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2年度,186號
CYDV,112,消債更,186,2023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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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186號
聲請人即
債 務 人 賴家平
代 理 人 劉育辰律師(法扶律師
相對人即
債 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代 理 人 賴怡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權 人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代 理 人 黃勝豐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喬湘秦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權 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債 權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代 理 人 台新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債 權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豫文


債 權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賴家平自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5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命本院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對於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債 權人負有新臺幣(下同)2,214,400 元之無擔保債務。聲請人 因消費借貸、信用卡現金卡契約,對金融機構負債務。前 項債務,曾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共同協商債務清 償方案而不成立。聲請人無資產,債務總金額有2,214,400 元,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爰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 、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等資料,聲請更生。  二、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 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 條定有明文。又按,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 、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前項裁定不得抗告,並應 公告之。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 ,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必要時,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 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一人為監督人或管理人。消費者債務 清理條例第45條、第16條第1項亦設有明文規定。三、經查,本件聲請人前於民國112年10月31日已向本院聲請債 務清理調解,惟於112年11月15日調解不成立。上情業經本 院調閱112年度司消債調字第229號卷宗核閱無訛。次查,聲 請人主張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業據聲請人在調解程序中 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110年及111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 清單等資料為證。又查,依聲請人所提出之金融機構存摺交 易明細資料,聲請人在合作金庫銀行南嘉義分行的帳戶,於 112年12月19日存款餘額為2,346元。又查,聲請人沒有股票 或其他有價證券,也沒有具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或終身醫療 健康保險。
四、再查,本件聲請人債務形成原因及停止清償原因:  聲請人陳稱伊因為開設洗車場而借貸,後因經營不善、周轉 不靈,為生活費而持續借貸。嗣後因為入不敷出,無法負擔 利息,所以停止還款。
五、復查,本件聲請人更生償還計劃:
  聲請人陳稱伊目前在科技公司擔任太陽能作業員,每月收入 為28,000元,無其他補助或收入,扣除每個月支出個人生活 費用17,076元(註:聲請人112年12月25日民事陳報狀誤載 為17,096元)及母親賴月珠扶養費7,000元後,預計將來以 每月清償5,000元,償還72期。
六、聲請人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或有不能清償之虞的認定:(一)聲請人陳稱對於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債權人所負 欠之無擔保債務,合計2,214,400元。而查,本件依據最大 債權銀行調解程序中提出之金融機構債權金額表,其中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120,399元、台北 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120,082元、板信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216,678元、元大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377,565元、玉山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19,840元、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之債權金額為301,728元,以上金融機構的債權 合計,總共1,156,292元。另外,在調解程序中,台新資產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112年11月15日函,陳報債權金額為1,8 81,359元;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112年11月8日民事陳報 債權狀,陳報債權金額為438,738元。此外,本件還有其他 債權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國際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未陳報債權,暫時以聲請人在調解程序中提出 之債權人清冊上所記載之債權數額即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債權為63,000元、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為958,000元,予以計算。因此,本件聲請人所負欠之 債務,合計大約4,497,389元。至於聲請人於112年12月25日 民事陳報狀陳稱聲請人尚有擔任母親賴月珠之連帶保證人, 債權人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請求將此部分債權列入更生債 務人計算云云;惟查,因聲請人僅有提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7、8、9期的繳款單,並無具體表明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數額目前是多少,故此部分債權未列入上述數額的計算 範圍,附此敘明。
(二)次查,聲請人目前在科技公司擔任太陽能作業員,每月收入 為28,000元。又查,聲請人每個月的生活必要費用,主張以 17,076元(註:聲請狀之附件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誤載為 17,096元)作為支出之數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 之2第1項規定:「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以最近一年衛生福 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 倍定之。」再查,衛生福利部公告臺灣省(包括六都以外之 其他各縣、市)112年度的最低生活費為14,230元,其1.2倍 亦即17,076元之數額,即為債務人的必要生活費用。因此, 聲請人主張以17,076元作為每月生活必要費用之數額,核其 所主張之金額,應可採認。另查,聲請人主張伊必須分擔扶 養母親的費用,業據聲請人提出母親之最新戶籍謄本及110 年度、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 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料為證。查聲請人之母親名下無財 產資料,聲請人之母親於民國00年0月出生,現年67歲,110 年度及111年度均無所得收入,必須聲請人提供生活費用。 而查,聲請人主張伊扶養母親費用為7,000元,此數額參酌 目前社會經濟消費型態,尚無過高,應可採認。(三)再查,聲請人名下無不動產,僅有於西元1999年出廠之車號 00-0000自用小客車一輛,惟此車輛車齡已約24年,殘值已 甚微。聲請人是於民國00年0月出生,現在年齡約43歲,距 法定強制退休的年齡65歲剩餘約23年的時間。聲請人目前在 科技公司擔任太陽能作業員,每個月收入約28,000元,扣除 每月必要生活費用17,076元及扶養母親費用7,000元以後, 聲請人每月剩餘的金額為3,924元。以此數額,如果欲清償 之前負欠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債權人的債務數額4, 497,389元,縱然扣除存款2,346元後,也仍然還有債務數額  4,495,043元,至少需要1,145個月即95年以上的時間,才能 夠清償完畢。然上述期間,顯然已逾聲請人得工作之期間。 而且,期間另外還會有新增加衍生的利息未能清償。因此, 本件應堪認聲請人確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或有不能清償之虞 。
七、本件無應予駁回聲請更生之事由:
  經查,本件聲請人為一般消費者,所負無擔保之債務總額未 逾1,200萬元,且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 又查,聲請人亦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第3項所定得予 駁回更生聲請之情形,而且亦無同條例第8條或第46條各款 所定應予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




八、綜據上述,聲請人之前因為開設洗車場而借貸,嗣後因經營 不善,收入不敷支出,致無法清償債務。本院審酌上情,認 為聲請人就法院所命補正事項,已配合提供金融機構存摺交 易明細資料,並說明債務形成原因、停止清償原因,及提出 可供法院參酌的資料,可認為已盡所應負之協力義務。本件 聲請人聲請更生,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的規定, 復查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或第46條所定應予駁回更 生聲請之事由,因此,聲請人聲請更生,於法有據,屬有理 由,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並依首揭規定命司法事務官 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九、至於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2月21日 民事陳報狀、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12月22日 所提出之消債事件陳報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12月20日民事陳報狀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 年12月20日民事陳報狀所述之意見內容。因依上述說明, 債務人聲請更生,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的規定, 且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或第46條所定應予駁回聲請 之事由,因此,本院審酌債權人上揭陳述之內容後,認為與 本件裁定的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駁,附此敘明。十、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16條 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呂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洪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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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