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800號
TYDV,105,訴,800,20170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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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800號
原   告 海悅觀海城堡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呂秀慧
訴訟代理人 錢裕國律師
被   告 泓綺消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文星
訴訟代理人 洪銘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 年6 月28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民事庭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珮琦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書記官 莊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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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泓綺消防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