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判決筆錄 106年度訴字第51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醇洲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周凱珍
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
訴(105年度偵字第10123號、106年度偵字第6245號)後,聲請
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於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下午4時,
在本院刑事第十四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李毓華
書記官 楊嘉惠
通 譯 林廷威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一、主 文:
劉醇洲未經許可持有槍砲之主要組成零件,累犯,處有期徒 刑柒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 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扣案之土造槍管壹支、槍管壹支、扣案之附表編號2至9之第 三級毒品、K盤貳個、電子磅秤叁個、刮片叁片、分裝匙叁 支、量杯壹個、滴管壹支、咖啡粉壹罐、空膠囊肆包、神仙 水分裝空瓶壹批及咖啡粉分裝空袋壹批,均沒收之。扣案之 附表編號1、10之第二級毒品均沒收銷燬之。二、犯罪事實要旨:
(一)劉醇洲明知屬於槍枝主要組成零件之金屬槍管,未經主管 機關許可,不得持有,竟基於持有槍枝主要組成零件之犯 意,於民國105年初某日,於新竹縣○○市○○○路00號 之家樂福量販店,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以不詳之金 額購買土造金屬槍管1支而持有之。
(二)劉醇洲明知3,4-亞甲基雙氧安非他命(MDA,俗稱搖頭丸 )、3,4-亞甲基雙氧苯基甲胺戊酮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條第2項第2款所規範之第二級毒品;亦明知愷他命、氯 甲基卡西酮、芬納西泮、硝甲西泮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2條第2項第3款所列管之第三級毒品,依法均不得持有 ,竟乃基於持有第二級毒品及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 公克以上之犯意,於105年初某日,在桃園市中壢區凱悅 KTV,以新臺幣(下同)4萬元之價格,及於105年9月間某 日,在桃園市中壢區中豐路台66線快速道路橋下,以200 0元之價格,共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小唐」之成
年男子,購入如附表所示之第二、三級毒品後持有之。嗣 於105年9月9日下午4時許,為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其 位於新竹縣○○鄉○○路0段00號之居所執行搜索,扣得 如附表所示之第二、三級毒品、土造槍管1支、K盤2個、 電子磅秤3個、刮片3片、分裝匙3支、量杯1個、滴管1支 、咖啡粉1罐、空膠囊4包、神仙水分裝空瓶1批、槍管1支 、咖啡粉分裝空袋1批等物。
三、應適用之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第5項,槍砲彈藥刀械管制 條例第13條第4項。
四、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於本訊 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 ;第2 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 款被告所 犯之罪非第455 條之2 第1 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 款 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 款法院認 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 項 「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 刑,以宣告緩刑或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 規定者外,檢察官與被告均不得上訴。
五、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 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5 日
刑事第五庭 書 記 官 楊嘉惠
法 官 李毓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5 日
書 記 官 楊嘉惠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3條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700 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前項零件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 2 項之罪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1000 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 1 項所列零件者,處 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至第 3 項之未遂犯罰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0 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1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 物品名稱 │ 鑑定結果 │
├──┼─────────┼──────────────┤
│ 1 │MDA1包(藍色錠劑6顆│1.檢出第二級毒品MDA成分。 │
│ │,鑑定報告檢品編號│2.驗前淨重為1.7743公克,驗前│
│ │B0000000) │ 純質淨重0.4436公克。 │
├──┼─────────┼──────────────┤
│ 2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6 │1.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
│ │包(檢品編號B051662│2.其中3包驗前淨重分別為0.413│
│ │8至B0000000、B0516│ 7公克、0.3801公克、0.3832 │
│ │645至B0000000) │ 公克,純度88.1%,總驗前純 │
│ │ │ 質淨重1.0369公克。 │
│ │ │3.另3包驗前淨重分別為30.5984│
│ │ │ 公克、40.7975公克、1.4711 │
│ │ │ 公克,純度小於1%,未檢驗純│
│ │ │ 質淨重。 │
├──┼─────────┼──────────────┤
│ 3 │咖啡包12包 │1.檢出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
│ │(檢品編號B0000000)│ 、微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微│
│ │ │ 量第三級毒品芬納西泮成分。│
│ │ │2.總驗前淨重為7.1927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2.1%,總驗前純質淨重0.1510│
│ │ │ 公克。 │
├──┼─────────┼──────────────┤
│ 4 │神仙水2瓶(藍色蓋子│1.檢出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
│ │,檢品編號B0000000│ 、微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微│
│ │) │ 量第三級毒品芬納西泮成分。│
│ │ │2.總驗前淨重為17.1220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1.3%,總驗前純質淨重0.2226│
│ │ │ 公克。 │
├──┼─────────┼──────────────┤
│ 5 │神仙水11瓶(紅色蓋 │1.檢出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
│ │子,檢品編號B05166│ 、微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
│ │41) │ 。 │
│ │ │2.總驗前淨重為18.4686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1.1%,總驗前純質淨重0.2032│
│ │ │ 公克。 │
├──┼─────────┼──────────────┤
│ 6 │橙色粉末1包(檢品編│1.檢出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第│
│ │號B0000000) │ 三級毒品芬納西泮成分。 │
│ │ │2.驗前淨重為15.2913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純度小於│
│ │ │ 1%。 │
│ │ │4.第三級毒品芬納西泮純度1.2 │
│ │ │ %,驗前純質淨重0.1835公克 │
│ │ │ 。 │
├──┼─────────┼──────────────┤
│ 7 │橙色錠劑1包(檢品編│1.檢出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成分│
│ │號B0000000) │ 。 │
│ │ │2.驗前淨重為17.3821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純度4.5%│
│ │ │ ,驗前純質淨重0.7822公克 │
├──┼─────────┼──────────────┤
│ 8 │淡黃色結晶1包(檢品│1.檢出第三級毒品綠甲基卡西酮│
│ │編號B0000000) │ 成分。 │
│ │ │2.驗前淨重為52.6152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綠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86.7%,驗前純質淨重45.6174│
│ │ │ 公克。 │
├──┼─────────┼──────────────┤
│ 9 │淡黃色粉末2包(檢品│1.檢出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
│ │編號B0000000、B051│ 成分。 │
│ │6639) │2.總驗前淨重為11.5533公克。 │
│ │ │3.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91.9%,總驗前純質淨重10.61│
│ │ │ 75公克。 │
├──┼─────────┼──────────────┤
│ 10 │灰白色粉末2包(檢品│1.檢出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
│ │編號B0000000、B051│ 氧苯基甲胺戊酮及第三級毒品│
│ │6638) │ 氯甲基卡西酮成分。 │
│ │ │2.總驗前淨重為0.5383公克。 │
│ │ │3.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苯│
│ │ │ 基甲胺戊酮純度8.4%,總驗前│
│ │ │ 純質淨重0.0452公克。 │
│ │ │4.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純度│
│ │ │ 79.1%,總驗前純質淨重0.428│
│ │ │ 5公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