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保險簡調字,94年度,16號
KSEV,94,雄保險簡調,16,20071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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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丁○○
  代 理 人 蘇翠華
上列當事人間94年度雄保險簡調字第16號損害賠償給付管理費事
件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4日上午9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
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 (1樓)調解爭議:
  法 官 劉定安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丙○○  到
相 對  人 丁○○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蘇翠華  到
調 解 委 員 顏明進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顏明進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聲請人代理人:丙○○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四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拾
  壹萬捌仟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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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甲○○○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