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2年度,1376號
PCDV,92,除,1376,20030829,1

1/1頁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三七六號
  聲 請 人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宏圖
  訴訟代理人 李青訓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催字第二八九○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黃麟倫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九  日~B法院書記官 王波君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二八九0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塗榮立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板│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壹萬柒仟柒佰捌拾│0000000 │  │
│ │         │橋分行      │           │玖元      │        │  │
├─┼─────────┼─────────┼───────────┼────────┼────────┼──┤
│2│邱明光      │第一商業銀行板橋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  │壹萬零貳佰參拾貳│0000000 │  │
│ │         │行        │           │元       │        │  │
├─┼─────────┼─────────┼───────────┼────────┼────────┼──┤
│3│呂美汝      │台北縣板橋市農會 │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陸萬參仟玖佰零貳│0000000 │  │
│ │         │         │           │元       │        │  │
├─┼─────────┼─────────┼───────────┼────────┼────────┼──┤
│4│江慶信      │第一商業銀行華江分│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參仟貳佰捌拾壹元│0000000 │  │
│ │         │行        │           │        │        │  │
├─┼─────────┼─────────┼───────────┼────────┼────────┼──┤
│5│王枝鑾      │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肆萬元     │0000000 │  │




│ │         │埔墘分行     │           │        │        │  │
├─┼─────────┼─────────┼───────────┼────────┼────────┼──┤
│6│徐麗鳳      │華南商業銀行華江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貳萬貳仟捌佰壹拾│0000000 │  │
│ │         │行        │           │捌元      │        │  │
└─┴─────────┴─────────┴───────────┴────────┴────────┴──┘

1/1頁


參考資料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