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92年度,1071號
TCEV,92,中簡,1071,20030512

1/1頁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中簡字第一О七一號
  原   告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甲○○
  送達代收人 己○○
  被   告 伸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乙○○即洪富貴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佰玖拾陸萬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求為判決如主文所示。
二、事實摘要:
㈠原告主張:伊執有被告伸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戊○○、乙○○(即洪富貴), 於民國(下同)八十

1/1頁


參考資料
伸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