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1年度,1998號
KSDV,91,訴,1998,2003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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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九九八號
  原   告  華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顏宏斌律師
  複 代理人  丙○○
  被   告  太平洋醫材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丁○○
         侯永福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審判長法   官 林紀元
~B 法   官 許政賢
~B 法   官 蔡川富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五   日~B   法院書記官 黃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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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太平洋醫材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太平洋醫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