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定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6年度,550號
SCDV,106,訴,550,20170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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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550號
原   告 海立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志峰
被   告 冠潤環球有限公司(Unique Champion Worldwide I
      nc.)
兼法定代理 陳姵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方瓊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定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1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次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 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 法第28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被告陳姵蓉之戶籍係設於桃園市,此有個人基本資 料查詢結果在卷足憑,依前揭說明,臺灣桃園地方法就本件 訴訟應有管轄權。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三、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四、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7 日
民事庭 法 官 周美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 吳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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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海立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球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