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借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4年度,1060號
TPDV,104,重訴,1060,20170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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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1060號
原   告 謝素珍
訴訟代理人 黃仕翰律師
複 代理人 蔡皇其律師
      古鎮華律師
      戴維余律師
訴訟代理人 游弘誠律師
被   告 大佳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彩濱
被   告 鍾富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福地律師
共   同
複 代理人 黃志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君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黃國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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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佳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