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2年度,1279號
TYDV,92,訴,1279,2003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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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二七九號
  原   告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榮周
  訴訟代理人 陳豊鎮
原告因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曾聲請對被告隆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發
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叁佰叁拾玖萬壹仟陸佰玖拾肆元,應繳裁判費銀
元壹萬貳仟肆佰叁拾柒元,折合新台幣叁萬柒仟叁佰壹拾壹元,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
費新台幣肆拾伍元外,尚應補繳新台幣叁萬柒仟貳佰陸拾陸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
定後五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劉佩宜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B法院書記官 吳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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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隆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