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818號
聲 請 人 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琮陽
上列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MACERO NELLY
QUITOR(中譯:阿莉)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
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
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經核聲請人所提出之本票原本所載,其票面金額係為新臺幣
柒萬零柒佰元,與聲請人於聲請事項所載之本票金額為新臺
幣陸萬玖仟參佰元不符,請具狀釋明其欲請求之正確金額為
何?若該張本票已有部分清償之情事,則請釋明已部分清償
多少?
二、請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查詢相對人MACERO NELLY QUITO
R(中譯:阿莉)(護照號碼:MM0000000號)之國內居所及
入出境資料﹝外人居停留資料查詢(外勞)﹞,並提交本院審
核。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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