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更字第一六號 原 告 辰○○ 巳○○ 子○○ 甲○○ 庚○○ 乙○○ 壬○○ 訴訟代理人 劉建成 律師 複代理 人 楊銷樺 律師 被 告 臺中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辛○○ 訴訟代理人 劉光燦 複 代理人 梁義德 訴訟代理人 丑○○ 被 告 信光毛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癸○○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卯○○ 戊○○ 參 加 人 寅○○○ 己○○○ 訴訟代理人 林益堂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一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 官 林宗成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一 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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