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86號原 告 陳富雄訴訟代理人 吳啟勳律師被 告 王進國 蘇敏婕 林羿沛 王志晏 王文傑 陳繼誌 陳鴻麟 陳中和 薛陳美月兼 上七人訴訟代理人 王文玲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金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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