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0年度,27號
PCDV,90,訴,27,2003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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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號
  原   告 普萊格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原   告 螢展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謝易達律師
  被   告 億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戴端娜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二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王復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四   日~B法院書記官 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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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普萊格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螢展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格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展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