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6年度,5398號
PCDM,106,簡,5398,2017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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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簡字第5398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晉豪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6 年度
偵字第2314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張晉豪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活益比菲多減糖降卡壹瓶、草莓棒貳盒、原味海苔貳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犯罪事實欄一、倒數 第4 行所載「徒手竊取」前應補充記載「竟意圖為自己不法 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者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 請簡易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之前科素行(見卷附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 反企圖不勞而獲,任意竊取他人所有之財物,顯然欠缺尊重 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殊非可取;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 的、手段、所竊取之財物價值、被害人所受損害程度及犯後 態度、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 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未扣案被告所竊得之物(活益比菲多減糖降卡1 瓶、卡卡草 莓棒2 盒、良皓香酥醬燒原味海苔2 包,共價值新臺幣113 元),均屬被告犯罪所得之財物,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並依同條第3 項規定,於全部或一 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併此敘明。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第450 條第1 項,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第47條第1 項 、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刑法施 行法第1 條之1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2 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 法 官 陳伯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黃心瑋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3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6年度偵字第23140號
被 告 張晉豪 男 3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00巷00弄0號
居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 罪 事 實
一、張晉豪前因侵占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102 年度 上易字第853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確定;復因違反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00 年度簡字第 2965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又因妨害自由案件,經 同法院以102 年度訴緝字第2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3 月確定;再因傷害案件,經同法院以102 年度簡字第3718號 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上開各罪刑嗣由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以103 年度聲字第473 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 5 月確定,並於民國103 年11月2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仍 不知悔改,於106 年3 月18日下午2 時13分許,騎乘車牌號 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至新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 號美廉社中和興南三店內,徒手竊取店內放置在貨架上 活益比菲多減糖降卡(335ml) 1瓶、卡卡草莓棒(25g) 2盒、 良皓香酥醬燒原味海苔(8g) 2包(共價值新臺幣113 元)得 手,隨即騎乘上開機車逃逸。
二、案經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陳韋廷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 局中和分局報告偵辦。
證 據 並 所 犯 法 條
一、證據:
㈠被告張晉豪於偵查中之自白。
㈡告訴代理人陳韋廷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
㈢監視器錄影檔案光碟1片、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18張。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之竊盜罪嫌。被告有 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論罪科刑執行情形,有刑案資料查註紀



錄表在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故意再 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 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 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5 日
檢 察 官 陳怡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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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