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027號原 告 方裕國 方順裕共 同訴訟代理人 沈聖瀚律師被 告 李炳堯訴訟代理人 林韋甫律師複 代理人 吳俊宏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桂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1 日 書記官 蘇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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