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2年度,32號
CYDV,92,訴,32,2003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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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二號
  上 訴 人 乙○○
        丁○○
        甲○○
        重億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右一人
  法定代理人 丙○○   住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嘉義分行、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本院第一審判
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壹仟陸佰壹拾萬零叁仟貳佰叁
拾元,應徵上訴裁判費新台幣貳拾叁萬零陸佰伍拾貳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伍日以內逕
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  法 官 黃 渙 文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B  書記官 馮 澤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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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嘉義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重億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