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6年度,11078號
TCDV,106,司促,11078,20170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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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1078號
債 權 人 國產套房棟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林筠婕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路南國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查報請求金額計算方式及債務人管理費繳款明細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   日
            書記官 陳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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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