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2年度,174號
TNDV,92,重訴,174,2003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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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七四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灣分行
  法定代理人  辛○○
  訴訟代理人  乙○○
         甲○○
  被   告  慶泰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原
              送
  兼法定代理人 己○○  原
              )
  被   告  庚○○  原
         丁○○  原
         戊○○  原
         丙○○○ 原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上午九時三十五分,在本院第十
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林育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黃淑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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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灣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慶泰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