ │ │ 頁) │
│ │ │2.匯款申請書及存摺影本各1紙(警C卷第79至80頁) │
│ │ │3.M帳戶交易明細(警C卷第88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14張(警C卷第68至75頁) │
├──┼───────┼────────────────────────┤
│17 │附表一編號17 │1.證人即被害人陳福春警詢中之證述(警C卷第92至95 │
│ │ │ 頁) │
│ │ │2.郵政入戶匯款申請書1紙(警C卷第96頁) │
│ │ │3.N帳戶交易明細(警C卷第106頁) │
│ │ │4.提款錄影翻拍照片3張(警C卷第90至91頁) │
│ │ │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108年4月30日彰營字│
│ │ │ 第0000000000號函(原審卷㈢第63至65頁) │
└──┴───────┴────────────────────────┤
│
附表五(人頭帳戶代號對照表):
┌──┬─────────────────────┬────┬─────┐
│編號│ 金融機構及帳號 │ 戶名 │代號 │
├──┼─────────────────────┼────┼─────┤
│1 │國泰世華銀行○○分行帳號: │許沛璇 │A帳戶 │
│ │000000000000 │ │ │
├──┼─────────────────────┼────┼─────┤
│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東新生郵局帳號: │羅璽 │B帳戶 │
│ │00000000000000000 │ │ │
├──┼─────────────────────┼────┼─────┤
│3 │玉山銀行○○分行帳號: │馮順發 │C帳戶 │
│ │0000000000000000 │ │ │
├──┼─────────────────────┼────┼─────┤
│4 │臺灣銀行○○分行帳號: │王宥茗 │D帳戶 │
│ │000000000000000 │ │ │
├──┼─────────────────────┼────┼─────┤
│5 │京城銀行○○分行帳號: │孫彥文 │E帳戶 │
│ │000000000000000 │ │ │
├──┼─────────────────────┼────┼─────┤
│6 │合作金庫銀行○○分行帳號: │孫彥文 │F帳戶 │
│ │0000000000000000 │ │ │
├──┼─────────────────────┼────┼─────┤
│7 │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武霜兒 │G帳戶 │
├──┼─────────────────────┼────┼─────┤
│8 │永豐銀行○○分行帳號: │黃國展 │H帳戶 │
│ │00000000000000000 │ │ │
├──┼─────────────────────┼────┼─────┤
│9 │華南銀行○○○○分行帳號: │陳歆硯 │I帳戶 │
│ │000000000000000 │ │ │
├──┼─────────────────────┼────┼─────┤
│10 │臺東新生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 │陳雅玲 │K帳戶 │
├──┼─────────────────────┼────┼─────┤
│11 │富邦銀行○○分行帳號:000000000000 │黃于婷 │L帳戶 │
├──┼─────────────────────┼────┼─────┤
│12 │玉山銀行○○分行帳號: │王羽棠 │M帳戶 │
│ │0000000000000 │ │ │
├──┼─────────────────────┼────┼─────┤
│13 │彰化和美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 │王浡宇 │N帳戶 │
├──┼─────────────────────┼────┼─────┤
│14 │花旗銀行○○分行帳號: │高瑋軒 │J帳戶 │
│ │0000000000000 │ │ │
└──┴─────────────────────┴────┴─────┘
附表六(犯罪所得)
┌──┬──────┬───────┬─────────────────┐
│編號│犯罪事實 │提領(被害人)│應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 │
│ │ │/轉帳金額(新│ │
│ │ │臺幣) │ │
├──┼──────┼───────┼─────────────────┤
│1 │附表一編號1 │17萬元 │3400元(即左列金額之2%,下同) │
│ │ │ │ │
├──┼──────┼───────┼─────────────────┤
│2 │附表一編號2 │15萬元 │3000元 │
├──┼──────┼───────┼─────────────────┤
│3 │附表一編號3 │12萬元 │2400元 │
├──┼──────┼───────┼─────────────────┤
│4 │附表一編號4 │10萬元 │2000元 │
├──┼──────┼───────┼─────────────────┤
│5 │附表一編號5 │18萬元 │3600元 │
├──┼──────┼───────┼─────────────────┤
│6 │附表一編號6 │2萬元 │400元 │
├──┼──────┼───────┼─────────────────┤
│7 │附表一編號7 │5萬元 │1000元 │
├──┼──────┼───────┼─────────────────┤
│8 │附表一編號8 │19萬9912元 │3998元 │
├──┼──────┼───────┼─────────────────┤
│9 │附表一編號9 │10萬元 │2000元 │
├──┼──────┼───────┼─────────────────┤
│10 │附表一編號10│13萬5000元 │2700元 │
├──┼──────┼───────┼─────────────────┤
│11 │附表一編號11│5萬2985元 │1060元 │
├──┼──────┼───────┼─────────────────┤
│12 │附表一編號12│24萬9900元 │4998元 │
├──┼──────┼───────┼─────────────────┤
│13 │附表一編號13│2萬元 │400元 │
├──┼──────┼───────┼─────────────────┤
│14 │附表一編號14│6萬元 │1200元 │
├──┼──────┼───────┼─────────────────┤
│15 │附表一編號15│9萬9900元 │1998元 │
├──┼──────┼───────┼─────────────────┤
│16 │附表一編號16│13萬5000元 │2700元 │
├──┼──────┼───────┼─────────────────┤
│17 │附表一編號17│22萬元 │4400元 │
├──┴──────┴───────┼─────────────────┤
│合計:206萬2985元 │4萬1254元 │
└─────────────────┴─────────────────┘
附表七(卷宗代號對照表)
┌──┬──────────────────────────┬─────┐
│編號│卷宗名稱 │ 代 號 │
├──┼──────────────────────────┼─────┤
│1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南市警歸偵字第1070214669號刑│警㈠卷 │
│ │案偵查卷宗 │ │
├──┼──────────────────────────┼─────┤
│2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南市警歸偵字第1070224073號刑│警㈡卷 │
│ │案偵查卷宗 │ │
├──┼──────────────────────────┼─────┤
│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南市警永偵字第1070245409號刑│警㈢卷 │
│ │案偵查卷宗 │ │
├──┼──────────────────────────┼─────┤
│4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鐵警高分偵字第 │警㈣卷 │
│ │00000000000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5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高市警三一分偵字第 │警㈤卷 │
│ │00000000000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6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屏警刑科偵字第 │警㈥卷 │
│ │00000000000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7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局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保二㈢│警㈦卷 │
│ │㈠刑字第1071360553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8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彰警分偵字第1070027322號刑案偵查│警㈧卷 │
│ │卷宗 │ │
├──┼──────────────────────────┼─────┤
│9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新北土刑字第1073379017號刑案│警㈨卷 │
│ │偵查卷宗 │ │
├──┼──────────────────────────┼─────┤
│1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0771826900 │警㈩卷 │
│ │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11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高市警前分偵字第10771970100 │警卷 │
│ │號刑案偵查卷宗 │ │
├──┼──────────────────────────┼─────┤
│12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南市警六偵字第1070485552號刑│警B卷 │
│ │案偵查卷宗 │ │
├──┼──────────────────────────┼─────┤
│13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南市警一偵字第1080010129號刑│警C卷 │
│ │案偵查卷宗 │ │
├──┼──────────────────────────┼─────┤
│14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8062號偵查卷宗 │偵㈠卷 │
├──┼──────────────────────────┼─────┤
│15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8542號偵查卷宗第1宗 │偵㈡-1卷 │
├──┼──────────────────────────┼─────┤
│16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8542號偵查卷宗第2宗 │偵㈡-2卷 │
├──┼──────────────────────────┼─────┤
│17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9586號偵查卷宗 │偵㈢卷 │
├──┼──────────────────────────┼─────┤
│18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9794號偵查卷宗 │偵㈣卷 │
├──┼──────────────────────────┼─────┤
│19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0329號偵查卷宗 │偵㈤卷 │
├──┼──────────────────────────┼─────┤
│20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0828號偵查卷宗 │偵㈥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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