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補字,92年度,135號
CYDV,92,補,135,2003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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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補字第一三五號
  原   告 添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陳瓊嫈
  送達代收人 劉家成
原告因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
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貳佰
陸拾柒萬叁仟陸佰柒拾玖元,折合銀元捌拾玖萬壹仟貳佰貳拾陸元,應繳裁判費銀元
玖仟捌佰零肆元,折合新台幣貳萬玖仟肆佰壹拾貳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新台
幣四十五元外,尚應補繳新台幣貳萬玖仟叁佰陸拾柒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七
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十六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  法 官 洪嘉蘭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十七   日
~B  書記官 鄭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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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添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