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異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5年度,4014號
TPBA,95,訴,4014,20071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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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5年度訴字第04014號
原   告 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原   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乙○○
原   告 富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丙○○
原   告 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丁○○
原   告 勝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戊○○
原   告 美鉅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己○○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森豐 律師
      壬○○專利代理人
      子○○
複代 理 人 癸○○專利代理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蔡練生(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辛○○
參 加 人 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庚○ ○○
訴訟代理人 丑○○專利代理人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因發明專利異議事件,應命參加人獨立參加訴
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獨立參加本件被告之訴訟。 理 由
一、按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 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4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前於民國88年8 月3 日以「 鎂合金之壓鑄方法及壓鑄製品」向被告申請發明專利,並以 西元1999年6 月3 日申請之日本第特願平00-000000 號、19 99年6 月29日申請之日本第特願平00-000000 號及1999年7 月1 日申請之日本第特願平00-000000 號專利案主張優先權 。經其編為第00000000號審查,准予專利。公告期間,原告 等以其違反核准審定時(即83年1 月23日修正公布)專利法



第20條第2 項規定,不符發明專利要件,對之提起異議,案 經被告審查,於91年1 月22日以(91)智專三(三)05018 字第0918900217號專利異議審定書為「異議不成立」之處分 ,原告等不服,訴經經濟部以91年11月26日經訴字第091061 27210 號訴願決定書撤銷原處分,責由被告另為適法之處分 。被告重為審查期間,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復於 92年3 月24日及92年5 月29日先後提出系爭案申請專利範圍 修正本,嗣經被告審查認92年5 月29日修正本未變更實質內 容,且為申請專利範圍過廣之修正,准予修正,並依該修正 本之內容續行審查,於95年1 月10日以(95)智專三(一) 05056 字第09520023020 號專利異議審定書為「異議不成立 」之處分。原告不服,提起訴願,經遭駁回,遂向本院提起 行政訴訟。本件判決之結果,倘認原處分及訴願決定應予撤 銷,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將受損害,本院自得依前開條文之規定,命日商三井金屬鑛 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參加本件訴訟,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8   日 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國成
           法 官 陳秀媖
          法 官 李玉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王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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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商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井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敬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鉅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