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訴字,93年度,2546號
TPHM,93,上訴,2546,2006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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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頁),於原審稱:依我公司實際之進、銷項,確實需要 繳交那些營業稅(例如交給丙○○會計事務所的三、四十 萬元及九十幾萬元)等語(原審卷三第六六頁),及證人 乙○○於原審結證稱:丙○○或她的事務所有通知繳納恆 旺公司八十九年十一、十二月份之營業稅額九十九萬六千 零十一元。八十九年十一、十二月的營業稅是我陪同庚○ 於九十年一月十五日的前幾日到丙○○的會計事務所繳交 ,金額約一百萬元等語(原審卷三第五五頁反面至五六頁 ),並有丙○○會計事務所九十年一月十五日出具之客戶 費用收據一紙(調查卷第八六頁),暨財政部台北市國稅 局中南稽徵所九十三年三月三十日財北國稅中南營業一字 第○九三○○○九六六六號函稱:「經查恆旺公司八十九 年十一至十二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本期應實 繳稅額為○元」等語(原審卷二第三一三至三一四頁), 及恆旺公司八十九年十二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一 紙可佐,堪認被告丙○○以繳納營業稅名義,向被告庚○ 收取九十九萬六千零十一元之事,尚非無據,惟參酌證人 乙○○於原審證稱:印象中每次繳的稅金沒有後來收到的 四○一表所記載的營業稅那麼多。我有向庚○反應等語( 原審卷三第五六頁),足認被告庚○接手經營恆旺公司後 ,似已發現被告丙○○向其收取之營業稅高出該期向稅捐 機關申報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四○一表)等 情,且被告庚○供稱:我向丙○○反應過,她告訴我有補 了進項等語(原審卷三第六六頁),顯見其於九十年一月 間交付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月份營業稅之際,早已知悉 被告丙○○係利用不實進項憑證扣抵恆旺公司之銷項稅額 。被告庚○既明知丙○○向其索取之營業稅與申報資料不 合,惟仍委任被告丙○○繼續為恆旺公司處理申報稅捐, 並全數交付稅款,顯見其並未陷於錯誤,從而,難謂被告 庚○係因被告丙○○施用詐術,陷於錯誤,始交付八十九 年十一、十二月份營業稅九十九萬六千零十一元。準此, 恆旺公司應繳營業稅額既為九十九萬六千零十一元,而被 告庚○又明知被告丙○○利用不實進項統一發票扣抵銷項 稅額之情事,尚與詐欺取財罪之要件有間。公訴人所提上 開證據,尚不能積極證明被告丙○○此部分犯行。是不能 證明被告丙○○詐欺取財犯行,惟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揭 論罪科刑部分,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自無庸另為 無罪之諭知。至被告丙○○此部分虛開不實統一發票之行 為,是否另涉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乃另一問題,且未經 起訴,尚非起訴效力所及,本院爰不併予審理。



(四)公訴人指被告丙○○偽開如附表一㈦、附表一㈧所示之統 一發票一節,固據提出恆旺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 查核清單為據,惟證人即恆旺公司前負責人林銘豐於原審 證稱:恆旺公司與薇閣公司及春輝公司間上開統一發票, 均有實際交易事實等語(原審卷㈠第九四至九九頁),核 與證人周水美於原審證稱:擔任春輝營造股份公司的負責 人。有跟恆旺公司有生意上的往來,恆旺公司有做過春輝 營造的工程。並未為了做帳而開過不實的發票等語(原審 卷㈠第三八二至三八四頁),證人即星陸公司兼春輝公司 總經理戊○○在於原審證稱:在星陸公司與薇閣公司任職 ,我在兩間公司皆擔任總經理。星陸公司部分是承攬捷運 公司新店線鋼筋續接器及鋼管工程,薇閣早期作土地買賣 及合建房屋、承攬銷售房屋。薇閣公司與恆旺公司在八十 九年間有業務往來,但我不確定是幾月,恆旺公司之前在 做裝潢,其前身性質為工程公司等語(原審卷㈠第三八五 、三八六頁)相符,且有證人周水美及戊○○提出之春輝 公司承包工程明細表、工程計價總表、恆旺公司變更登記 表、支票五張(發票人春輝公司、受款人恆旺公司、面額 分別三百六十萬元、一百五十萬元、一百五十萬元、二百 三十萬元、一百七十萬元)、轉帳傳票五張、華南銀行匯 款申請書四張及薇閣公司轉帳傳票四張、支票一張(發票 人薇閣公司、受款人恆旺公司、面額一百十七萬三千九百 四十四元)附卷可考,是被告丙○○辯稱此部分確有交易 等語,即屬有據,至公訴人所提恆旺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 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尚不能證明各該交易均不在,即屬不 能證明被告丙○○有此部分犯行,惟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 揭論罪科刑部分,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 無罪之諭知。
四、原審以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①原判決事 實欄三記載被告丙○○開立附表一㈠㈡㈢㈣之統一發票,而 虛增恆旺公司業績,而事實欄一卻記載被告丙○○開立附表 ㈠㈡編號一至十㈢㈤編號一至四㈥編號一至三,而虛增恆旺 公司業績等,前後齟齬,尚有未洽,②原判決書第十七頁, 關於被告丙○○所犯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罪部分,似漏載「其 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之文字。③被告庚○丙○○就恆旺公司之不實發票及資產負債表間,有犯意聯 絡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原審漏未認定,均有未洽,被告 庚○以原審量刑太重上訴,被告丙○○則否認犯行而上訴, 固均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述可議之處,即屬不能維持, 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庚○有違反票據法前科,本



件犯罪手段,犯罪所得,造成之損害,被告庚○犯後自白犯 行,被告丙○○矯飾卸責,與渠等犯罪動機、目的、智識程 度、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被告庚○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丙○○有期徒刑一年。又同案被告莊麗燕於彰化銀行 晴光分行所持「進口物資融資契約」及「保證書(含特別條 款)」之連帶保證人欄、對保簽章欄內,偽造之「吳切」簽 名五枚,不問屬於被告與否,均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規定沒 收之。至盜用印章之印文係屬真正,爰不為沒收諭知。五、移送併辦部分:
(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移送併案部分(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 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四○九三號,含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 察署九十二年度他字第一二八一號、九十二年度發查字第 三七一號、九十一年度偵字第四三四一號、九十一年度偵 緝字第七九三號),併辦意旨略稱:被告丙○○明知天貴 企業有限公司於八十八年及八十九年一至二月間。並未向 金源得實業有限公司、達煌有限公司進貨,竟連續向金源 得實業有限公司、達煌有限公司取得業務上登載不實之統 一發票數張,金額分別為一百五十萬元、二千一百零一萬 五千三百四十四元,持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申報扣抵進項 稅額,以逃漏營業稅,足以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捐管 理之正確性等語,然此部分係指被告丙○○犯違反稅捐稽 徵法之罪,與本案違反商業會計法之上開犯行,犯罪構成 要件不同,難認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非起訴效力 所及,本院尚不得併予審理,應退由檢察官另為其他妥適 之處理。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案意旨(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一一五號,含九十一年度偵 字第一七一五九號),所指被告庚○、與同案被告蕭子清 二人及宋振治(由檢察官另行通緝處理中)共同基於為自 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於九十年七月間,由馮希聖(業 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及被告庚○居間,向告訴人碩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碩良公司)業務副總訛稱:精業 公司有批電腦設備PDA欲售予快馹公司,得經碩良公司 轉售,居間可獲利四十幾萬元云云,使告訴人碩良公司陷 於錯誤,向精業公司下單價值四百九十九萬八千元之PD A一批,並由告訴人碩良公司於九十年八月三日出貨予蘇 國智(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馮希聖遂交付發票人 為國碁公司、面額五百四十八萬一千元、發票日九十年十 月五日之支票給碩良公司,充為快馹公司支付之貨款,告 訴人碩良公司則於九十年九月二十日交付以其為發票人,



面額四百八十五萬一千元之支票用以支付精業公司貨款。 嗣國碁公司為發票人之上開支票屆期不獲兌現,且國碁公 司停業,始發現上當。因認被告庚○共同涉犯詐欺取財罪 嫌等情。公訴人係以告訴人碩良公司指訴及上開支票、退 票理由單,資為論據(見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六一一五號移 送併辦意旨書)。然查,告訴人碩良公司向精業公司訂購 之上開PDA產品,係由另案被告即添晟公司總經理宋振 治指派其員工蘇國智前往點收,且交由快馹公司派人運走 ,此經證人蘇國智於原審證稱:有幫快馹公司驗過貨。在 添晟公司工作,卻幫快馹公司驗貨,是因為老闆宋振治與 快馹公司的老闆是好友,所以我去碩良公司的樓下驗貨, 是PDA產品。在碩良公司驗完貨後,PDA產品是由快 馹公司請貨車運走等語(原審卷㈠第三九六頁)。證人即 國碁公司會計乙○○於原審證稱:宋振治在國碁公司所設 電腦部門,係屬獨立部門,並不受被告庚○指揮等語(原 審卷三第五八頁),是被告庚○辯稱:其為國碁公司營業 額而同意宋振治以國碁公司名義向外訂貨,因宋振治違反 承諾未存入貨款始造成國碁公司上開支票跳票等語,尚非 無據,又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證被告庚○有上開詐購PD A產品之犯行,或有移送併案意旨所指與宋振治等有詐欺 取財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尚不得因宋振治利用國碁公 司名義向告訴人碩良公司訂貨後,逃逸他去,遽指國碁公 司實際負責人之被告庚○共同詐欺取財。因此,難認有此 部分犯行、從而不能認與前揭論罪科刑部分有連續犯之裁 判上一罪關係,應退由檢察官另為其他妥適處理。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五款,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二百十九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呂丁旺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溫耀源                  法 官 段景榕                    法 官 周政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陳菊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4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 毀其頁數者。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者。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 不實之結果者。
附表一、恆旺公司部分:
㈠、買方:恆旺公司,賣方:尚屋公司
┌──┬────┬─────┬─────┬─────┬───────┐
│ │開立時間│發 票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賣方 │
│ │年月日 │字軌號碼 │(新台幣)│(新台幣)│ │
├──┼────┼─────┼─────┼─────┼───────┤
│一 │8901 │YZ00000000│ 104,340 │ 5,217 │ 尚屋公司 │
├──┼────┼─────┼─────┼─────┼───────┤
│二 │8901 │YZ00000000│ 160,775 │ 8,039 │ 同右 │
├──┼────┼─────┼─────┼─────┼───────┤
│三 │8901 │YZ00000000│ 191,235 │ 9,562 │ 同右 │
├──┼────┼─────┼─────┼─────┼───────┤
│四 │8902 │YZ00000000│ 336,960 │ 16,848 │ 同右 │
├──┼────┼─────┼─────┼─────┼───────┤
│五 │8902 │YZ00000000│ 338,800 │ 16,940 │ 同右 │
├──┼────┼─────┼─────┼─────┼───────┤
│六 │8902 │YZ00000000│ 102,500 │ 5,125 │ 同右 │
├──┼────┼─────┼─────┼─────┼───────┤
│七 │8902 │YZ00000000│ 173,020 │ 8,651 │ 同右 │
├──┼────┼─────┼─────┼─────┼───────┤




│八 │8902 │YZ00000000│ 280,720 │ 14,036 │ 同右 │
├──┼────┼─────┼─────┼─────┼───────┤
│九 │8902 │YZ00000000│ 410,000 │ 20,500 │ 同右 │
├──┼────┼─────┼─────┼─────┼───────┤
│十 │8902 │YZ00000000│ 302,500 │ 15,125 │ 同右 │
├──┼────┼─────┼─────┼─────┼───────┤
│十一│8902 │YZ00000000│ 181,500 │ 9,075 │ 同右 │
└──┴────┴─────┴─────┴─────┴───────┘
㈡、買方:恆旺公司,賣方:珍屋公司
┌──┬────┬─────┬─────┬─────┬───────┐
│ │開立時間│發 票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賣方 │
│ │年月日 │字軌號碼 │ │ │ │
├──┼────┼─────┼─────┼─────┼───────┤
│一 │8905 │AV00000000│ 275,000 │ 13,750 │ 珍屋公司 │
├──┼────┼─────┼─────┼─────┼───────┤
│二 │8905 │AV00000000│ 409,965 │ 20,498 │ 同右 │
├──┼────┼─────┼─────┼─────┼───────┤
│三 │8905 │AV00000000│ 299,520 │ 14,976 │ 同右 │
├──┼────┼─────┼─────┼─────┼───────┤
│四 │8905 │AV00000000│ 271,320 │ 13,566 │ 同右 │
├──┼────┼─────┼─────┼─────┼───────┤
│五 │8905 │AV00000000│ 207,100 │ 10,355 │ 同右 │
├──┼────┼─────┼─────┼─────┼───────┤
│六 │8905 │AV00000000│ 318,000 │ 15,900 │ 同右 │
├──┼────┼─────┼─────┼─────┼───────┤
│七 │8905 │AV00000000│ 253,440 │ 12,672 │ 同右 │
├──┼────┼─────┼─────┼─────┼───────┤
│八 │8905 │AV00000000│ 179,560 │ 8,978 │ 同右 │
├──┼────┼─────┼─────┼─────┼───────┤
│九 │8905 │AV00000000│ 131,560 │ 6,578 │ 同右 │
├──┼────┼─────┼─────┼─────┼───────┤
│十 │8905 │AV00000000│ 103,600 │ 5,180 │ 同右 │
├──┼────┼─────┼─────┼─────┼───────┤
│十一│8906 │AV00000000│ 351,000 │ 17,550 │ 同右 │
├──┼────┼─────┼─────┼─────┼───────┤
│十二│8906 │AV00000000│ 320,000 │ 16,000 │ 同右 │
├──┼────┼─────┼─────┼─────┼───────┤
│十三│8906 │AV00000000│ 532,700 │ 26,635 │ 同右 │
├──┼────┼─────┼─────┼─────┼───────┤
│十四│8906 │AV00000000│ 596,410 │ 29,821 │ 同右 │




├──┼────┼─────┼─────┼─────┼───────┤
│十五│8906 │AV00000000│ 623,200 │ 31,160 │ 同右 │
├──┼────┼─────┼─────┼─────┼───────┤
│十六│8906 │AV00000000│ 327,600 │ 16,380 │ 同右 │
├──┼────┼─────┼─────┼─────┼───────┤
│十七│8906 │AV00000000│ 272,500 │ 13,625 │ 同右 │
├──┼────┼─────┼─────┼─────┼───────┤
│十八│8906 │AV00000000│ 191,070 │ 9,554 │ 同右 │
├──┼────┼─────┼─────┼─────┼───────┤
│十九│8907 │BT00000000│ 333,600 │ 16,680 │ 同右 │
├──┼────┼─────┼─────┼─────┼───────┤
│二十│8907 │BT00000000│ 327,600 │ 16,380 │ 同右 │
├──┼────┼─────┼─────┼─────┼───────┤
│二一│8907 │BT00000000│ 393,720 │ 19,686 │ 同右 │
├──┼────┼─────┼─────┼─────┼───────┤
│二二│8907 │BT00000000│ 193,960 │ 9,698 │ 同右 │
├──┼────┼─────┼─────┼─────┼───────┤
│二三│8907 │BT00000000│ 268,660 │ 13,433 │ 同右 │
├──┼────┼─────┼─────┼─────┼───────┤
│二四│8907 │BT00000000│ 151,800 │ 7,590 │ 同右 │
├──┼────┼─────┼─────┼─────┼───────┤
│二五│8908 │BT00000000│ 86,350 │ 4,318 │ 同右 │
├──┼────┼─────┼─────┼─────┼───────┤
│二六│8908 │BT00000000│ 112,365 │ 5,618 │ 同右 │
├──┼────┼─────┼─────┼─────┼───────┤
│二七│8909 │CR00000000│ 340,000 │ 17,000 │ 同右 │
├──┼────┼─────┼─────┼─────┼───────┤
│二八│8909 │CR00000000│ 264,000 │ 13,200 │ 同右 │
├──┼────┼─────┼─────┼─────┼───────┤
│二九│8909 │CR00000000│ 482,510 │ 24,126 │ 同右 │
├──┼────┼─────┼─────┼─────┼───────┤
│三十│8910 │CR00000000│ 236,250 │ 11,813 │ 同右 │
├──┼────┼─────┼─────┼─────┼───────┤
│三一│8910 │CR00000000│ 299,460 │ 14,973 │ 同右 │
├──┼────┼─────┼─────┼─────┼───────┤
│三二│8910 │CR00000000│ 230,000 │ 11,500 │ 同右 │
├──┼────┼─────┼─────┼─────┼───────┤
│三三│8910 │CR00000000│ 261,450 │ 13,073 │ 同右 │
├──┼────┼─────┼─────┼─────┼───────┤
│三四│8910 │CR00000000│ 232,000 │ 11,600 │ 同右 │




├──┼────┼─────┼─────┼─────┼───────┤
│三五│8910 │CR00000000│ 230,115 │ 11,506 │ 同右 │
├──┼────┼─────┼─────┼─────┼───────┤
│三六│8910 │CR00000000│ 290,625 │ 14,531 │ 同右 │
├──┼────┼─────┼─────┼─────┼───────┤
│三七│8911 │DP00000000│ 41,300 │ 2,065 │ 同右 │
├──┼────┼─────┼─────┼─────┼───────┤
│三八│8911 │DP00000000│ 23,400 │ 1,170 │ 同右 │
├──┼────┼─────┼─────┼─────┼───────┤
│三九│8911 │DP00000000│ 29,475 │ 1,474 │ 同右 │
├──┼────┼─────┼─────┼─────┼───────┤
│四十│8911 │DP00000000│ 10,982 │ 549 │ 同右 │
├──┼────┼─────┼─────┼─────┼───────┤
│四一│8911 │DP00000000│ 12,060 │ 603 │ 同右 │
├──┼────┼─────┼─────┼─────┼───────┤
│四二│8911 │DP00000000│ 33,500 │ 1,675 │ 同右 │
├──┼────┼─────┼─────┼─────┼───────┤
│四三│8911 │DP00000000│ 18,536 │ 927 │ 同右 │
├──┼────┼─────┼─────┼─────┼───────┤
│四四│8911 │DP00000000│ 10,050 │ 503 │ 同右 │
├──┼────┼─────┼─────┼─────┼───────┤
│四五│8911 │DP00000000│ 37,620 │ 1,881 │ 同右 │
├──┼────┼─────┼─────┼─────┼───────┤
│四六│8911 │DP00000000│ 10,260 │ 513 │ 同右 │
├──┼────┼─────┼─────┼─────┼───────┤
│四七│8911 │DP00000000│ 8,944 │ 447 │ 同右 │
├──┼────┼─────┼─────┼─────┼───────┤
│四八│8911 │DP00000000│ 20,584 │ 1,029 │ 同右 │
├──┼────┼─────┼─────┼─────┼───────┤
│四九│8911 │DP00000000│ 9,930 │ 497 │ 同右 │
├──┼────┼─────┼─────┼─────┼───────┤
│五十│8911 │DP00000000│ 300,000 │ 15,000 │ 同右 │
├──┼────┼─────┼─────┼─────┼───────┤
│五一│8911 │DP00000000│ 877,855 │ 43,893 │ 同右 │
├──┼────┼─────┼─────┼─────┼───────┤
│五二│8911 │DP00000000│ 243,095 │ 12,155 │ 同右 │
├──┼────┼─────┼─────┼─────┼───────┤
│五三│8911 │DP00000000│ 82,520 │ 4,126 │ 同右 │
├──┼────┼─────┼─────┼─────┼───────┤
│五四│8911 │DP00000000│ 271,216 │ 13,561 │ 同右 │




├──┼────┼─────┼─────┼─────┼───────┤
│五五│8911 │DP00000000│ 538,000 │ 26,900 │ 同右 │
├──┼────┼─────┼─────┼─────┼───────┤
│五六│8911 │DP00000000│ 906,909 │ 45,345 │ 同右 │
├──┼────┼─────┼─────┼─────┼───────┤
│五七│8912 │DP00000000│ 756,800 │ 37,840 │ 同右 │
├──┼────┼─────┼─────┼─────┼───────┤
│五八│8912 │DP00000000│ 11,880 │ 594 │ 同右 │
├──┼────┼─────┼─────┼─────┼───────┤
│五九│8912 │DP00000000│ 11,050 │ 553 │ 同右 │
├──┼────┼─────┼─────┼─────┼───────┤
│六十│8912 │DP00000000│ 11,514 │ 576 │ 同右 │
├──┼────┼─────┼─────┼─────┼───────┤
│六一│8912 │DP00000000│ 10,048 │ 502 │ 同右 │
├──┼────┼─────┼─────┼─────┼───────┤
│六二│8912 │DP00000000│ 14,352 │ 718 │ 同右 │
├──┼────┼─────┼─────┼─────┼───────┤
│六三│8912 │DP00000000│ 11,970 │ 599 │ 同右 │
├──┼────┼─────┼─────┼─────┼───────┤
│六四│8912 │DP00000000│ 47,302 │ 2,365 │ 同右 │
├──┼────┼─────┼─────┼─────┼───────┤
│六五│8912 │DP00000000│ 14,960 │ 748 │ 同右 │
├──┼────┼─────┼─────┼─────┼───────┤
│六六│8912 │DP00000000│ 9,840 │ 492 │ 同右 │
├──┼────┼─────┼─────┼─────┼───────┤
│六七│8912 │DP00000000│ 367,700 │ 18,385 │ 同右 │
├──┼────┼─────┼─────┼─────┼───────┤
│六八│8912 │DP00000000│ 364,000 │ 18,200 │ 同右 │
├──┼────┼─────┼─────┼─────┼───────┤
│六九│8912 │DP00000000│ 674,424 │ 33,721 │ 同右 │
├──┼────┼─────┼─────┼─────┼───────┤
│七十│8912 │DP00000000│ 216,140 │ 10,807 │ 同右 │
├──┼────┼─────┼─────┼─────┼───────┤
│七一│8912 │DP00000000│ 212,517 │ 10,626 │ 同右 │
├──┼────┼─────┼─────┼─────┼───────┤
│七二│8912 │DP00000000│ 249,500 │ 12,475 │ 同右 │
├──┼────┼─────┼─────┼─────┼───────┤
│七三│8912 │DP00000000│ 83,200 │ 4,160 │ 同右 │
├──┼────┼─────┼─────┼─────┼───────┤
│七四│8912 │DP00000000│ 871,000 │ 43,550 │ 同右 │




├──┼────┼─────┼─────┼─────┼───────┤
│七五│8912 │DP00000000│ 319,000 │ 15,950 │ 同右 │
├──┼────┼─────┼─────┼─────┼───────┤
│七六│8912 │DP00000000│ 581,875 │ 29,094 │ 同右 │
├──┼────┼─────┼─────┼─────┼───────┤
│七七│8912 │DP00000000│ 209,000 │ 10,450 │ 同右 │
├──┼────┼─────┼─────┼─────┼───────┤
│七八│8912 │DP00000000│ 469,000 │ 23,450 │ 同右 │
├──┼────┼─────┼─────┼─────┼───────┤
│七九│8912 │DP00000000│ 157,000 │ 7,850 │ 同右 │
├──┼────┼─────┼─────┼─────┼───────┤
│八十│8912 │DP00000000│ 265,000 │ 13,250 │ 同右 │
├──┼────┼─────┼─────┼─────┼───────┤
│八一│8912 │DP00000000│ 259,000 │ 12,950 │ 同右 │
├──┼────┼─────┼─────┼─────┼───────┤
│八二│8912 │DP00000000│ 508,000 │ 25,400 │ 同右 │
├──┼────┼─────┼─────┼─────┼───────┤
│八三│8912 │DP00000000│ 408,000 │ 20,400 │ 同右 │
├──┼────┼─────┼─────┼─────┼───────┤
│八四│8912 │DP00000000│ 141,000 │ 7,050 │ 同右 │
├──┼────┼─────┼─────┼─────┼───────┤
│八五│8912 │DP00000000│ 546,000 │ 27,300 │ 同右 │
├──┼────┼─────┼─────┼─────┼───────┤
│八六│8912 │DP00000000│ 91,500 │ 4,575 │ 同右 │
├──┼────┼─────┼─────┼─────┼───────┤
│八七│8912 │DP00000000│ 275,740 │ 13,787 │ 同右 │
├──┼────┼─────┼─────┼─────┼───────┤
│八八│8912 │DP00000000│ 456,600 │ 22,830 │ 同右 │
├──┼────┼─────┼─────┼─────┼───────┤
│八九│8912 │DP00000000│ 293,000 │ 14,650 │ 同右 │
├──┼────┼─────┼─────┼─────┼───────┤
│九十│8912 │DP00000000│ 888,100 │ 44,405 │ 同右 │
└──┴────┴─────┴─────┴─────┴───────┘
㈢、買方:恆旺公司,賣方:藍廷公司
┌──┬────┬─────┬─────┬─────┬───────┐
│ │開立時間│發 票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賣方 │
│ │年月日 │字軌號碼 │ │ │ │
├──┼────┼─────┼─────┼─────┼───────┤
│一 │8909 │CR00000000│ 225,000 │ 11,250 │ 藍廷公司 │
├──┼────┼─────┼─────┼─────┼───────┤




│二 │8909 │CR00000000│ 224,084 │ 11,204 │ 同右 │
├──┼────┼─────┼─────┼─────┼───────┤
│三 │8909 │CR00000000│ 294,840 │ 14,742 │ 同右 │
├──┼────┼─────┼─────┼─────┼───────┤
│四 │8909 │CR00000000│ 229,500 │ 11,475 │ 同右 │
├──┼────┼─────┼─────┼─────┼───────┤
│五 │8909 │CR00000000│ 238,965 │ 11,948 │ 同右 │
├──┼────┼─────┼─────┼─────┼───────┤
│六 │8909 │CR00000000│ 255,000 │ 12,750 │ 同右 │
├──┼────┼─────┼─────┼─────┼───────┤
│七 │8910 │CR00000000│ 246,235 │ 12,312 │ 同右 │
├──┼────┼─────┼─────┼─────┼───────┤
│八 │8910 │CR00000000│ 9,781 │ 489 │ 同右 │
├──┼────┼─────┼─────┼─────┼───────┤
│九 │8910 │CR00000000│ 6,162 │ 308 │ 同右 │
├──┼────┼─────┼─────┼─────┼───────┤
│十 │8910 │CR00000000│ 3,062 │ 153 │ 同右 │
├──┼────┼─────┼─────┼─────┼───────┤
│十一│8910 │CR00000000│ 4,400 │ 220 │ 同右 │
├──┼────┼─────┼─────┼─────┼───────┤
│十二│8910 │CR00000000│ 19,800 │ 990 │ 同右 │
├──┼────┼─────┼─────┼─────┼───────┤
│十三│8910 │CR00000000│ 4,762 │ 238 │ 同右 │
├──┼────┼─────┼─────┼─────┼───────┤
│十四│8910 │CR00000000│ 14,181 │ 709 │ 同右 │
├──┼────┼─────┼─────┼─────┼───────┤
│十五│8910 │CR00000000│ 271,080 │ 13,554 │ 同右 │
├──┼────┼─────┼─────┼─────┼───────┤
│十六│8910 │CR00000000│ 7,000 │ 350 │ 同右 │
├──┼────┼─────┼─────┼─────┼───────┤
│十七│8910 │CR00000000│ 2,643 │ 132 │ 同右 │
├──┼────┼─────┼─────┼─────┼───────┤
│十八│8910 │CR00000000│ 5,081 │ 254 │ 同右 │
├──┼────┼─────┼─────┼─────┼───────┤
│十九│8910 │CR00000000│ 2,857 │ 143 │ 同右 │
├──┼────┼─────┼─────┼─────┼───────┤
│二十│8910 │CR00000000│ 2,524 │ 126 │ 同右 │
├──┼────┼─────┼─────┼─────┼───────┤
│二一│8910 │CR00000000│ 7,600 │ 380 │ 同右 │
├──┼────┼─────┼─────┼─────┼───────┤




│二二│8910 │CR00000000│ 6,281 │ 314 │ 同右 │
├──┼────┼─────┼─────┼─────┼───────┤
│二三│8910 │CR00000000│ 6,462 │ 323 │ 同右 │
├──┼────┼─────┼─────┼─────┼───────┤
│二四│8910 │CR00000000│ 4,762 │ 238 │ 同右 │
├──┼────┼─────┼─────┼─────┼───────┤
│二五│8910 │CR00000000│ 1,762 │ 88 │ 同右 │
├──┼────┼─────┼─────┼─────┼───────┤
│二六│8910 │CR00000000│ 11,324 │ 566 │ 同右 │
├──┼────┼─────┼─────┼─────┼───────┤
│二七│8910 │CR00000000│ 13,619 │ 681 │ 同右 │
├──┼────┼─────┼─────┼─────┼───────┤
│二八│8910 │CR00000000│ 10,443 │ 522 │ 同右 │
├──┼────┼─────┼─────┼─────┼───────┤
│二九│8910 │CR00000000│ 7,824 │ 391 │ 同右 │
└──┴────┴─────┴─────┴─────┴───────┘
㈣、買方:恆旺公司,賣方:甄格公司
┌──┬────┬─────┬─────┬─────┬───────┐
│ │開立時間│發 票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賣方 │
│ │年月日 │字軌號碼 │ │ │ │
├──┼────┼─────┼─────┼─────┼───────┤
│一 │8909 │CR00000000│ 317,810 │ 15,891 │ 甄格公司 │
├──┼────┼─────┼─────┼─────┼───────┤
│二 │8909 │CR00000000│ 336,720 │ 16,836 │ 同右 │
├──┼────┼─────┼─────┼─────┼───────┤
│三 │8909 │CR00000000│ 258,390 │ 12,920 │ 同右 │
├──┼────┼─────┼─────┼─────┼───────┤
│四 │8909 │CR00000000│ 239,120 │ 11,956 │ 同右 │
├──┼────┼─────┼─────┼─────┼───────┤
│五 │8909 │CR00000000│ 233,750 │ 11,688 │ 同右 │
├──┼────┼─────┼─────┼─────┼───────┤
│六 │8909 │CR00000000│ 255,960 │ 12,798 │ 同右 │
├──┼────┼─────┼─────┼─────┼───────┤
│七 │8909 │CR00000000│ 344,400 │ 17,220 │ 同右 │
├──┼────┼─────┼─────┼─────┼───────┤
│八 │8910 │CR00000000│ 517,890 │ 25,895 │ 同右 │
├──┼────┼─────┼─────┼─────┼───────┤
│九 │8910 │CR00000000│ 203,390 │ 10,170 │ 同右 │
├──┼────┼─────┼─────┼─────┼───────┤
│十 │8910 │CR00000000│ 231,750 │ 11,588 │ 同右 │




└──┴────┴─────┴─────┴─────┴───────┘
㈤、買方: 星陸公司,賣方:恆旺公司
┌──┬────┬─────┬─────┬─────┬───────┐
│ │開立時間│發 票 │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賣方 │
│ │年月日 │字軌號碼 │ │ │ │
├──┼────┼─────┼─────┼─────┼───────┤
│一 │8901 │YX00000000│ 403,200 │ 20,160 │ 恆旺公司 │
├──┼────┼─────┼─────┼─────┼───────┤
│二 │8901 │YX00000000│ 115,200 │ 5,760 │ 同右 │
├──┼────┼─────┼─────┼─────┼───────┤
│三 │8901 │YX00000000│ 406,000 │ 20,300 │ 同右 │
├──┼────┼─────┼─────┼─────┼───────┤
│四 │8901 │YX00000000│ 334,100 │ 16,705 │ 同右 │
├──┼────┼─────┼─────┼─────┼───────┤
│五 │8906 │AV00000000│7,508,010 │375,401 │ 同右 │
├──┼────┼─────┼─────┼─────┼───────┤
│六 │8909 │CR00000000│ 384,000 │ 19,200 │ 同右 │
├──┼────┼─────┼─────┼─────┼───────┤
│七 │8909 │CR00000000│ 424,320 │ 21,216 │ 同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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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恆旺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源得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星陸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碁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久錪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煌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