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一ОО一號
公 訴 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乙○○
右列被告因恐嚇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四五六九號、第
七五九○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丙○○共同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參年。
乙○○共同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又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事 實
一、乙○○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間因犯詐欺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 刑八月確定,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執行完畢。二、乙○○、丙○○、戊○○(俟緝獲後另結)共同基於概括犯意之聯絡,戊○○自 九十一年七、八月間起,在報紙刊登銀行帳戶每本新台幣(下同)一千元、郵局 帳戶每本三千元至三千五百元之收購廣告,並由丙○○負責接聽電話,與欲出售 帳戶之人約定地點接洽買賣事宜,再由乙○○前往收取郵局、銀行之存摺及提款 卡,並至自動提款機試用提款卡。戊○○、丙○○、乙○○購入帳戶後,明知丁 ○○(由檢察官另行起訴)、甲○○(由檢察官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併案 審理)欲購買帳戶供為竊車、恐嚇取財之用,竟共同基於幫助丁○○、甲○○恐 嚇取財之意,分別於如附表(一)、(二)之時間、地點,將如附表(一)所示 之帳戶,以十一個帳戶三萬元之價格賣予丁○○,附表(二)所示之帳戶,每一 帳戶五千元至六千元不等賣予甲○○。嗣於九十二年四月十四日十五時三十分許 ,經警持搜索票至台南市○○街六0二巷一弄十八號戊○○、丙○○、乙○○租 住處搜索,扣得如附表(三)、(四)所示之物,而查知上情。三、乙○○因至上揭戊○○租住居住而認識甲○○,得知甲○○連續竊取他人自小客 車後向被害車主恐嚇取財,恐嚇被害人匯款至其指定之人頭帳戶內,甲○○因恐 自己前往提領贓款易遭警查緝,遂將其所有人頭銀行提款卡交予知情之乙○○, 乙○○竟另行起意,並基於概括之犯意,依甲○○之指示,連續於九十二年四月 初起迄同年月底止,先後前往台南市內不詳之自動提款機提領贓款三、四次,每 次提得恐嚇取財之贓款均交予甲○○收受,甲○○則每次均交付一千元以為酬勞 。
四、案經台南市警察局報請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被告丙○○、乙○○、戊○○幫助恐嚇取財部分:一、訊之被告丙○○、乙○○,對於右揭幫助恐嚇取財之事實,坦承不諱,核與共同 被告甲○○、丁○○於本院審理時供述之情節相符,並有附表(三)、(四)所 示之提款卡等證物附卷可稽,且係為警當場查獲,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事證
明確,被告等之犯行均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丙○○、乙○○所為,均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幫助恐嚇取財 罪,應依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被告丙○○、乙○○、戊○○ 就本件幫助恐嚇取財之犯行,有犯意之聯絡、行為之分擔,均應論以共同正犯, 渠等先後幫助恐嚇取財,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均係基於概括之犯意 ,反覆為之,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貳、被告乙○○恐嚇取財部分:
一、訊之被告乙○○,對於上揭時、地,在戊○○住處認識甲○○,得知甲○○多次 竊取他人自小客車後,復向被害車主勒贖財物,因甲○○不敢持人頭帳戶之提款 卡前往提領贓款,委其前往台南市內不詳地點提款機提領贓款三、四次,被告乙 ○○復另行起意,均依甲○○之指示提得贓款後,交予甲○○收受,甲○○每次 均交付一千元予乙○○以為酬勞之事實,於本院審理中供承不諱,核與共同被告 甲○○於本院審理時指訴之情節相符,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此部分事證明確 ,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查被告乙○○明知被告甲○○所交予之提款卡及所提領款項,均係向他人恐嚇取 財所得來,核其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恐嚇取財罪,被告乙○○與 甲○○就恐嚇取財之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此部分應論以共同正犯 。被告乙○○先後多次恐嚇取財之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 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應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依法加重其刑。公訴人認 為被告乙○○依甲○○之指示提得贓款後,交予甲○○收受,甲○○每次均交付 一千元予乙○○以為酬勞之部分,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搬運贓物罪, 容有未洽,起訴法條酌予變更。查被告乙○○曾於八十七年間,因犯詐欺罪,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月確定,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執行完畢之 事實,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紙在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 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依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遞予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等犯罪之動機、目的、所生危害非輕,本該從重量刑 ,嚇阻竊車勒贖之徒誑妄,姑念被告等於犯罪後審理中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尚 知悔悟等一切情狀,酌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被告乙○○部分合併定其應 執行之刑,以資懲儆。末查,被告丙○○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 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紙在卷可稽,且罹患腦缺氧病變,目前行動不便(當 庭提出身心障礙手冊,其上記載「輕度平衡障」,閱後發還),本院認其經此偵 審教訓,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其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 併宣告緩刑三年,以啟自新。
三、被告戊○○部分俟緝獲後另結。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三十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聰熙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九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 忠 鎣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 記 官 吳 信 助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九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一):
┌──┬──────────────────────┬─────────┐
│編號│帳 號 及 販 賣 時 間 │地 點│
├──┼──────────────────────┼─────────┤
│ 一 │蔡金吉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台南市某地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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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蔡金吉聯信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 三 │潘明讚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 四 │潘月讚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 五 │陳瑞億合庫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 六 │楊家淞華僑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 七 │林錦連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 八 │楊家淞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 九 │陳文祥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 十 │楊家淞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十一│許志田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
├──┼──────────────────────┼─────────┤
│十二│陳孟田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
├──┼──────────────────────┼─────────┤
│十三│黃國政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十四│鄧智仁誠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十五│陳先虎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
│十六│黃國政大眾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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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羅舉有大眾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十八│羅舉有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十九│羅舉有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0│羅舉有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一│羅舉有萬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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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羅舉有中興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三│黃國政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四│黃國政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五│黃國政中興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六│黃國政萬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 │
├──┼──────────────────────┼─────────┤
│二七│方平順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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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方平順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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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林俊賢台北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
├──┼──────────────────────┼─────────┤
│三0│林俊賢土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
├──┼──────────────────────┼─────────┤
│三一│時榮貴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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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鄧智仁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三│許文達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四│陳仁泰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五│方平順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六│陳仁泰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七│陳仁泰日盛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八│方平順上海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
├──┼──────────────────────┼─────────┤
│三九│鄧智仁中國信託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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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0│蔡宗和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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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蔡宗和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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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吳文財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四三│陳清蘭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四四│陳清蘭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四五│張金城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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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張金城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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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張金城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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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左湘文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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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陳光正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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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0│李俊輝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
│五一│劉文海00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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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江樹森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 │
├──┼──────────────────────┼─────────┤
│五三│陳清蘭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五四│葉國義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五五│葉國義大眾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五六│葉國義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五七│宋政憲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二月十日 │ │
├──┼──────────────────────┼─────────┤
│五八│劉金蓮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五九│劉金蓮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0│吳文財00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一│余廣智遠東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二│陳志遠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三│陳志遠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四│張翊芸合庫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五│張翊芸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六│張來興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七│張來興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八│張銘煌世華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六九│吳瀅瀅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七0│吳瀅瀅台北銀行0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七一│吳瀅瀅誠泰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七二│吳瀅瀅台企銀行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七三│劉秀芳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
│七四│鄧智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同右 │
│ │不詳 │ │
├──┼──────────────────────┼─────────┤
│七五│許志明大眾銀行000000000000號 │同右 │
│ │不詳 │ │
└──┴──────────────────────┴─────────┘
附表(二):
┌─────────────────────────┬─────────┐
│帳 號 及 販 賣 時 間 │地 點│
├─────────────────────────┼─────────┤
│陳吉仁郵局帳戶00七000︱五︱一三0一0二︱三號│台南市某地 │
│九十一年十二月四日 │ │
├─────────────────────────┼─────────┤
│李吉豐郵局帳戶0一0一一六︱0︱0二六九四九︱三號│同右 │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 │
├─────────────────────────┼─────────┤
│柯基清第一銀行帳戶六二六︱五0︱二八三三二六號 │同右 │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
├─────────────────────────┼─────────┤
│呂進順郵局帳戶00四一三四︱0︱0二七一三二︱六號│同右 │
│九十二年一月七日 │ │
├─────────────────────────┼─────────┤
│林水鏡郵局帳戶00四一一三︱七︱0四七0二八︱二號│同右 │
│朱昌任郵局帳戶00七一二二︱七︱0一四三0七︱五號│ │
│九十二年一月間 │ │
├─────────────────────────┼─────────┤
│李國慶郵局帳戶00六一00︱四︱一八五二一四︱九號│同右 │
│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 │
├─────────────────────────┼─────────┤
│郭中韋郵局帳戶00三一三七︱四︱0二五七二0︱四號│同右 │
│九十二年二月間 │ │
├─────────────────────────┼─────────┤
│李佳怡郵局帳戶00三一五九︱一︱0四九一三八︱五號│同右 │
│九十二年三月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