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92年度,322號
KSDM,92,附民,322,2003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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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卡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街七五號一樓
  法定代理人 楊尚章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五    日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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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卡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