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2年度,847號
SLDV,92,除,847,20031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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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八四七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三三九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二年十月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六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   官 陳雅玲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六   日~B法院書記官 黃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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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三三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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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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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亞冠水電材料有限公│台北銀行社子分行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  │壹萬玖仟玖佰肆拾│SZ三四九二一二│  │
│ │司周青番     │         │           │玖元      │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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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冠五金有限公司陳│第一商業銀行士林分│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  │伍萬零捌拾肆元 │RB二0六一0六│  │
│ │燦龍       │行        │           │        │四       │  │
├─┼─────────┼─────────┼───────────┼────────┼────────┼──┤
│3│李明錫      │台北縣八里鄉農會信│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壹拾捌萬零玖佰伍│FA一一二0四六│  │
│ │         │用部       │           │拾玖元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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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冠五金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