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字,92年度,2977號
KSEV,92,雄簡,2977,200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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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雄簡字第二九七七號
  原   告 甲○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丙○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為言詞辯論終結,判
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萬陸仟元,及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三百 八十六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合先敘明。二、本件原告起訴主張:
㈠原告持有被告為發票人、彰化商業銀行九如路分行為付款人、面額新臺幣(下同 )三十三萬六千元、帳號為000000000號、票號0000000號、發 票日為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支票一紙(下稱系爭支票),被告要求暫 緩提示,並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先給付部分票款十三萬元,餘款則拒未給付, 原告乃於九十二年九月四日提示,以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為由,加以退票,而 未獲付款,迭經追討,被告拒不給付票款。為此,爰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 訴,請求被告給付二十萬六千元及自提示日即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等語。
㈡對被告抗辯所為之陳述:被告係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委託原告印製第三人陳 美雅照片之面紙,貨款合計為三十六萬六千元,當時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乙○○○ 先行支付三萬元,餘款三十三萬六千元則交付系爭支票,被告再於九十一年十二 月十日支付部分款項十三萬元等語。
三、被告雖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惟依其所提出之書狀,則以:伊前向原告購買面 紙,乃簽發系爭支票用以支付貨款,原告尚有部分貨品未依約交付,伊自得拒絕 給付系爭票款等語,資為抗辯。
四、兩造不爭執之事項:被告前向原告訂購價額合計三十六萬六千元之面紙,被告先 行給付三萬元,餘款則交付系爭支票。
五、兩造爭執之事項:被告否認原告尚未依約交付其所訂購之貨品,進執其無須給付 系爭款予原告,故本案爭點乃在原告是否已依約履行給付之責?經查: ㈠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 七十七條前段所規定。故此,原告對於自己主張之事實已盡證明之責後,被告對 其主張,如抗辯其不實並提出反對之主張者,則被告對其反對之主張,亦應負證 明之責,如被告於抗辯事實並無確實證明方法,僅以空言爭執者,當然認定其抗 辯事實之非真正,而應為被告不利益之裁判,亦有最高法院十八年度上字第二八



五五號及十八年度上字第一六七九號判例意旨闡釋明確。 ㈡被告前向原告所訂購之面紙數量為五十萬包,原告分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交付 四萬三千七百五十包、十一月五交付九萬包、十一月七日交付十一萬六千二百五 十包、十一月四日交付二萬八千包、十一月九日交付六萬包、十一月十一日交付 二萬三千包、十一月七日交付四萬五千包、十一月五日交付五萬三千包,復交付 四萬一千包,總計確為五十萬包一情,除據原告提出客戶簽收單及交貨單各一份 為證外,復據證人即原告業務經理彭衡義於本院審理時到庭結證明確(參本院九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言詞辯論筆錄),故認原告就其主張之事實已盡證明之責, 而被告就此部分僅徒言爭執未提出任何證據以實其說,是認原告主張應屬真實。 ㈢復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之文義負責,發票人應依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 支付。次按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 ,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背書人準用之,分為票據法第五條第一項 、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三條及第一百四十四條所明文。從而,原告本於 票據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給付二十萬六千元及自付款提示日即九十二年九月四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應予准許。六、本件原告係請求被告清償票據上之債務,本院判決原告勝訴,自應依民事訴訟法 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 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八條、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二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維君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二   日                   書記官 林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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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甲○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丙○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