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06年度,208號
TPDM,106,單聲沒,208,2017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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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單聲沒字第20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榮顯國際有限公司
被告兼代表 賴劭涵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106年度執聲字第1507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查本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物(防曬乳液陸個),前經同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年度聲字第987號」聲請單獨宣 告沒收,且經本院於106年6月20日以「106年度聲沒字第144 號裁定」准許沒收銷燬在案,有上開聲請書、本院裁定書各 乙紙附卷可稽。是該物件既經聲請並經裁定沒收銷燬在案, 即無再重覆宣告沒收之必要。是本件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 。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4 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 官 楊台清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黃曼琳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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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榮顯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