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О一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J○○
右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年度偵字第一六八八二號)暨移
併辦(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九五七四號、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八四三號),本院判決如
左:
主 文
J○○以犯竊盜罪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扣案上海商業銀行金融卡壹張、誠泰銀行金融卡壹張、偽造之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貳面、鑰匙壹支均沒收;又收受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扣案上海商業銀行金融卡壹張、誠泰銀行金融卡壹張、偽造之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貳面、錀匙壹支均沒收。 事 實
一、J○○前因竊盜等案件,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於八十七年九月十八日判處有期徒 刑一年十月,經台灣高等法院於八十七年十月三十日駁回上訴確定,八十九年一 月五日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於九十年八月初某日,在桃園縣龍潭鄉某不詳地 點,明知綽號「阿貴」之不詳姓名男子所交付之車號Z五〡0二八九號自用小客 車(該車係車主係午○○於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二時,在台北縣三峽鎮○○路一 九七號前失竊)為來路不明之贓物,亦知懸掛車上之二H〡0七三六號車牌二面 及「阿貴」另行交付之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二面均為偽造之車牌,竟仍予收受 使用,嗣後該車因違規為警所拖吊。又思以竊車勒索錢財為生並欲透過金融機構 取贖,遂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常業竊盜之犯意,先於九十年六月八日一時 許,在台南縣永康市○○路二三號前,竊取子○○所有車號N二〡五八三七號自 小客車,供己代步使用,並改懸前述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以逃避警方追緝, 足生損害於監理機關管理車籍之正確性,繼基於概括犯意,連續於(一)九十年 八、九月間某日,在桃園縣龍潭鄉○○街黃麗娟家中竊取黃麗娟之身分證後,交 予有犯意聯絡之「阿貴」及屠曉玲,由「阿貴」將屠曉玲之照片換貼於黃麗娟身 分證上,嗣由屠曉玲持該身分證於九十年九月十四日,至上海商業銀行,假冒為 黃麗娟申請開立帳號為五三〡二〡0三〡00〡00五六四五號之帳戶,而在開 戶資料上偽蓋黃麗娟印章及偽簽其姓名,交予不知情之銀行承辦人員辦理開戶, 因此取得提款卡及存摺,於(二)九十年九月初,在桃園縣龍潭鄉○○路一0八 號前竊取M○○所有置於自小客車內之身分證後,換貼自己照片,於同年九月二 十一日持該變造身分證,前往苗栗縣苑裡鎮○○路十九號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苑裡 分行,偽簽M○○姓名,開立帳戶,取得存摺提款卡,另再以一個帳戶三千元之 代價,向不詳人氏購買簡清松於台北國際商業銀行開立之0000000000 000號、誠泰銀行之000000000000號人頭帳戶使用。萬事俱備後 即基於恐嚇取財之概括犯意,連續駕駛上開代步車輛,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地點竊 取被害人之自小客車,繼以電話向各該被害人恐嚇如不交贖款,將破壞車輛,致 被害人等均心生畏懼,而依指示將款項匯入附表一所示之帳戶內,J○○待確認 款項入帳後,再告知車主汽車所在。嗣於九十年十月六日J○○要求I○○駕車 載伊前往桃園縣龍潭鄉○○路忠義廟前取前述其竊得而懸掛W七〡八五五二號牌
之汽車時,為警查獲,而供出上情。
二、案經桃園縣警察局平鎮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暨移送 併辦。
理 由
一、右揭事實,訊據被告J○○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子○○、M○○及附表一所示 被害人之供述相符,並有車輛竊盜、車牌失竊資料個別查詢報表─查詢車輛認可 資料、被害人子○○及附表一所示各被害人出具之贓物領據、黏貼屠曉玲照片之 黃麗娟身分證影本、黏貼J○○照片之M○○身分證影本、偽造黃麗娟名義簽立 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基隆分行開戶資料、該行九十年九月一日至十月九日之臨時 對帳單、誠泰銀行九十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存摺存款對帳單附卷可稽、偽造 之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二面、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基隆分行及誠泰銀行核發之金 融卡各一張扣案可證,事證明確,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J○○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 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二條之行使變造、偽造特種文書罪(身分證及車牌)、第 三百二十二條之常業竊盜罪、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第三百四十 九條第一項之收受贓物罪。其變造黃麗娟、M○○之身分證後加以行使,變造之 低度行為為高度之行使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又其偽刻黃麗娟、M○○之印 章及偽簽其二人之姓名,為偽造銀行開戶申請書之部分行為,偽造後復持以行使 ,偽造之低度行為為高度之行使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其就上開偽造黃麗娟 名義設立帳戶之行使變造身分證、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與「阿貴」、屠曉玲 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其先後多次行使偽造車牌、行使變造身 分證、行使偽造私文書、恐嚇取財、各個相類犯行間,所犯構成要件均相同,顯 均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均構成連續犯,均應先各論以一罪。又上開所犯之行使變 造特種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恐嚇取財罪與其所犯之常業竊盜罪,有方法結 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常業竊盜處斷。而所犯常業竊盜與收受贓物罪,犯意 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公訴人請求併辦被告變造黃麗娟(九十一年度 偵字第一九五七四號)、M○○二人之身分證,繼偽造其二人名義申請開立銀行 帳戶所涉行使變造特種文書、偽造私文書之犯行及附表一編號三、五、六、七、 八、九號所示之竊車恐嚇取財犯行(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八四三號),因與起訴部 分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審理。又其前曾有如 事實欄所述之前案執行紀錄,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五年內再犯 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二罪,為累犯,均應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J○○尚值青年 ,為個人之利益,不思自力取得,而以竊車勒贖之方式滿足自己之需求,所生損 害不可不謂不輕,且均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惟犯後坦承部分犯行,態度尚稱 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示懲。扣案上海商業銀 行金融卡一張、誠泰銀行金融卡一張、偽造之W七〡八五五二號車牌二面、汽車 鑰匙壹支均係被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併予宣告沒收。至變造身分證上所貼相片 ,行竊所用之一字起子、固定鉗均已不知去向,應已滅失,故不另行諭知沒收。三、公訴人另請求併辦被告J○○涉嫌於附表二所示時地竊車恐嚇取財之犯行(台灣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九一四九號、第九一五0號、第九一五一
號)。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犯罪事實;被告或共犯 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其是否與 事實相符,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分別定 有明文。經查,公訴人認被告J○○涉犯此部分犯行,無非以共犯江怡君之自白 及附表二所示各被害人之贓物領據、善化農會提款機提款錄影帶、張淑娟彰化及 第一商業銀行存摺、金融卡為論據,然附加於自白之佐證,亦須達於無合理懷疑 之程度,且非只增強自白之可信性為已足,仍須具備構成犯罪要件事實之獨立證 據,亦即除自白外仍應有足可證明犯罪之必要證據。經查,此部分犯行,不惟為 被告J○○堅詞否認犯案,且共犯江怡君自白以外之其他事證,固可證明有竊車 及恐嚇取財之犯罪事實,然卻無從據該等被害人之陳述、銀行存摺推斷該等犯行 即係被告J○○所為,且善化農會之提款錄影帶上呈現之人像,亦無從辨識係被 告本人,因此此部分犯罪事實,僅餘共犯江治君之自白,可資為證,則依前揭條 文所示,自不得單憑共犯之自白即予論斷,亦即此部分犯行,不能證明為被告J ○○所為,自非起訴效力所及,宜退由檢察官另行處理。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段、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許炳文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潘 政 宏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 王 月 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附表一
┌──┬───┬────┬──────┬───┬──────┬─────? │編號│被害人│車 號│ 失竊時間及 │方 式│匯 入 帳 號 │匯入時間及? │ │ │ │ 地 點 │ │及 戶 名 │金 額?
├──┼───┼────┼──────┼───┼──────┼─────?
│ 一 │張明琦│W五-八│不詳時間於苗│以其所│台北商銀七三│不詳時間匯 │ │ │三六八 │栗縣 │有之萬│0二一六七五│五萬元 ? │ │ │ │ │能鑰匙│三四九00 │ ?
│ │ │ │ │行竊 │戶名:簡清松│ ?
├──┼───┼────┼──────┼───┼──────┼─────? │ 二 │賴鳳雛│M六-七│不詳時間於台│同上 │同上 │九十年七月? │ │ │0七五 │中縣梧棲鎮 │ │ │二十三日匯? │ │ │ │ │ │ │五萬元 ?
├──┼───┼────┼──────┼───┼──────┼─────? │ 三 │戌○○│三L-六│九十年八月三│以其所│誠泰銀行二三│不詳時間匯? │ │ │七六一 │日十時許於桃│有之固│一五00一四│六萬元 ? │ │ │ │園縣楊梅鎮梅│定鉗及│六九二八 │ ? │ │ │ │獅路 │萬能鑰│戶名:簡清松│ ?
│ │ │ │ │匙行竊│ │ ?
├──┼───┼────┼──────┼───┼──────┼─────? │ 四 │H○○│DI-五│九十年八月十│以其所│台北商銀七三│九十年八月? │ │ │九四五 │三日零時許於│有之萬│0二一六七五│十三日十一? │ │ │ │台北縣汐止市│能鑰匙│三四九00 │時匯六萬元? │ │ │ │長江街三號前│行竊 │戶名:簡清松│ ? ├──┼───┼────┼──────┼───┼──────┼─────? │ 五 │地○○│W三-0│九十年九月三│以其所│誠泰銀行二三│九十年九月? │ │ │三0六 │日七時許於桃│有之固│一五00一四│三日匯四萬? │ │ │ │園縣中壢市國│定鉗及│六九二八 │元 ? │ │ │ │泰街一三四號│萬能鑰│戶名:簡清松│ ? │ │ │ │ │匙行竊│ │ ?
├──┼───┼────┼──────┼───┼──────┼─────? │ 六 │玄○○│V八-0│九十年九月五│同上 │同上 │不詳時間匯? │ │ │四七五 │日十八時許於│ │ │四萬元 ?
│ │ │ │桃園縣龍潭鄉│ │ │ ?
│ │ │ │民族路二一五│ │ │ ?
│ │ │ │巷內 │ │ │ ?
├──┼───┼────┼──────┼───┼──────┼─────? │ 七 │甲○○│A六-六│九十年九月七│同上 │同上 │九十年九月? │ │ │九九五 │日七時許於桃│ │ │十日匯三萬? │ │ │ │園縣大溪鎮介│ │ │元 ?
│ │ │ │壽路四八七號│ │ │ ?
│ │ │ │前 │ │ │ ?
├──┼───┼────┼──────┼───┼──────┼─────? │ 八 │A○○│六H-八│九十年九月十│同上 │同上 │不詳時間匯? │ │ │八八三 │日七時許於苗│ │ │三萬元 ?
│ │ │ │栗市○○路一│ │ │ ?
│ │ │ │三二號前 │ │ │ ?
├──┼───┼────┼──────┼───┼──────┼─────? │ 九 │丁○○│V六-一│九十年九月十│同上 │同上 │不詳時間匯? │ │ │三二七 │二號九時許於│ │ │二萬元 ?
│ │ │ │桃園縣八德市│ │ │ ?
│ │ │ │大興路六一二│ │ │ ?
│ │ │ │號前 │ │ │ ?
├──┼───┼────┼──────┼───┼──────┼─────? │ 十 │黃○○│Q六-五│九十年九月十│不詳 │上海商銀基隆│九十年九月? │ │ │四九一 │六日九時許於│ │分行五三二0│十九十四時? │ │ │ │新竹縣中華路│ │三0000五│許匯三萬元? │ │ │ │一二七號對面│ │六四一五 │ ?
│ │ │ │ │ │戶名:黃麗娟│ ?
├──┼───┼────┼──────┼───┼──────┼─────? │十一│乙○○│M七-八│九十年九月十│不詳 │同上 │九十年七月? │ │ │七三二 │七日於台中縣│ │ │十七日十一? │ │ │ │大甲鎮平安里│ │ │時許匯二萬?
│ │ │ │信義路一三九│ │ │元 ?
│ │ │ │號前 │ │ │ ?
├──┼───┼────┼──────┼───┼──────┼─────? │十二│天○○│R八-八│九十年九月二│不詳 │同上 │九十年九月? │ │ │九一九 │十五日十時許│ │ │二十五日十? │ │ │ │於彰化縣秀水│ │ │一時許匯二?
│ │ │ │鄉○○路○段│ │ │萬五千元 ?
│ │ │ │一0五號 │ │ │ ?
├──┼───┼────┼──────┼───┼──────┼─────? │十三│辰○○│六L-六│九十年九月二│以其所│同上 │九十年九月? │ │ │一0三 │十六日六時三│有之一│ │二十七日十? │ │ │ │十分許於新竹│字起子│ │時許匯一萬? │ │ │ │縣湖口鄉中山│行竊 │ │元 ?
│ │ │ │路二段三三八│ │ │ ?
│ │ │ │號前 │ │ │ ?
├──┼───┼────┼──────┼───┼──────┼─────? │十四│丑○○│C七-六│九十年九月二│同上 │華南銀行二0│九十年九月? │ │ │一四六 │十七日三時許│ │0二00三九│二十七日八? │ │ │ │於台北市萬大│ │六七九八 │時許匯五萬? │ │ │ │路三十一號前│ │ │元 ?
├──┼───┼────┼──────┼───┼──────┼─────? │十五│K○○│X八-八│九十年九月二│不詳 │上海商銀基隆│九十年十月?
│ │ │0三五 │十八日八時許│ │分行五三二0│二日十一時? │ │ │ │於新竹市東大│ │三0000五│許匯三萬五? │ │ │ │路三段一四五│ │六四一五 │千元 ?
│ │ │ │號前 │ │戶名:黃麗娟│ ?
├──┼───┼────┼──────┼───┼──────┼─────? │十六│宇○○│DY-八│九十年十月四│以其所│同上 │九十年十月? │ │ │五二五 │日九時許於桃│有之一│ │四日十四時? │ │ │ │園縣大溪鎮仁│字起子│ │許匯二萬元? │ │ │ │和里隆德新村│行竊 │ │ ?
│ │ │ │六四號 │ │ │ ?
├──┼───┼────┼──────┼───┼──────┼─────? │十七│Q○○│A七-七│九十年十月四│不詳 │同上 │九十年十月? │ │ │五七七 │日七時許於桃│ │ │五日十時許? │ │ │ │園縣龍潭鄉三│ │ │匯第一次一?
│ │ │ │林村民族路三│ │ │萬元,同日?
│ │ │ │七0巷六八之│ │ │十四時許匯?
│ │ │ │三號 │ │ │第二次三萬?
│ │ │ │ │ │ │元,共計四?
│ │ │ │ │ │ │萬元 ?
└──┴───┴────┴──────┴───┴──────┴─────?附表二
┌──┬───┬────┬──────────┬──────┬─────? │編號│被害人│車 號│失 竊 時 間 及 地 點│匯 入 金 額│備 註? ├──┼───┼────┼──────────┼──────┼─────? │ 一 │未○○│D二-0│九十年六月五日五時許│二萬元 │告知尋獲 ? │ │ │八七五 │於台南縣仁德鄉仁德村│ │ ?
│ │ │ │中正路二段八六七巷四│ │ ?
│ │ │ │號前 │ │ ?
├──┼───┼────┼──────────┼──────┼─────? │ 二 │F○○│三S-六│九十年六月五日七時許│無 │民眾尋獲 ? │ │ │四三五 │於台南市○○路○段四│ │ ?
│ │ │ │五四號 │ │ ?
├──┼───┼────┼──────────┼──────┼─────? │ 三 │巳○○│Y八-三│九十年六月七日五時許│無 │民眾尋獲 ? │ │ │六八一 │於台南市○○路五五四│ │ ?
│ │ │ │號旁 │ │ ?
├──┼───┼────┼──────────┼──────┼─────? │ 四 │E○○│UN-六│九十年六月八日三時許│五萬元 │告知尋獲 ? │ │ │七二六 │於台南市○○○路○段│ │ ?
│ │ │ │六九號前 │ │ ?
├──┼───┼────┼──────────┼──────┼─────? │ 五 │O○○│P二-一│九十年六月八日十五時│三萬五千元 │告知尋獲 ? │ │ │0五二 │許於台南市○○○街與│ │ ?
│ │ │ │健康二街口 │ │ ?
├──┼───┼────┼──────────┼──────┼─────? │ 六 │莊飛燕│ZB-三│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六時│三萬六千元 │告知尋獲 ? │ │ │0四六 │許於高雄縣岡山鎮中山│ │ ?
│ │ │ │北路農民銀行前 │ │ ?
├──┼───┼────┼──────────┼──────┼─────? │ 七 │G○○│二S-五│九十年六月十二日六時│七萬元 │告知尋獲 ? │ │ │0三九 │許於台南市○○路二三│ │ ?
│ │ │ │0巷一一七弄一號前 │ │ ?
├──┼───┼────┼──────────┼──────┼─────? │ 八 │癸○○│E四-八│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十三│六萬元 │告知尋獲 ? │ │ │二一0 │時許於高雄縣湖內鄉東│ │ ?
│ │ │ │方工專旁 │ │ ?
├──┼───┼────┼──────────┼──────┼─────? │ 九 │B○○│D二-七│九十年六月十五日八時│三萬元 │告知尋獲 ? │ │ │六八九 │許於台南市○○路一二│ │ ?
│ │ │ │九號前 │ │ ?
├──┼───┼────┼──────────┼──────┼─────? │ 十 │申○○│U二-一│九十年六月十八日六時│無 │警尋獲,被? │ │ │一三五 │許於台南市○○路○段│ │燒毀 ? │ │ │ │三四一號前 │ │ ?
├──┼───┼────┼──────────┼──────┼─────? │十一│庚○○│N二-八│九十年六月十九日二三│無 │為警尋獲 ? │ │ │七八一 │時許於台南縣新營市太│ │ ?
│ │ │ │子路二0四號前 │ │ ?
├──┼───┼────┼──────────┼──────┼─────? │十二│寅○○│D二-四│九十年六月二十五日二│四萬元 │告知尋獲 ? │ │ │二七三 │三時許於台南市東豐公│ │ ?
│ │ │ │園旁 │ │ ?
├──┼───┼────┼──────────┼──────┼─────? │十三│C○○│C七-三│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零│七萬元 │告知尋獲 ? │ │ │0五九 │時許於台南市○○路五│ │ ?
│ │ │ │段一八四巷二十四弄六│ │ ?
│ │ │ │十一號前 │ │ ?
├──┼───┼────┼──────────┼──────┼─────? │十四│紀恒銘│八J-七│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六│四萬元 │告知尋獲 ? │ │ │五0八 │時許於台南市○○路三│ │ ?
│ │ │ │0二號前 │ │ ?
├──┼───┼────┼──────────┼──────┼─────? │十五│宙○○│E五-八│九十年六月十八日四時│四萬元 │告知尋獲 ? │ │ │二八八 │許於高雄縣路竹鄉文化│ │ ?
│ │ │ │村文化路三一六號前 │ │ ?
├──┼───┼────┼──────────┼──────┼─────? │十六│丙○○│D二-九│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十│六萬元 │告知尋獲 ? │ │ │八五七 │六時許於台南市○○路│ │ ?
│ │ │ │南門公園旁 │ │ ?
├──┼───┼────┼──────────┼──────┼─────? │十七│N○○│J四-一│九十年七月三日九時許│三萬元 │告知尋獲 ? │ │ │九一五 │於台南市○○路與育平│ │ ?
│ │ │ │路口 │ │ ?
├──┼───┼────┼──────────┼──────┼─────? │十八│壬○○│V六-0│九十年七月五日六時許│無 │警方尋獲 ? │ │ │五二五 │於桃園縣平鎮市○○路│ │ ?
│ │ │ │三一巷一號前 │ │ ?
├──┼───┼────┼──────────┼──────┼─────? │十九│己○○│CZ-八│九十年七月五日八時許│三萬元 │告知尋獲 ? │ │ │五六0 │於桃園縣平鎮市○○路│ │ ?
│ │ │ │二段二一一巷口 │ │ ?
├──┼───┼────┼──────────┼──────┼─────? │二十│L○○│D二-六│九十年七月五日於台南│三萬元 │告知尋獲 ? │ │ │一四一 │市○○路○段三三六巷│ │ ?
│ │ │ │五弄四九號前 │ │ ?
├──┼───┼────┼──────────┼──────┼─────? │二一│P○○│L五-二│九十年七月七日六時許│十萬零一百元│警方尋獲 ? │ │ │二00 │於桃園縣龍潭鄉三林村│ │ ?
│ │ │ │建國路四十八號前 │ │ ?
├──┼───┼────┼──────────┼──────┼─────? │二二│戊○○│W三-六│九十年七月九日十時許│二萬五千元 │告知尋獲 ? │ │ │七五二 │於台南市○○街二六六│ │ ?
│ │ │ │號前 │ │ ?
├──┼───┼────┼──────────┼──────┼─────? │二三│酉○○│C七-二│九十年七月九日十時許│五萬元 │告知尋獲 ? │ │ │一0一 │於台南市○○路○段八│ │ ?
│ │ │ │十四巷十二號前 │ │ ?
├──┼───┼────┼──────────┼──────┼─────? │二四│卯○○│二M-七│九十年七月十一日九時│無 │警方尋獲 ? │ │ │八五一 │許於台南縣西港鄉西港│ │ ?
│ │ │ │村中山路一六四號 │ │ ?
├──┼───┼────┼──────────┼──────┼─────? │二五│辛○○│八J-一│九十年七月十六日二時│無 │警方尋獲 ? │ │ │三八0 │許於台南市○○路十二│ │ ?
│ │ │ │號前 │ │ ?
├──┼───┼────┼──────────┼──────┼─────? │二六│D○○│D三-六│九十年七月十六日二時│無 │警方尋獲 ? │ │ │四八九 │許於台南縣關廟鄉山西│ │ ?
│ │ │ │村文衡路八九號前 │ │ ?
├──┼───┼────┼──────────┼──────┼─────? │二七│亥○○│Y九-五│九十年七月十六日六時│三萬元 │告知尋獲 ? │ │ │八九二 │許於高雄縣茄萣鄉崎漏│ │ ?
│ │ │ │村四維街七一之三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