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2年度,1187號
SLDV,92,訴,1187,2004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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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一八七號
  原   告 懷生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劉永培律師
  被   告 丙○○
  被   告 丁○○
  右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松棟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逸文律師
  被   告 甲○○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六日下午二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十四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玉卿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十五   日 法院書記官 陳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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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懷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