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1年度,284號
CHDV,91,訴,284,2003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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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八四號
  原   告 祥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 ○
  訴訟代理人 乙 ○ ○
  複 代理 人 丁 ○ ○
  被   告 新益電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 ○
  訴訟代理人 林 世 祿 律師
  複 代理 人 甲 ○ ○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佰肆拾叁萬肆仟陸佰陸拾伍元及其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台幣伍拾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於假執行程序實施前以新台幣壹佰肆拾叁萬肆仟陸佰陸拾伍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九十年二月間向伊訂購光纖跳接線等產品,價金共計新台 幣(下同)四百二十二萬三千五百二十五元,伊已於同年三月間交貨完畢,依約 定被告應於九十年四月開立三十天期票支付貨款。惟被告除於九十年六月八日給 付其中一百三十萬元,其餘款項拒不給付,經伊要求將尚未使用之貨物退還,被 告亦僅退還價值一百四十八萬八千八百六十元之貨物,迄尚欠貨款一百四十三萬 四千六百六十五元等情,本於買賣價金請求權,求為命被告給付一百四十三萬四 千六百六十五暨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加給法定利息之判決,並願供擔保聲請宣 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所交付之光纖跳接線,不符合雙方所約定插入損失(Instertion Loss)應小於○.三分貝(dB)之品質,致伊履遭上包廠商通知改善,而需全 面測試更換,經請下游協力廠商趕工測試更換,自九十年七月份起,陸續發現有 瑕疵之產品更換退還原告,合計出現問題者共五千五百七十四條,原告測試後再 交貨一千八百五十條,仍又退回一千四百十條,合計退回五千一百三十四條。迄 今,因更換原告生產之不良品,所生之勞力、施工費用損失(不包括工程遲延及 商譽損失),已達一百八十九萬五千元,乃因原告產品有瑕疵所致(加害給付) ,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不完全給付之規定,原告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伊主張 以此項債權與系爭貨款債務抵銷等語,資為抗辯。三、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有其所提訂購確認單、出貨單、統一發票等影本為證,並 為被告所自認,堪信為真實。茲雙方首要之爭執,為原告所交付之光纖跳接線, 其品質規格,是否符合訂購確認單上所約定插入損失小於○.三分貝之級數,分 述如下:
㈠關於此項爭點,原告主張:系爭買賣標的為光纖跳接線,所約定者亦為光纖跳接 線之規格,並非光纖跳接線應用(加上光纖連接器連接)後的規格,前開訂購單



僅提及每一單模光纖之插入損失要小於○.三分貝,而所謂光纖跳接線係每一條 單芯光纖包含二個光纖連接器,其每一個光纖連接器都有獨立的插入損失,即其 插入損失有二個,與所謂光纖引線為每條單芯光纖僅包含一個光纖連接器,其插 入損失只有一個者不同,伊製交被告之每條光纖跳接線包裝袋上,均有將兩端連 接器之插入損失分別詳細標示,並無瑕疵,被告要求伊交付之光纖跳接線於四個 插入點及二個熔接點所造成之光耗損不得超過○.六分貝,不合兩造契約之約定 ,事實上被告向伊訂購之光纖跳接線,依被告上包廠商測試方式,內含有四個插 入點及二個熔接點,如僅按四個插入點之損失計算,其插入損失合計為一.二分 貝以下,並不符合被告上包廠商之驗收標準○.八分貝以下,至部分退回重製, 係因答應被告將插入損失改為○.二分貝等語。 ㈡被告則辯稱:目前台灣所有電信業主(包括中華電信、東森寬頻電信、台灣固網 電信、速博電信、和信電信等)之跳接線施工規範皆相同,一條跳線有兩端引線 含插入連接器的損失為○.三分貝以內,才算合格,而將兩個連接器插頭以連接 器插座對接(依固網業主的施工規範,此處按一個連接點來計算損失),從其一 端輸入功率送進另一端之功率損失(αA),加上跳接線另一頭連接器按相同情 形對接所造成之損失(αB),一般均將之定義為光纖之插入損失(即αA+α B),詳細說明如附件所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公司)函文 所稱跳接線任一頭之插入損失為○.三分貝,乃其中之αA或αB而言,並非原 告所述兩個插座四個連接點所產生的損失為一.二分貝,原告之跳接線插頭(陶 瓷對準器)研磨有瑕疵,致無法將兩個插頭經連接器插座後將光源對準,造成損 失值過大,被告以相同規格向他家廠商訂的貨,均無問題,惟獨原告的產品經測 試不合格等情。
㈢經查依前揭訂購確認單所載,兩造就買賣標的「FC-PC光纖跳接線」規格係 約定為插入損失小於○.三分貝。而光纖跳接線係於光纜之兩端裝置光纖連接器 ,做為局內或屋內終端設備間,以及光纜隻線箱(架)間之光傳輸用,有原告所 提電信技術器材規格材線3040-3影本在卷可參。經本院就⑴電信業者使用之FC -PC光纖跳接線,測試其插入損失時,是否將兩端之光纖連接器分別測試?該 條光纖跳接線之插入損失是否即為兩端光纖連接器插入損失之總和?⑵一般業者 訂購前開光纖跳接線時,約定跳接線之插入損失小於○.三dB,係指跳接線兩 端之每個光纖連接器之插入損失須小於○.三dB,或指兩端之光纖連接器插入 損失之總和須小於○.三dB?函詢中華電信公司結果,復稱:『一、本公司採 購光纖跳接線時,依本公司「光纖引線及跳接線檢驗規格」(檢線3040-3)第四 條之規定,抽驗光纖跳接線以「條」為單位。跳接線每條任抽一頭測試光纖跳接 線之插入損失,其規格值為○.三dB以下。二、本公司訂購光纖跳接線時約定 跳接線之插入損失須小於○.三dB,係指每條光纖跳接線任抽一頭測試之插入 損失小於○.三dB,非指光纖跳接線兩端連接器插入損失之總和。』有該公司 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函在卷可稽。顯然,所謂光纖跳接線之插入損失,係取其 任一頭測試之插入損失而言。原告主張光纖跳接線兩端之連接器,各有其獨立之 插入損失,應屬可採。被告辯稱:係兩個連接器插頭以插座對插(即如附件A、 B或C、D所示),作為一個連接點來計算跳接線之插入損失云云,尚非可取,



所請函詢固網業者或中華電信公司,此種情形要算一個或二個連接點,及函詢其 上包廠商吉通電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跳接線損失、測試方法是否與中華電信公司 相同,均無必要。
㈣而被告使用於東森寬頻電信公司等上包廠商之光纖工程,按該廠商所要求之測試 標準,係以北側引進屋外光纖與跳接線接續點,加連接器插座一只,再加第二個 連接器插座,再加南側光纖與跳接線接續點,其損失值小於○.八分貝,其中包 含有二條光纖跳接線(即有四個光纖連接器)及二個連接器插座、二個接續點, 即使該二個接續點之損失值不計,亦有四個光纖連接器之插入損失。茲系爭買賣 之標的,既然約定光纖跳接線之插入損失小於○.三分貝,則二條跳接線(四個 連接器)之插入損失,合計應係小於一.二分貝,在經被告使用於其上包廠商之 光纖工程後,按該廠商之標準測試,自然不符合小於○.八分貝之要求。是以, 系爭光纖跳接線,依兩造約定之規格本身即不符被告之上包業者之驗收標準,應 無疑義。證人劉健雄戴朝坤馮振明所證各節,均係依被告上包業者吉通電訊 股份有限公司之驗收標準測試之結果,不足作為系爭光纖跳接線有不合於契約約 定品質之論據,被告所請訊問其他證人王富國董建平許長裕陳富全(均為 被告之下包廠商),及將更換之系爭跳接線送鑑定並現場勘驗,其情形亦同,皆 無傳訊或鑑定、勘驗之必要。
㈤系爭光纖跳接線是否符合被告上包業者之驗收標準如何,乃被告與其上包業者間 有關光纖工程承作約定之事項,因兩造間並未約定買賣標的物使用後,應合於該 業主要求之驗收標準,此自與系爭買賣契約無關,被告要不得以業主驗收不合標 準為由,主張原告交付之跳接線有瑕疵,其聲請函詢吉通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說明 :引進機房光纖電纜與跳接線接續點,至引出機房光纖電纜與跳接線接續點止, 其要求承包商施作之插入損失值為若干,核亦無必要。另被告向他家廠商訂購同 規格即插入小於○.三分貝之跳接線,上包業主驗收測試合格,係別一問題,且 該他家廠商所交貨品,其插入損失實際為多少,亦無任何證據證明,自不能比附 援引,執為有利於被告之論據。故被告以其前揭計算跳接線損失值之方式,抗辯 原告所製交之產品,經上包電信業主測試結果,不合驗收標準,為有瑕疵云云, 委無足取。原告主張其交付插入損失小於○.三分貝之光纖跳接線,與雙方契約 約定之品質相符,並無瑕疵,堪以認定。
四、按買受人對與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之義務,民法第三百六十七條定有明文。本 件被告尚欠原告系爭買賣之貨款一百四十三萬四千六百六十五元,依法自應負給 付之義務。至原告交付之系爭買賣標的物,合於債務本旨,並無瑕疵,已如前述 ,自不構成不完全給付,被告主張其因更換跳接線所生之勞力、施工費用損失一 百八十九萬五千元,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原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 以此項債權與系爭價金債權抵銷云云,即屬無據。從而,原告本於買賣價金請求 權,請求被告給付一百四十三萬四千六百六十五元及其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九 十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洵屬正當,應予 准許。
五、兩造各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核均無不合,爰分別酌定相 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第三百九十條第二項、第三百九十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 瑞 水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法院書記官 楊 筱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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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吉通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祥林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益電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