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竹東簡字,92年度,103號
SCDM,92,竹東簡,103,2003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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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二年度竹東簡字第一О三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三五四
六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乙○○公然侮辱人,處罰金叁仟元,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本院所認定之犯罪事實:
乙○○與甲○平日均以駕駛計程車為業,且均在新竹縣竹東鎮○○路○段新竹客 運竹東總站(下稱客運總站)旁排班等候客人搭車,二人日前即因排班候客問題 屢生糾紛。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甲○因不滿乙○○搶走其客人,俟中 午十二時許,乙○○駕駛計程車返回客運總站時,二人再度因此事起口角衝突, 甲○手持鐵棒,乙○○則隨手拾取磚塊二個,對峙互罵,乙○○在客運總站前公 然對甲○以「你屌你媳婦」(客語)侮辱甲○名譽。案經甲○訴請新竹縣警察局 竹東分局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二、證據:
(一)告訴人甲○之指訴。
(二)證人彭武郎古文春陳禮城、莊國洲等人於本庭及警偵訊中所為證詞。 (三)被告自白。
(四)被告在客運總站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下,對告訴人以客語「你屌 你媳婦」侮辱告訴人,此語在社會上多數人均認為係使人難堪為目的之言語 ,其意在表示不屑與輕蔑,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足以達 到貶損評價之程度,被告公然侮辱人之犯行洵堪認定。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二 條第二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逕以簡易判決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法 官 彭政章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樂嘉威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十六 日
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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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