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支票及華泰銀行客戶對帳單為佐(見本院卷一第447 至452頁)。查此筆費用由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代為墊付, 顯與系爭合建案相關,是原告此部分主張,應屬有據。 附表編號50部分:告主張此部分費用與系爭合建案有關,並 提出岳峰工程行請款單、電子發票證明聯、原告支票為佐( 見本院卷一第453至455頁)。查請款單上註明工程名稱為10 9建字第0297號,且原告已支付此筆款項,並由岳峰工程行 開立發票,足見此筆費用與系爭合建案相關,是原告此部分 主張,應屬有據。
⒊綜上所述,原告因合法解除系爭契約,得依系爭契約第10條 約定,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責任之金額共計432萬1,397元, 核屬有據,應予准許。至原告逾此部分之請求,於法無據, 應予駁回。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系爭契約第10條約定,請求被告各給付原 告144萬466元(0000000÷3=0000000,四捨五入)及均自起 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1年7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 由,不應准許。
六、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或免為假執行,經核 原告勝訴部分,均與法律規定相符,爰分別酌定相當之擔保 金額予以准許;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因訴之 駁回而失所附麗,不應准許。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核與判決結 果無影響,爰不一一論述,附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賴秋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書記官 顏莉妹
附表
編號 項目 日期 金額 (新臺幣) 給付對象 本院判斷 1 審查收入(含匯費) 108年11月21日 40,030元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2 仲介費 108年11月25日 2,750,000元 華泰銀行中和分行 無理由 3 耐震評估審查收入 108年12月23日 4,000元 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4 耐震評估審查收入 108年12月23日 4,000元 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5 危老初評審查 108年12月23日 16,000元 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6 危老初評審查 108年12月23日 16,000元 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7 危老初評審查匯費 108年12月23日 30元 華泰銀行中和分行 有理由 8 設計費謝國鐘 108年11月5日 425,000元 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 有理由 9 鑽探報告 109年4月20日 142,000元 開泰工程 有理由 10 鑑界及土地登記費 109年3月11日 24,000元 勝榮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有理由 11 建築線指示圖 109年1月2日 750元 北市都發局 有理由 12 建築線指示圖 109年12月19日 750元 北市都發局 有理由 13 行政規費-證照費 109年4月14日 100元 北市都發局 有理由 14 資料使用費 109年4月14日 100元 建築管理工程處 有理由 15 規費 109年1月18日 100元 北市都發局 有理由 16 建築平面圖謄本 109年4月14日 480元 臺北市地政規費 有理由 17 謝國鐘第2期危老重建案款 109年4月9日 850,000元 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 有理由 18 謝國鐘第3期危老重建案款 109年4月20日 850,000元 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 有理由 19 現狀測量 109年5月20日 36,750元 研訊工程有限公司 有理由 20 電子謄本 109年12月17日 340元 板橋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21 電子謄本 109年12月25日 220元 古亭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22 信託登記費 109年12月23日 1,480元 古亭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23 信託登記代書費 109年12月28日 14,000元 勝榮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有理由 24 設計費 109年11月19日 850,000元 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 有理由 25 帳戶管理費 109年1月7日 130,000元 國泰世華銀行 有理由 26 第一期綠建築 109年12月29日 1,137,928元 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無理由 27 登記謄本 109年9月16日 80元 中山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28 登記謄本 109年8月31日 400元 松山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29 地籍圖 109年8月21日 20元 地政電子謄本 有理由 30 建照發照掃描 109年12月30日 2,804元 三鼎晒圖行 有理由 31 裝訂副本圖 109年12月25日 2,979元 上鼎有限公司 有理由 32 複印 109年12月25日 11,798元 上鼎有限公司 有理由 33 資訊費 109年12月4日 1,122元 建成地政事務所 有理由 34 證照費 109年12月31日 45,517元 臺北富邦銀行 有理由 35 信託徵信費 109年8月28日 270,000元 國泰世華銀行 有理由 36 環境保護局規費 110年7月15日 3,200元 北市環境保護局 有理由 37 電子謄本 110年5月3日 100元 新北市政府 有理由 38 電子謄本-楊肇濱 110年5月4日 320元 臺北市地政 有理由 39 電子謄本-國泰世華 110年5月26日 180元 臺北市地政 有理由 40 空污費-本工程第一期 110年6月21日 14,759元 北市營建工程管理處 有理由 41 空污費-拆除 110年6月21日 1,180元 北市營建工程管理處 有理由 42 跑照費 110年8月30日 20,000元 劉芃均 有理由 43 施工計畫作業代辦 110年7月14日 26,250元 豐佰億 有理由 44 鑑定收入 110年8月3日 256,200元 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有理由 45 鑑定費匯費 110年8月2日 30元 華泰銀行 有理由 46 印花稅-開工合約 110年9月27日 1,368元 中和稽徵處 有理由 47 廢管圖說製作費 111年2月14日 40,000元 永業設計有限公司 有理由 48 管理帳務費 111年3月15日 120,000元 國泰世華銀行 有理由 49 建築物電信設備電纜窄頻圖說、內線審查費 111年12月2日 17,160元 謝國鐘建築師事務所 有理由 50 109建字第279號工程 111年12月23日 79,800元 岳峰工程行 有理由 8,209,325元 4,321,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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