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七五五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謝仁耀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丙○○
右當事人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台財訴
字第○九一○○二一二一○三○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六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陳光秀
法 官 楊惠欽
法 官 簡慧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六 日 法院書記官 周良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