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2年度,1764號
TPDV,92,除,1764,20030530,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七六四號
  聲 請 人 國麟報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國斌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五一九九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三十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林秀圓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三十  日                           法院書記官 林蓮女~F0
~T48
┌──────────────────────────────────────────────────────┐
│附表: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七六四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台灣渥茂股份有限公│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台│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壹萬柒仟肆佰捌拾│BB0000一八│  │
│ │司 張偉民    │北分行      │           │肆元      │三       │  │
└─┴─────────┴─────────┴───────────┴────────┴────────┴──┘

1/1頁


參考資料
國麟報關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