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
柳營簡易庭(民事),營簡補字,92年度,1號
SYEV,92,營簡補,1,2003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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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營智簡補字第一號
  原   告 隆輝安全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葉貞子
右原告與被告昱家實業有限公司郭欽賢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伍拾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伍
仟伍佰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
送達後五日內向本庭,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卅一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營簡易庭
                   法   官 曾鴻銘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 李泰吉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卅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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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隆輝安全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昱家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