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八三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申○○
選任辯護人 游雪莉律師
吳賢明律師
許乃丹律師
被 告 q○○
選任辯護人 張志明律師
右列被告等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О八
五七號、第一一一八七號、第一三一六四號、第一五九五一號、第一七0七八號),
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申○○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年。其餘被訴違反稅捐稽徵法部分,無罪。
q○○無罪。
事 實
一、申○○係高雄市三民區○○○路二六二號「尖美百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尖美百貨公司」)及高雄巿三民區○○○路二六六號九樓「尖美建設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尖美建設公司」)董事長,詎其於民國八十九年年初,明知 尖美百貨公司因長期虧損,截至八十八年年底為止,負債總額達新臺幣(下同) 四億四千八百七十七萬餘元,其中流動負債達四億零八百六十一萬元,均遠超過 實收資本一億元及流動資產七千八百六十六萬元,每股淨值為負十三點四五元, 代表尖美百貨公司短期償債能力之流動比率即尖美百貨公司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 比率則低至零點一九,幾已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復因無任何籌措資金管道, 導致尖美百貨公司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竟仍意圖為自己及尖美百貨公司不法 之所有,利用尖美百貨公司在高雄市屬知名百貨公司,如附表所示廠商復曾與之 往來所建立之信賴關係,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在高雄市授權下屬分別致函如附表 所示之廠商,以茲因八十九年四月,尖美百貨與業主租約問題尚待處理,在處理 當中,本公司先舉辦封館大出清,此項計劃已緊鑼密鼓全力展開,此次的出擊更 需要您的全力支持,方可達到預期效果等語為由,招攬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參與八 十九年三月間開始至同年四月三十日止之封館拍賣,販售商品予消費大眾,並與 如附表所示廠商約定販售商品所得先繳回尖美百貨公司,再於結算後,由尖美百 貨公司付款予如附表所示廠商,嗣部分廠商耳聞尖美百貨公司財務狀況不佳,質 疑尖美百貨公司債信,申○○乃授意下屬刻意隱瞞尖美百貨公司完全喪失短期償 債能力之事實,對外宣稱尖美百貨公司財務狀況正常,並主動宣佈將付款予如附 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往例結算後四十五天付款,縮短為結算後十五天付款,即 八十九年三月一日至同年月三十一日之帳款,付款日為八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八 十九年四月一日至同年月十五日之帳款,付款日為八十九年四月三十日,八十九 年四月十六日至同年月三十日之帳款,付款日為八十九年五月十五日,以取信及 利誘如附表所示廠商,如附表所示廠商見尖美百貨公司出面澄清財務狀況正常,
且主動將付款期限由往例之四十五天大幅縮短為十五天,足以節省相當之資金利 息成本,並有助於資金調度,遂均陷於錯誤,而陸續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前往尖 美百貨公司設櫃參與封館拍賣,販售商品予消費大眾,並分別交付如表所示販售 商品所得予尖美百貨公司。嗣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尖美百貨公司第一次付款 期日屆至,如附表所示廠商提示尖美百貨公司簽發之支票均遭退票,始知受騙。 申○○以此方式,共計向如表所示廠商附詐得一億六千七百六十六萬九千零二元 ,迄今僅各償還如附表所示廠商全部應付款項百分之六點六五,現尚積欠如附表 所示廠商共計一億五千六百七十七萬一千三百八十三元。二、案經Q○○股份有限公司、甲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天兆企業有限公司、甲 ○○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甲N○○股份有限公司、甲 q○○開發有限公司、寶鎮實業有限公司、甲庚○○○、源美服裝有限公司、宏 領國際有限公司、利高股份有限公司、全寶實業有限公司、彩壹有限公司、黃○ ○○股份有限公司、卯○○○股份有限公司、式貿股份有限公司、秋式企業有限 公司及v○○○○有限公司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甲、被告申○○有罪部分
一、訊據被告申○○固不否認確同意尖美百貨公司八十九年三月間分別致函如附表所 示之廠商,招攬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參與八十九年三月間開始之封館拍賣,八十九 年四月十五日第一次付款期日屆至時,分別簽發予如附表所示廠商,用以支付帳 款之支票均未獲兌現,且確將付款予如附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往例結算後四十 五天付款,縮短為結算後十五天付款,現尚分別積欠如附表所示廠商如表所示金 額等情,惟矢口否認有何詐欺取財犯行,辯稱:尖美百貨公司因一直處於虧損狀 況,向來以後期營業收入支付前期帳款,本次原預備以封館拍賣期間所得之利潤 支付帳款,不足部分則由尖美百貨公司股東尖美建設公司以現金增資方式補足, 但因尖美建設公司臨時跳票,導致尖美百貨公司才跟著跳票,並非故意詐騙如附 表所示廠商等云云。
二、本件被申○○如何授權下屬分別致函招攬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參與尖美百貨公司 八十九年三月間開始之封館拍賣,授意下屬刻意隱瞞尖美百貨公司幾已喪失短期 償債能力之事實,對外宣稱尖美百貨公司財務狀況正常,並主動宣佈將付款予如 附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往例結算後四十五天付款,縮短為結算後十五天付款, 致使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均陷於錯誤,而陸續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參與尖美百貨公 司封館拍賣,並分別交付如表所示販售商品所得,合計達一億六千七百六十六萬 九千零二元予尖美百貨公司等情,業據告訴人Q○○股份有限公司、甲甲○○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天兆企業有限公司、甲○○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酉○○國際開 發有限公司、甲N○○股份有限公司、甲q○○開發有限公司、寶鎮實業有限公 司、甲庚○○○、源美服裝有限公司、宏領國際有限公司、利高股份有限公司、 全寶實業有限公司、彩壹有限公司、黃○○○股份有限公司、卯○○○股份有限 公司、式貿股份有限公司、秋式企業有限公司及v○○○○有限公司迭於偵查及 本院審理時指訴詳盡,並有招商說明書一份在卷可佐,而八十九年四月十五日, 尖美百貨公司第一次付款期日屆至時,所簽發予如附表所示廠商用以支付帳款之
支票均遭退票,且現僅償還每家被害廠商全部應付款項百分之六點六五,尚餘一 億五千六百七十七萬一千三百八十三元未償還等節,除經前揭告訴人及其餘被害 廠商分別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指訴明確外,亦經被告申○○於本院審理時自承屬 實,並有尖美百貨公司簽發之支票、出具之債權憑證多紙在卷可稽,被告申○○ 雖以前揭情詞置辯,惟查:
㈠尖美百貨公司因長期虧損,截至八十八年年底為止,負債總額達四億四千八百七 十七萬餘元,其中流動負債達四億零八百六十一萬元,遠超過實收資本一億元及 流動資產七千八百六十六萬元,每股淨值為負十三點四五元,代表尖美百貨公司 短期償債能力之流動比率即尖美百貨公司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率則低至零點一 九等節,有該公司八十八年度資產負債表一份在卷可資佐證,加以被告申○○亦 自承尖美百貨公司因一直處於虧損狀況,向來以後期營業收入支付前期貨款,則 尖美百貨公司於八十九年三月間,招攬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參與封館拍賣時,確已 幾乎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自堪認定。
㈡尖美百貨公司既於八十九年間三月間舉辦封館拍賣前,幾已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 力,被告申○○身為該公司董事長,顯明知將付款予如附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 往例之四十五天進一步大幅縮短為十五天,將使尖美百貨公司短期償債能力更加 惡化,並壓縮尖美百貨公司籌措資金之時間,導致尖美百貨公司完全喪失短期償 債能力而無法支付帳款,乃被告申○○竟仍授意下屬隱瞞尖美百貨公司幾已喪失 短期償債能力之事實,對外宣稱尖美百貨公司財務狀況正常,並授意下屬主動將 付款予如附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往例結算後四十五天縮短為結算後十五天付款 ,而取信及誘使如附表所示廠商陸續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前往尖美百貨公司設櫃 參與封館拍賣,故其主觀上存有詐欺取財之犯意,至為明確。 ㈢被告申○○雖另辯稱:原預備以封館拍賣期間所得之利潤支付帳款,不足部分則 由尖美百貨公司股東尖美建設公司以現金增資方式補足,但因尖美建設公司臨時 跳票,所以尖美百貨公司才跟著跳票等云云,惟尖美百貨公司既於原預定封館拍 賣期間未結束前,即已無法支付帳款,且尖美建設公司因在屏東市推出之「東山 河」社區住宅企劃案銷售情形不佳,本身已嚴重缺乏資金周轉,乃於八十九年二 月間,以月息四分向X○○借款三千萬元周轉等節,亦經證人X○○到庭證述明 確,並為被告申○○自承屬實,故尖美建設公司並無可能於八十九年三、四月間 ,仍有多餘之現金增資尖美百貨公司,加以被告申○○自承尖美建設公司並未就 增資尖美百貨公司一案做成任何決議,尖美百貨公司亦無做成請求尖美建設公司 增資之決議,則其辯稱預備以封館拍賣期間所得之利潤支付帳款,不足部分則由 尖美百貨公司股東尖美建設公司以現金增資方式補足云云,與事實不符,尚不足 採信,被告申○○無任何籌措資金管道,自堪認定,亦徵被告申○○在尖美百貨 公司幾已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且無任何籌措資金管道之情形下,仍主動將付 款期限,由往例之四十五天進一步大幅縮短為十五天,係明顯悖於商業常規,並 進一步導致尖美百貨公司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而無法支付帳款,其主觀上存有 詐欺取財之犯意,迨無疑義。
㈣從而,本件至此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申○○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加以論科。三、核被告申○○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其以一行為
,同時詐騙如附表所示廠商,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 規定,論以想像競合犯。公訴意旨認被告申○○僅詐得一億五千六百七十七萬一 千三百八十三元,稍有未洽,應予指明。爰審酌被告申○○之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與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其身為國內知名百貨公司之負責人,竟以 此方式詐騙眾多廠商財物,嚴重危害社會交易秩序,整體犯罪情節重大,暨詐騙 金額龐大,且迄今僅分別償還被害廠商少部分帳款,並未與被害廠商達成和解等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儆懲。
四、又公訴意旨雖另以被告申○○明知尖美建設公司已無支付能力,且明知尖美大飯 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無價值,竟意圖為自已及尖美建設公司不法之所有,於八十九年二月中旬,經蘇惠珍介紹,至高雄市○○○路告訴人X○○經營之明日帝 國酒店,以尖美建設公司之「東山河」企劃案,已向銀行申請貸款,二個月內即 可核准,因一時欠缺工程款為由,向告訴人X○○借款三千萬元,並交付尖美建 設公司簽發,付款人世華商業銀行高雄分行,票號0000000號、發票日八 十九年四月十六日、面額二千萬元之支票乙紙,及尖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四百六十二萬三千一百九十一股為擔保,復於同年二月二十一日,再交付票號0 000000號,發票日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面額一千萬元之支票共二紙, 致使告訴人X○○不知有詐,而匯款三千萬元至尖美建設公司帳戶,而認被告申 ○○涉嫌另詐騙告訴人X○○三千萬元,惟:
㈠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 定有明文;又按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之成立,須行為人主觀上 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客觀上係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為要件,若行為人無不法所有之意圖,或未使用詐術,自難遽以該罪相繩。 ㈡訊據被告申○○固不否認為尖美建設公司向告訴人X○○借款三千萬元等情,惟 堅決否認有何詐騙告訴人X○○犯行,辯稱:借款當時即有告知係尖美建設公司 要使用,也有付利息及提供擔保,本件係一般借款等語。 ㈢本件公訴意旨之所以認為被告申○○另涉嫌詐騙告訴人X○○三千萬元,無非係 以告訴人X○○之指訴為論據之基礎,惟告訴人X○○既分別於偵查及本院審理 時自承被告申○○確有告知本件係尖美建設公司急須三千萬元,且有約定利息為 月息四分,伊亦曾收到二個月利息等語(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日偵查筆錄及本院 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審理筆錄),且一再陳稱係因蘇惠珍保證才借錢等語,加以 被告確有提供前述支票及股票供做擔保,則本件與一般民間借款實無任何不同之 處,告訴人實為賺取利息,復經評估後認可收回借款,方借款予被告,實難謂告 訴人X○○係因被告申○○施用某種詐術,始借款予被告申○○,亦難認被告申 ○○有何施用詐術可言。至被告申○○嗣後雖未按時依約給付利息予告訴人X○ ○,惟此係事後債務清償問題,尚難執此遽論被告申○○於借款之初有何詐欺取 財犯行。茲因公訴意旨認此部分與前揭論罪刑科之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爰 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乙、被告申○○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申○○明知尖美建設公司所有座落高雄市○○○路尖美商業
廣場三樓二十七號及二十八號櫃位,係以該公司員工即告訴人甲宇○為名義登記 所有人,再由尖美百貨公司與告訴人甲宇○簽立租賃契約書,尖美百貨公司實未 曾給付租金予告訴人甲宇○,竟偽填告訴人甲宇○於八十八年一月至八十八年十 二月收取尖美百貨公司租金七萬五千九百七十二元之所得扣繳憑單,並向財政部 高雄市國稅局申報,致生損害於甲宇○及租稅之公平性,因認被告申○○涉犯刑 法第二百十五條、第二百十六條偽造文書罪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之罪等語。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 定有明文。
三、訊據被告申○○堅決否認有何涉犯刑法第二百十五條、第二百十六條及稅捐稽徵 法第四十一條之罪嫌,辯稱:尖美百貨公司確有給付告訴人甲宇○八十七年度( 含八十七年度)以前之租金,前揭扣繳憑單係將所得所屬年月由八十七年一月至 十二日,誤載為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致該扣繳憑單上載之所得所屬年月與所 得給付年度相同,本件實係誤會等語。
四、經查:本件告訴人甲宇○確與尖美百貨公司簽訂前揭櫃位之租賃契約,且均有收 到八十七年度以前(含八十七年度)之租金等情,業經告訴人甲宇○於本院審理 時陳述明確,並有租賃契約書一份在卷可稽,核與被告申○○於本院審理時所述 情節相符,加以證人即國稅局三民稽徵所人員甲h○亦到庭證稱:前揭情形可以 更正之方式辦理,本件尖美百貨公司已更正前揭扣繳憑單,將所得所屬年月改為 八十七年一月至十二月等語,並提出更正後之扣繳憑單一份在卷可按,則被告申 ○○前揭辯詞應可採信,其無偽造文書及違反捐稽徵法犯行自堪認定。此外,復 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申○○有何偽造文書及違反捐稽徵法犯行,自應依法為 其此部分無罪之諭知。
丙、被告q○○部分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q○○係尖美百貨公司總經理,詎其竟與被告申○○共同基 於意圖為自己及尖美百貨公司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在高雄 市分別致函如附表所示之廠商,以茲因八十九年四月,尖美百貨與業主租約問題 尚待處理,在處理當中,本公司先舉辦封館大出清,此項計劃已緊鑼密鼓全力展 開,此次的出擊更需要您的全力支持,方可達到預期效果等語為由,招攬如附表 所示之廠商參與八十九年三月間開始之封館拍賣,嗣部分廠商耳聞尖美百貨公司 財務狀況不佳,質疑尖美百貨公司債信,被告二人為取信如附表所示之廠商,乃 授意下屬隱瞞尖美百貨公司幾已喪失短期償債能力之事實,並刻意將付款予如附 表所示廠商之期限,由往例結算後四十五天付款,縮短為結算後十五天付款,致 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均陷於錯誤,而陸續於八十九年三月間,前往尖美百貨公司設 櫃參與封館拍賣,販售商品予消費大眾,並分別交付如表所示販售商品所得予尖 美百貨公司。嗣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五日,第一次付款期日屆至,如附表所示廠商 提示尖美百貨公司簽發之支票均遭退票,始知受騙,因認被告q○○亦涉犯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及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
定有明文。訊據被告q○○固不否認其係尖美百貨公司總經理等情,惟堅決否認 有何共同詐欺取財犯行,辯稱:伊僅係專業經理人,領取固定薪資,並非最後決 策者,雖其同意封館拍賣期間,將付款期限由結算後四十五天縮短為結算後十五 天,惟伊不參與尖美百貨公司資金調度,實無詐欺取財犯行等語。三、經查:本件公訴人認被告q○○亦涉有詐欺取財犯行,無非係以被告q○○係尖 美百貨公司總經理一節,為其主要之論據基礎,惟被告申○○既於本院審理時供 稱被告q○○確實不負責尖美百貨公司資金調度,僅擬具封館拍賣計劃由其核定 等語(見本院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審理筆錄),核與被告q○○所辯情節相符, 足見被告q○○並不知尖美百貨公司於八十九年三、四月間,已無任何籌措資金 管道,因此,被告q○○雖同意封館拍賣期間,將付款期限由結算後四十五天縮 短為結算後十五天,惟在其未參與尖美百貨公司資金調度之情形下,實難認被告 q○○當時已明知尖美百貨公司除已幾近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外,復無任何籌 措資金管道,導致完全喪失短期償債能力而無法支付帳款,再參以尖美百貨公司 在長期虧損之情形下,尚能自八十六年繼續經營至八十九年四月,有該公司前揭 八十八年度資產負債表在卷可佐,則自難以被告q○○係尖美百貨公司總經理, 即遽認其亦涉嫌共同詐騙如附表所示之廠商。從而,本件經本院核閱全案卷證後 ,認公訴意旨所舉證據,尚不能證明被告q○○確有公訴意旨所指之詐欺取財犯 行,揆諸首揭規定,自應依法為其無罪之諭知,以期適法。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洪期榮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吳永宋
法 官 陳淑卿
法 官 劉傑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林秀珍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
附表:
┌──┬─────────────┬─────────┬───────┐
│編號│ 被 害 廠 商 名 稱 │販賣所得即遭詐欺金│未獲清償金額 │
│ │ │額(新臺幣) │(新臺幣) │
├──┼─────────────┼─────────┼───────┤
│1 │甲O○○有限公司 │參拾伍萬伍仟柒佰參│參拾參萬貳仟零│
│ │ │拾肆元整 │柒拾捌元整 │
├──┼─────────────┼─────────┼───────┤
│2 │甲寅○○開發有限公司 │陸拾陸萬玖仟參佰零│陸拾貳萬肆仟捌│
│ │ │玖元整 │佰元整 │
├──┼─────────────┼─────────┼───────┤
│3 │甲○○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柒拾肆萬參仟貳佰捌│陸拾玖萬參仟捌│
│ │ │拾貳元整 │佰伍拾肆元整 │
├──┼─────────────┼─────────┼───────┤
│4 │V○○○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零陸萬柒仟柒佰│玖拾玖萬陸仟柒│
│ │ │貳拾柒元整 │佰貳拾參元整 │
├──┼─────────────┼─────────┼───────┤
│5 │甲申○○股份有限公司 │伍拾參萬伍仟伍佰伍│肆拾玖萬玖仟玖│
│ │ │拾玖元整 │佰肆拾肆元整 │
├──┼─────────────┼─────────┼───────┤
│6 │酉○○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貳拾壹萬肆仟伍佰陸│貳拾萬零貳佰玖│
│ │ │拾捌元整 │拾玖元整 │
├──┼─────────────┼─────────┼───────┤
│7 │森琪實業有限公司 │肆拾萬零肆仟貳佰參│參拾柒萬柒仟參│
│ │ │拾捌元整 │佰伍拾陸元整 │
├──┼─────────────┼─────────┼───────┤
│8 │洛其有限公司 │柒拾柒萬肆仟零肆拾│柒拾貳萬貳仟伍│
│ │ │伍元整 │佰柒拾壹元整 │
├──┼─────────────┼─────────┼───────┤
│9 │米田實業有限公司 │陸拾捌萬玖仟壹佰壹│陸拾肆萬參仟貳│
│ │ │拾陸元整 │佰玖拾元整 │
├──┼─────────────┼─────────┼───────┤
│10 │長躍有限公司 │伍拾伍萬壹仟伍佰參│伍拾壹萬肆仟捌│
│ │ │拾捌元整 │佰陸拾壹元整 │
├──┼─────────────┼─────────┼───────┤
│11 │丙○○○開發有限公司 │捌拾參萬伍仟柒佰伍│柒拾捌萬零壹佰│
│ │ │拾伍元整 │柒拾柒元整 │
├──┼─────────────┼─────────┼───────┤
│12 │t○○○業有限公司 │壹佰肆拾參萬壹仟零│壹佰參拾參萬伍│
│ │ │伍元整 │仟捌佰肆拾參元│
├──┼─────────────┼─────────┼───────┤
│13 │j○○○企業有限公司 │壹佰陸拾肆萬陸仟陸│壹佰伍拾參萬柒│
│ │ │佰柒拾柒元整 │仟壹佰柒拾參元│
├──┼─────────────┼─────────┼───────┤
│14 │甲丑○○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肆萬伍仟陸佰壹│捌拾捌萬貳仟柒│
│ │ │拾元整 │佰貳拾柒元整 │
├──┼─────────────┼─────────┼───────┤
│15 │高甫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柒拾柒萬零捌佰│壹佰陸拾伍萬參│
│ │ │伍拾壹元整 │仟零捌拾玖元整│
├──┼─────────────┼─────────┼───────┤
│16 │甲亥○○事業有限公司 │捌拾肆萬陸仟零柒拾│柒拾捌萬玖仟捌│
│ │ │捌元整 │佰壹拾肆元整 │
├──┼─────────────┼─────────┼───────┤
│17 │甲黃○○企業有限公司 │捌拾陸萬陸仟捌佰肆│捌拾萬零玖仟壹│
│ │ │拾參元整 │佰玖拾捌元整 │
├──┼─────────────┼─────────┼───────┤
│18 │名馴實業有限公司 │捌拾肆萬捌仟柒佰伍│柒拾玖萬貳仟參│
│ │ │拾陸元整 │佰壹拾肆元整 │
├──┼─────────────┼─────────┼───────┤
│19 │乙○○○有限公司 │貳拾肆萬肆仟參佰捌│貳拾貳萬捌仟壹│
│ │ │拾陸元整 │佰參拾肆元整 │
├──┼─────────────┼─────────┼───────┤
│20 │俏比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參拾陸萬參仟捌│壹佰貳拾柒萬參│
│ │ │佰肆拾伍元整 │仟壹佰肆拾玖元│
├──┼─────────────┼─────────┼───────┤
│21 │衣帝企業有限公司 │捌拾肆萬柒仟肆佰捌│柒拾玖萬壹仟壹│
│ │ │拾參元整 │佰貳拾伍元整 │
├──┼─────────────┼─────────┼───────┤
│22 │甲m○企業有限公司 │伍拾萬零肆仟零壹拾│肆拾柒萬零肆佰│
│ │ │元整 │玖拾參元整 │
├──┼─────────────┼─────────┼───────┤
│23 │甲f○○股份有限公司 │捌拾捌萬陸仟捌佰零│捌拾貳萬柒仟捌│
│ │ │壹元整 │佰貳拾玖元整 │
├──┼─────────────┼─────────┼───────┤
│24 │帕密爾國際服飾開發有限公司│壹佰貳拾貳萬參仟貳│壹佰壹拾肆萬壹│
│ │ │佰肆拾伍元整 │仟捌佰玖拾玖元│
├──┼─────────────┼─────────┼───────┤
│25 │優韻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零伍萬肆仟柒佰│玖拾捌萬肆仟陸│
│ │ │捌拾肆元整 │佰肆拾壹元整 │
├──┼─────────────┼─────────┼───────┤
│26 │甲X○○有限公司 │壹佰零柒萬貳仟參佰│壹佰萬零壹仟零│
│ │ │玖拾元整 │柒拾陸元整 │
├──┼─────────────┼─────────┼───────┤
│27 │R○○○有限公司 │柒拾伍萬捌仟貳佰柒│柒拾萬零柒仟捌│
│ │ │拾肆元整 │佰肆拾玖元整 │
├──┼─────────────┼─────────┼───────┤
│28 │子○○○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肆拾捌萬參仟肆│壹佰參拾捌萬肆│
│ │ │佰貳拾參元整 │仟柒佰柒拾伍元│
├──┼─────────────┼─────────┼───────┤
│29 │甲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肆拾陸萬柒仟柒佰捌│肆拾參萬陸仟柒│
│ │ │拾肆元整 │佰柒拾元整 │
├──┼─────────────┼─────────┼───────┤
│30 │辛○○○有限公司 │柒拾肆萬零陸佰玖拾│陸拾玖萬壹仟肆│
│ │ │元整 │佰參拾肆元整 │
├──┼─────────────┼─────────┼───────┤
│31 │甲d○企業有限公司 │壹佰貳拾玖萬玖仟伍│壹佰貳拾壹萬參│
│ │ │佰伍拾參元整 │仟壹佰參拾參元│
├──┼─────────────┼─────────┼───────┤
│32 │甲U○○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壹佰壹拾玖萬玖仟參│壹佰壹拾壹萬玖│
│ │ │佰貳拾柒元整 │仟伍佰柒拾貳元│
├──┼─────────────┼─────────┼───────┤
│33 │甲o○其業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零陸萬柒仟貳佰│玖拾玖萬陸仟貳│
│ │ │壹拾貳元整 │佰肆拾貳元整 │
├──┼─────────────┼─────────┼───────┤
│34 │宙○○○○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陸萬參仟玖佰零│捌拾玖萬玖仟捌│
│ │ │伍元整 │佰零伍元整 │
├──┼─────────────┼─────────┼───────┤
│35 │O○○○○股份有限公司 │參拾柒萬參仟柒佰肆│參拾肆萬捌仟捌│
│ │ │拾陸元整 │佰玖拾貳元整 │
├──┼─────────────┼─────────┼───────┤
│36 │馥陞企業有限公司 │伍萬捌仟伍佰貳拾參│伍萬肆仟陸佰參│
│ │ │元整 │拾壹元整 │
├──┼─────────────┼─────────┼───────┤
│37 │未○○企業有限公司 │壹拾壹萬肆仟玖佰貳│壹拾萬零柒仟貳│
│ │ │拾元整 │佰柒拾捌元整 │
├──┼─────────────┼─────────┼───────┤
│38 │n○○股份有險公司 │壹佰肆拾柒萬肆仟肆│壹佰參拾柒萬陸│
│ │ │佰玖拾柒元整 │仟肆佰肆拾參元│
├──┼─────────────┼─────────┼───────┤
│39 │寅○○○股份有限公司 │捌拾參萬參仟玖佰參│柒拾柒萬捌仟肆│
│ │ │拾壹元整 │佰柒拾伍元整 │
├──┼─────────────┼─────────┼───────┤
│40 │甲k股份有限公司 │貳佰參拾捌萬壹仟零│貳佰貳拾貳萬貳│
│ │ │伍拾伍元整 │仟柒佰壹拾伍元│
├──┼─────────────┼─────────┼───────┤
│41 │甲M○○有限公司 │玖拾肆萬伍仟參佰柒│捌拾捌萬貳仟伍│
│ │ │拾貳元整 │佰零伍元整 │
├──┼─────────────┼─────────┼───────┤
│42 │U○○○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貳佰伍拾柒萬壹仟陸│貳佰肆拾萬零陸│
│ │ │佰捌拾伍元整 │佰陸拾捌元整 │
├──┼─────────────┼─────────┼───────┤
│43 │甲癸○○服飾開發有限公司 │壹拾伍萬玖仟壹佰捌│壹拾肆萬捌仟伍│
│ │ │拾參元整 │佰玖拾柒元整 │
├──┼─────────────┼─────────┼───────┤
│44 │甲酉○○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柒拾捌萬玖仟參│壹佰陸拾柒萬零│
│ │ │佰壹拾元整 │參佰貳拾壹元整│
├──┼─────────────┼─────────┼───────┤
│45 │海春實業有限公司 │玖拾肆萬柒仟零柒拾│捌拾捌萬肆仟零│
│ │ │捌元整 │玖拾柒元整 │
├──┼─────────────┼─────────┼───────┤
│46 │洋城企業有限公司 │貳拾伍萬柒仟柒佰壹│貳拾肆萬零伍佰│
│ │ │拾參元整 │柒拾伍元整 │
├──┼─────────────┼─────────┼───────┤
│47 │鉅浚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零壹萬零陸佰柒│玖拾肆萬參仟肆│
│ │ │拾肆元整 │佰陸拾肆元整 │
├──┼─────────────┼─────────┼───────┤
│48 │甲辛○○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參拾貳萬陸仟伍│壹佰貳拾參萬捌│
│ │ │佰肆拾柒元整 │仟參佰參拾貳元│
├──┼─────────────┼─────────┼───────┤
│49 │海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伍拾捌萬陸仟柒│壹佰肆拾捌萬壹│
│ │ │佰參拾參元整 │仟貳佰壹拾伍元│
├──┼─────────────┼─────────┼───────┤
│50 │L○○○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貳拾玖萬零陸佰│壹佰貳拾萬零肆│
│ │ │貳拾壹元整 │仟柒佰玖拾伍元│
├──┼─────────────┼─────────┼───────┤
│51 │s○有限公司 │伍拾萬零玖仟壹佰柒│肆拾柒萬伍仟參│
│ │ │拾參元整 │佰壹拾參元整 │
├──┼─────────────┼─────────┼───────┤
│52 │利徠企業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壹萬壹仟參│壹佰零參萬柒仟│
│ │ │佰捌拾肆元整 │肆佰柒拾柒元整│
├──┼─────────────┼─────────┼───────┤
│53 │甲丙○○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陸拾陸萬貳仟零│壹佰伍拾伍萬壹│
│ │ │貳拾肆元整 │仟肆佰玖拾玖元│
├──┼─────────────┼─────────┼───────┤
│54 │新台北國際服飾有限公司 │壹佰參拾參萬肆仟貳│壹佰貳拾肆萬伍│
│ │ │佰陸拾柒元整 │仟伍佰參拾捌元│
├──┼─────────────┼─────────┼───────┤
│55 │亥○○○○業有限公司 │肆拾捌萬貳仟零柒拾│肆拾伍萬零壹拾│
│ │ │陸元整 │捌元整 │
├──┼─────────────┼─────────┼───────┤
│56 │友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拾伍萬貳仟壹佰參│參拾貳萬捌仟柒│
│ │ │拾玖元整 │佰柒拾貳元整 │
├──┼─────────────┼─────────┼───────┤
│57 │J○○○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陸萬零陸佰│壹佰零捌萬參仟│
│ │ │零貳元整 │肆佰貳拾貳元整│
├──┼─────────────┼─────────┼───────┤
│58 │o○○○○服飾有限公司 │柒拾玖萬肆仟肆佰柒│柒拾肆萬壹仟陸│
│ │ │拾捌元整 │佰肆拾伍元整 │
├──┼─────────────┼─────────┼───────┤
│59 │威士頓實業有限公司 │玖拾柒萬參仟陸佰玖│玖拾萬零捌仟玖│
│ │ │拾伍元整 │佰肆拾肆元整 │
├──┼─────────────┼─────────┼───────┤
│60 │秋式企業有限公司 │柒拾陸萬貳仟伍佰伍│柒拾壹萬壹仟捌│
│ │ │拾捌元整 │佰肆拾捌元整 │
├──┼─────────────┼─────────┼───────┤
│61 │達步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柒萬零壹佰捌拾│玖拾萬零伍仟陸│
│ │ │貳元整 │佰陸拾伍元整 │
├──┼─────────────┼─────────┼───────┤
│62 │力帝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肆萬玖仟肆│壹佰零柒萬貳仟│
│ │ │佰元整 │玖佰陸拾伍元整│
├──┼─────────────┼─────────┼───────┤
│63 │b○○○○開發(股)公司 │壹佰肆拾肆萬柒仟肆│壹佰參拾伍萬壹│
│ │ │佰肆拾伍元整 │仟壹佰玖拾元整│
├──┼─────────────┼─────────┼───────┤
│64 │m○○○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捌拾貳萬肆仟肆佰捌│柒拾陸萬玖仟陸│
│ │ │拾肆元整 │佰伍拾陸元整 │
├──┼─────────────┼─────────┼───────┤
│65 │丁○○○實業有限公司 │肆拾捌萬貳仟捌佰玖│肆拾伍萬零柒佰│
│ │ │拾參元整 │捌拾壹元整 │
├──┼─────────────┼─────────┼───────┤
│66 │普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肆萬伍仟肆│壹佰零陸萬玖仟│
│ │ │佰貳拾玖元整 │貳佰伍拾捌元整│
├──┼─────────────┼─────────┼───────┤
│67 │炬太貿易有限公司 │參拾參萬陸仟柒佰陸│參拾壹萬肆仟叁│
│ │ │拾陸元整 │佰柒拾壹元整 │
├──┼─────────────┼─────────┼───────┤
│68 │Z○○○股份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萬零參仟貳│壹佰零貳萬玖仟│
│ │ │佰貳拾柒元整 │捌佰陸拾貳元整│
├──┼─────────────┼─────────┼───────┤
│69 │甲J○企業有限公司 │貳拾捌萬捌仟壹佰壹│貳拾陸萬捌仟玖│
│ │ │拾柒元整 │佰伍拾柒元整 │
├──┼─────────────┼─────────┼───────┤
│70 │甲N○○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參萬捌仟壹佰捌│捌拾柒萬伍仟柒│
│ │ │拾陸元整 │佰玖拾柒元整 │
├──┼─────────────┼─────────┼───────┤
│71 │甲Q○○實業有限公司 │壹佰貳拾柒萬零貳佰│壹佰壹拾捌萬伍│
│ │ │元整 │仟柒佰參拾貳元│
├──┼─────────────┼─────────┼───────┤
│72 │甲E○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柒萬玖仟玖│壹佰壹拾萬零壹│
│ │ │佰陸拾伍元整 │仟肆佰玖拾柒元│
├──┼─────────────┼─────────┼───────┤
│73 │錦翔有限公司 │玖拾貳萬伍仟玖佰玖│捌拾陸萬肆仟肆│
│ │ │拾肆元整 │佰壹拾伍元整 │
├──┼─────────────┼─────────┼───────┤
│74 │愛彼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柒萬貳仟貳佰零│玖拾萬零柒仟伍│
│ │ │貳元整 │佰伍拾壹元整 │
├──┼─────────────┼─────────┼───────┤
│75 │秀翔實業有限公司 │陸拾肆萬玖仟貳佰捌│陸拾萬零陸仟壹│
│ │ │拾肆元整 │佰零柒元整 │
├──┼─────────────┼─────────┼───────┤
│76 │戌○○○○織造(股)公司 │壹拾貳萬玖仟壹佰肆│壹拾貳萬零伍佰│
│ │ │拾壹元整 │參拾參元整 │
├──┼─────────────┼─────────┼───────┤
│77 │富妮企業有限有限公司 │壹佰零肆萬柒仟參佰│玖拾柒萬柒仟柒│
│ │ │捌拾柒元整 │佰參拾陸元整 │
├──┼─────────────┼─────────┼───────┤
│78 │甲W○○股份有限公司 │伍拾萬零柒仟陸佰柒│肆拾柒萬參仟玖│
│ │ │拾陸元整 │佰壹拾陸元整 │
├──┼─────────────┼─────────┼───────┤
│79 │冠英企業有限公司 │參拾貳萬肆仟捌佰捌│參拾萬零參仟貳│
│ │ │拾貳元整 │佰柒拾柒元整 │
├──┼─────────────┼─────────┼───────┤
│80 │i○○○蠶絲有限公司 │捌拾壹萬壹仟玖佰零│柒拾伍萬柒仟玖│
│ │ │伍元整 │佰壹拾參元整 │
├──┼─────────────┼─────────┼───────┤
│81 │B○○股份有限公司 │玖拾玖萬參仟肆佰參│玖拾貳萬柒仟叁│
│ │ │拾貳元整 │佰陸拾玖元整 │
├──┼─────────────┼─────────┼───────┤
│82 │甲p有限公司 │壹佰壹拾貳萬壹仟壹│壹佰零肆萬陸仟│
│ │ │佰伍拾伍元整 │伍佰玖拾捌元整│
├──┼─────────────┼─────────┼───────┤
│83 │甲D○○皮飾有限公司 │捌拾捌萬肆仟陸佰伍│捌拾貳萬伍仟捌│
│ │ │拾參元整 │佰貳拾肆元整 │
├──┼─────────────┼─────────┼───────┤
│84 │棟斌股份有限公司 │肆拾萬零伍仟貳佰捌│參拾柒萬捌仟叁│
│ │ │拾壹元整 │佰參拾元整 │
├──┼─────────────┼─────────┼───────┤
│85 │T○○○國際有限公司 │玖拾參萬玖仟參佰柒│捌拾柒萬陸仟玖│
│ │ │拾壹元整 │佰零參元整 │
├──┼─────────────┼─────────┼───────┤
│86 │勤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陸拾捌萬玖仟捌佰捌│陸拾肆萬肆仟零│
│ │ │拾伍元整 │捌元整 │
├──┼─────────────┼─────────┼───────┤
│87 │瑩佳企業有限公司 │貳拾貳萬參仟零貳拾│貳拾萬零捌仟壹│
│ │ │玖元整 │佰玖拾捌元整 │
├──┼─────────────┼─────────┼───────┤
│88 │雁群實業有限公司 │壹拾肆萬柒仟參佰參│壹拾參萬柒仟伍│
│ │ │拾參元整 │佰參拾伍元整 │
├──┼─────────────┼─────────┼───────┤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