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二年度中簡字第五一四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阜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兼代表人 乙○○ 甲○○右列被告因勞動檢查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三0四九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阜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其代表人、受僱人,因執行業務,違反勞動檢查機關指派勞動檢查員對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實施安全衛生檢查時,發現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就該場所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予先行停工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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