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95年度,128號
TPDV,95,建,128,2007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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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建字第128號
原   告 昶揚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陳適庸律師
      甲○○
複代理人  丁○○
被   告 日商鹿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號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黃鈺華律師
複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淑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蔡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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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商鹿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日商鹿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昶揚鋼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