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2年度,902號
TCDV,92,訴,902,2003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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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九○二號
  原   告  龍心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送達代收人  乙○○
  被   告  張瓊方即歐樂企業行
  訴訟代理人  龍彩霞
  複 代理人  鄭正忠律師
  被   告  樂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鄭正忠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八   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B法   官 王有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十五  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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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龍心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樂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