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
最高法院(刑事),台上字,85年度,5586號
TPSM,85,台上,5586,199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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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五五八六號
  上 訴 人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右上訴人因被告背信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五日
第二審更審判決(八十三年度上更㈠字第一七五號,起訴案號: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
察署八十一年度偵續㈡字第一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理 由
本件原判決以公訴意旨略稱:被告甲○○係經營丙種墊款之富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懋公司)之副總經理,於民國七十九年二月間林萬寶、陳春生、黃錦明林翠英各出資新台幣(下同)五百萬元,(黃錦明部分實際為其妻黃曾香吉所出資),四人共集資二千萬元委託被告代為操作股票買賣,迄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止,因股市大跌,黃錦明等人不願再買賣股票,要求被告歸還渠等前所委託存放伊處之存摺、印章,詎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富懋公司不法之利益,繼續代為操作股票買賣,而違背其任務,將斯時尚結存之一千九百四十一萬六千六百三十元自行投入股市,且向富懋公司融資貸款,因股市慘跌,致全部金額悉遭斷頭,嗣被告即委由陳大偉將屬林萬寶等四人共同出資之一千九百四十萬九千零八十六元分四次提領,分別存入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中市二信)000000-0號彭麗陽帳戶,而與富懋公司取得其中融資貸款之利息,致生損害於林萬寶黃錦明等人之財產;案經黃錦明、黃曾香吉告訴及經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移送偵辦,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背信罪嫌。惟經調查結果,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因而維持第一審關於背信部分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駁回檢察官在第二審之上訴,固非無見。惟查:㈠、審理事實之法院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證據,應一律注意,詳為調查,綜合全案證據資料,本於經驗法則以定其取捨,並將取捨證據及得心證之理由於判決內詳為說明。故證據雖已調查,而尚有其他部分並未調查,仍難遽為被告有利或不利之認定;苟非調查之途徑已窮,而被告之犯罪嫌疑仍屬不能證明,要難遽為無罪之判斷;如有應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率行判決,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本件告訴人黃錦明、黃曾香吉及證人陳春生一再指稱至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止,因股市大跌,而不願再買賣股票,要求被告甲○○歸還存摺及印章,終止委託被告代為操作股票買賣等語。而被告於偵查中對檢察官所問:是否將代告訴人等買賣股票所用之陳春生銀行帳戶內之七百四十萬元轉匯至葉金枝之帳戶之問題時,答稱:「是的,因當時陳春生不做了,當時林萬寶也說賠錢。」(見偵續㈡字第一○號卷第二十四頁)。委託人陳春生等人既表示不願再委託被告買賣股票,被告何以不退還當時所餘之七百四十萬元,又將該款轉匯至葉金枝之帳戶而繼續為告訴人及陳春生等人買賣股票﹖是否有背信情事﹖原審未詳為調查審究明白,遽行判決,難謂無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誤。㈡、證據之證明力如何,法院固有自由判斷之權,惟判斷證據力如與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有違,即屬判決適用法則不當,為判決違背法令。查被告既受託代告訴人等以丙種墊款買賣股票,且存摺、印章及買賣股票之相關資料均由被告保管,則縱使告訴人等表明終止委任,被告如不配合,告訴人等亦難以片面結算。原審未進一步



詳查告訴人等究竟曾否表明不願再買賣股票而終止委託,竟以雙方既未定操作期限,且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前,雙方尚未結算之結果,推定告訴人等未終止委託,並據為被告無罪論據之一,其採證與事理有違,難稱適法。㈢、告訴人等指訴被告擅自向其服務之富懋公司作丙種融資大量購買股票,涉有背信罪嫌,原判決則以被告所提之「有價證券買賣對帳單」,其上有陳春生計算對帳之筆跡,其上所載買進股票之金額遠超過告訴人等集資之二千萬元甚多,因而認定告訴人等應知悉被告以丙種墊款代為操作買賣股票,被告無背信犯行。惟查陳春生供稱其於股票被斷頭前並未收到上述對帳單,被斷頭後富懋公司才影印對帳單給伊(見更㈠卷第九十九頁背面)。究竟實情如何﹖被告所提對帳單上之筆跡是否係陳春生所為﹖原審未予調查釐清,遽行判決,亦有可議。檢察官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尚非全無理由,應認有發回更審之原因。又本件雖屬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五款所列之案件,惟於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原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且已繫屬於法院,依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仍應依施行前之法定程序終結之,附此敍明。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四百零一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董 明 霈
法官 丁 錦 清
法官 楊 商 江
法官 賴 忠 星
法官 林 茂 雄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十二 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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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