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6年度,274號
TPBA,96,訴,274,2007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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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6年度訴字第00274號
               
原   告 欣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陞技電腦股份有限公
      司)
代 表 人 甲○○(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張樹萱律師
被   告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代 表 人 胡勝正(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乙○○
      丙○○
      丁○○
上列當事人間因證券交易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96年10月11日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姜素娥
                  法 官 楊莉莉
                  法 官 曹瑞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方偉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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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欣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