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任遺產管理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財管字,96年度,108號
KSDV,96,財管,108,20071116,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財管字第108號
聲 請 人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法定代理人 丙○○
非訟代理人 乙○○
被繼承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選任被繼承人甲○○之遺產管理人事件,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選任何俊墩律師為被繼承人甲○○(男性,民國○○年○○月○○日生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遺產管理人。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繼承人甲○○之遺產負擔。 理 由
一、按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1 個月 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 ,向法院報明;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前條所定期限內 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 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前項規定為公示催告,民法第1177 條、第1178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緣被繼承人甲○○(男性,民國○○年○○ 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住高雄市 三民區○○○路100 巷68之2 號)於96年2 月28日死亡,遺 留有高雄市三民區○○○路100 巷68之2 號、70之2 號房屋 及高雄市、台南市土地共15筆及投資1 筆,被繼承人所遺留 之遺產合計新台幣(下同)13,768,674元,惟被繼承人甲○ ○死亡時,尚積欠聲請人綜合所得稅款計16,512,456元,又 其遺產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無法依民法第1177條選定遺產 管理人,而聲請人為稅捐主管機關,為處理相關稅捐稽徵事 宜,爰依民法第1178條第2 項規定,請求鈞院指定財政部國 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為被繼承人甲○○之遺產管理人, 若該辦事處不願擔任,同意由律師擔任等語。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資 料、全戶戶籍資料查詢清單、本院通知函文、稅務電子閘門 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欠稅總歸戶查詢清單、全國財產稅歸 戶財產清單、欠稅人財產目錄各1 份為證。又被繼承人甲○ ○確已於96年2 月28日死亡,其配偶林黃淑海、子女林伶燕林新凱林秋安、孫子女莊竣珽莊雅珺、林柏宏以及兄 弟姊妹林秀鳳、林吉村陳林秀美均已拋棄繼承,父母林天 爽、林孫罔是均已死亡等事實,業據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96 年度繼字第717 號拋棄繼承卷宗核閱無訛,堪信屬實。又被 繼承人所遺留之遺產共計16筆,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3,768,6



74元,此有聲請人提出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1 份在卷可稽。 據此,本件被繼承人甲○○既無任何遺產管理人,其親屬會 議亦未於法定期限內選定遺產管理人,核與上開規定相符, 是以聲請人聲請選任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洵屬合法有據 。
四、次查,本院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以下簡稱 南區辦事處)函詢是否同意擔任本件被繼承人甲○○之遺產 管理人,南區辦事處函覆本院略以:「... 甲○○之合法繼 承人已拋棄繼承,本案即可能遺債大於遺產,國庫對其遺產 已無期待利益。本處係國有財產之管理機關,國庫對於無人 承認之遺產向有期待權,倘被繼承人尚有剩餘遺產得以歸屬 國庫,選任本處為遺產管理人方有實益;本案計有遺債大於 遺產之虞,為避免其代管私人遺產之管理費用無法由被繼承 人遺產歸墊,導致利用全民資源負擔個人私務之支出,本處 認不適宜擔任本案遺產管理人」等節,此有南區辦事處96年 9 月17日台財產南接字第09600033742 號函文1 份在卷可參 。依上開函文資料可知,足認南區辦事處顯無意願擔任本件 被繼承人甲○○之遺產管理人甚明。
五、本院審酌具律師身分之人,受有法律之專業訓練,嫻熟公示 催告、強制執行等相關法律程序,且對於遺產管理人依法應 盡之管理職責,當較一般未受法學訓練之民眾更為明瞭,是 如將甲○○之遺產交由律師管理,應有利於處理後續之遺產 問題,亦利於債權人債權之實現,且律師之行止均受有律師 法之規範,其執行遺產管理人之職務更能公正適法,應適於 擔任遺產管理人職務。本院依職權請律師公會陳報願意擔任 適合人選之名單,並依上開名單徵詢何俊墩律師之意願,何 俊墩律師亦以書狀表明願意擔任本件遺產管理人等情,有卷 附95年10月31日高雄律師公會登錄律師願意擔任遺產管理人 名單、本院電話紀錄及陳報狀各1 份在卷可佐。從而,本院 為利於管理及處理甲○○後續之遺產及債務問題,爰依法選 任何俊墩律師為甲○○之遺產管理人。
六、依非訟事件法第157 條、第24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1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楊佩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黃勤涵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