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促字,96年度,28379號
CHDV,96,促,28379,2007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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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6年度促字第28379號
債 權 人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債 務 人 丙○○即謝雅芬
債 務 人 乙○○即謝國湖
            1號
債 務 人 甲○○即李文華
            1號
一、債務人丙○○即謝雅芬乙○○即謝國湖甲○○即李文華
  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肆萬捌仟叁佰柒拾陸元暨如附表
  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二、債務人乙○○即謝國湖丙○○即謝雅芬應向債權人連帶給
  付新臺幣貳萬肆仟陸佰壹拾叁元暨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
  約金。
三、債務人丙○○即謝雅芬乙○○即謝國湖甲○○即李文華
  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
四、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如有不服,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如債務人未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
  一之效力。
六、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查債務人丙○○即謝雅芬前就讀南開技術學院時,邀債務
   人乙○○即謝國湖甲○○即李文華為其連帶保證人,向
   債權人訂借就學貸款3筆,總計新台幣柒萬貳仟玖佰捌拾
   玖元整,約定應於借款人該階段學業完成或退伍後滿一年
   之日起開始攤還本息。倘借款人不依期償還本息時,除自
   逾期日起按約定利率計付逾期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
   還款日起,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逾期利率百分之十,逾期
   六個月以上者,按逾期利率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
(二)惟債務人丙○○即謝雅芬自民國92年8月1日起,並未依約
   履行繳納,迄今尚欠本金新台幣柒萬貳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雖經債權人屢次催討,均
   置之不理,依借據之約定,借款人逾期不繳付本息時,即
   喪失分期償還權利,債權人得終止契約,追償全部借款本
   息,另債務人乙○○即謝國湖甲○○即李文華既為連帶
   保證人,對本債務自應擔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狀請鈞
   院鑒核,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至為法便。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法 官 陳連發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莊福來
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
       ,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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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96年度促字第28379號│
│(自違約金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依下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按下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   │
├──┬────────────┬───────────┬───────────┬───────────┤
│ 編 │ 本 金 金 額    │ 利 息 起 算 日 │ 年  利  率   │違 約 金 起 算 日│
│ 號 │ ( 新 臺 幣 )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
├──┼────────────┼───────────┼───────────┼───────────┤
│001 │23,763元        │92年7月1日      │7.7%         │92年8月2日      │
├──┼────────────┼───────────┼───────────┼───────────┤
│002 │24,613元        │92年7月1日      │7.7%         │92年8月2日      │
└──┴────────────┴───────────┴───────────┴───────────┘
┌───────────────────────────────────────────────────┐
│附表二:                                      96年度促字第28379號│
│(自違約金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依下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按下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   │
├──┬────────────┬───────────┬───────────┬───────────┤
│ 編 │ 本 金 金 額    │ 利 息 起 算 日 │ 年  利  率   │違 約 金 起 算 日│
│ 號 │ ( 新 臺 幣 )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
├──┼────────────┼───────────┼───────────┼───────────┤
│001 │24,613元        │92年7月1日      │7.502%        │92年8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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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