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重上更(三)字,91年度,211號
TPHM,91,重上更(三),211,2004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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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重上更(三)字第二一一號
  被   告 甲○○
        戊○○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張 靜律師
        曹英香律師
  被   告 丁○○
  選任辯護人 黃銘照律師
右上訴人等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二年度易字第四七九
、四一五一號,八十二年度訴字第九六九號,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審
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一年度偵字第三一八九號、八十二年
度偵字第一九二六號,移送併辦案號: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三年度偵字第三
三二號、第一五七四號)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高法院第三次發回更審及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辦(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八五一一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關於甲○○戊○○共同違反著作權法部分及丁○○部分均撤銷。甲○○戊○○丁○○均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巨擘公司)之董事長兼總經理,被告戊○○為該公司CD唱片工廠之廠長,被告 丁○○現為金企鵝唱片音樂帶有限公司(下稱金企鵝公司)負責人,被告甲○○戊○○明知金企鵝公司、榮星唱片錄音帶有限公司、紅河有限公司、天星唱片 有限公司、爾階雷射唱片商行、樂都雷射唱片行、華歌唱片音樂帶有限公司、南 星唱片錄音帶有限公司、新格唱片行、海麗唱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啟元資訊有 限公司、文藝復興有限公司、名流唱片有限公司、麗歌唱片廠股份有限公司、亞 洲唱片有限公司(簡稱亞洲唱片公司)、金燕唱片音樂帶有限公司、林正華等公 司、行號、個人名義所委託重製之錄音著作,如附表一所示部分係著作權人授權 我國藍與白唱片有限公司、滾石有聲出版有限公司、寶麗金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寶麗金公司)、飛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飛碟公司)、點將股份有限公 司、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乙○○○公司)、己○○○音樂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簡稱己○○○公司)發行,並經我國政府准予註冊,發給著作權執照,於 委託重製時,並未得有發行權人之同意,被告甲○○戊○○竟基於常業之意思 ,自七十九年十一月間起至八十一年三月間連續接受委託重製,牟取鉅利。被告 丁○○呂棟張春陽(均經原審判決不受理確定)、廖永瑞、周連來、賴志炘 等(均經原審判決有罪確定)均明知如附表一所示之錄音著作,係著作權人授權 上開公司發行,並經我國政府准予註冊,發給著作權執照,有著作權之著作,並 未得有發行權人之同意,竟於七十九年十一月間起至八十一年三月間先後委託巨 擘公司重製。迄八十一年三月十六日為調查員查獲,並扣得甲○○戊○○所有 如附表二所示物品。因認被告甲○○戊○○丁○○均涉有修正前著作權法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擅自重製他人著作為常業罪嫌。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 第三款定有明文。又七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四十條、第三 十八條第一項以重製他人之著作為常業罪,依同法第四十七條前段之規定,須告 訴乃論。又發行固為著作權之權能之一,著作財產權人授權他人發行後,該他人 於授權範圍內遇發行權遭受他人侵害時,雖得以被害人之身分依刑事訴訟法第二 百三十二條規定提出告訴,惟如侵害行為僅及於授權範圍以外(即發行權以外) 之著作權能,例如侵害著作權之重製權,除著作權人外,唯有取得專屬授權之人 始得提起告訴,發行權之被授權人則不得提起告訴。蓋專屬授權係獨占之許諾, 著作財產權人不得再就同一內容更授權第三人,茍被專屬授權人欠缺告訴權,則 法律對於被專屬授權人之保護將形同具文,此點業經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台非字第 六四號、第一九四號判決著有明文,可資參照。至於在非專屬授權情形,例如發 行權之被授權人,因未具排他性,著作財產權得授權多人利用,不受限制,著作 權之重製權受侵害,該被授權人自無告訴權。
三、經查:(一)、公訴人起訴被告等三人之犯罪時間,均係自七十九年十一月間起 至八十一年三月間,依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被告行為時所涉之罪名,為七十九 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四十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以擅自重製他 人著作為常業罪,依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嗣著作權法就該 部分之刑罰規定,先後於八十一年六月十日、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九十二年 七月九日修正公布,比較修正前後之法律規定,以七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公 布之著作權法對被告最為有利,自應適用最有利於被告之法律,堪認本件應屬告 訴乃論之罪;(二)、本件起訴書所指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十七所示之著作,其 著作人、著作權人均為外國人,告訴人僅為發行人或出版人,堪認告訴人就該等 著作僅取得發行權,並非著作權人,有告訴人於偵查中提出之內政部著作權執照 在卷可按(參警詢卷第二卷第三八頁至第五九頁、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二年度 易字第四七九號卷第二宗第二頁至第二三頁)。又告訴代理人即財團法人丙○○ ○○交流基金會(IFPI)法務人員並代理飛碟(即華納)公司、寶麗金(即 環球)公司、乙○○○公司、博得曼公司、新力公司之朱晉輝於本院陳稱:伊就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十七所示之著作,其中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六除外之錄 音著作代理告訴,伊所代理之五家公司均屬國際公司,總公司在國外,台灣公司 有被授權獨家的代理發行,美國公司是原始著作權人,本件無法提出專屬授權之 證明。另喜馬拉雅公司於偵查中有委任IFPI為告訴代理人,本件偵查時喜馬 拉雅公司亦沒有提出專屬授權證明,現在亦無法提出等語(參本院卷第二宗第一 六一頁、第一六二頁、第一七七頁、第一七八頁),此外,復查無積極證據證明 本件告訴人就附表一編號一至四十七所示之著作取得專屬授權,應認本件告訴人 未取得著作權之專屬授權。另參諸公訴人起訴書所指,僅就著作之重製權為起訴 之物之範圍,不及於發行權,告訴人既僅具有發行權人之地位,就上開著作重製 權之侵害,並非被害人,不得提起告訴,所提起之告訴不能充足本件之訴追條件 ,與未經告訴無異,此點於本院前審即八十七年度上更一字第一七六號判決後, 檢察官所提起之上訴書第四頁亦曾加以指明在卷(參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台上字第 ○五三二五號卷第八頁);(三)、本件起訴書所指如附表一編號四十八至五十



九、第六一至六七所示之著作,皆未據告訴人提出告訴(參八十一年度偵字第三 一八九號卷第四一二頁),復經告訴代理人李瑞進於原審陳述在卷。最高法院於 本次發回意旨雖以:本院前審判決未就附表編號五一「每天愛你多一些」、編號 五三「親近你」、編號五五「千千闕歌」、編號五八「是愛是緣」四首歌曲,加 以調查說明,自有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之違誤,惟上開四首歌曲,並未據告訴 人提起告訴,依被告等三人行為時之著作權法規定,因屬告訴乃論,如前所述, 本院自不得為實體判決,併此敘明;(四)、至於附表一編號六○部分之著作為 廣東歌曲,依告訴人之告訴狀所載僅對於亞洲唱片公司提出告訴(參八十一年度 偵字第三一八九號卷第四一○至第四一二頁反面),訊之被告三人均否認有此部 分之重製之犯罪行為,本件亦查無證據證明被告三人與亞洲唱片公司間具有共犯 關係,是告訴人就該首歌曲之告訴之效力,不及於被告三人,檢察官就該首歌曲 起訴被告三人,亦欠缺訴追條件。
四、綜上所述,本件被告甲○○戊○○丁○○被訴關於重製如附表一所示著作, 未經合法告訴,原審未及審酌及此,逕就此部分為被告三人有罪之判決,自有未 合,被告三人就此部分提起本件上訴,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自 應由本院就此部分撤銷改判,另為公訴不受理之判決。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就該署八十三年度偵字第三三二、一五七四號於原審審 理時,分別移送併辦,移送意旨略以:被告丁○○於八十二年十一月間,在台北 市,明知「YOURE MY EVERYTHING」等六首原曲、原唱音樂著作為寶麗金公司所 發行,竟擅自重製;又另於八十二年十一月九日以後之某時段,明知「我來自北 京」、「當代男兒」係現代派音樂業有限公司、華星娛樂有限公司分別享有作曲 音樂著作、錄音著作之歌曲,竟擅自重製出售牟利。因認被告丁○○涉有著作權 法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四條之常業罪嫌。惟本件起訴部分既經為公 訴不受理之判決,其起訴之效力自不及於未經起訴之其他部分,併辦部分與前開 公訴不受理部分即不生裁判上一罪之關係,本院無從審究,自應退回檢察官另行 偵辦。
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就該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八五一一號於本院審理時, 移送併辦,移送意旨以:被告丁○○於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後某日起,意圖 銷售擅自重製寶麗金公司著作錄音帶、CD唱片出售予王致鋼等人,認被告丁○ ○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因本件起訴部分並未具合法告訴,欠缺訴追條件,而為判 決不受理,如前所述,移送併辦部分自亦無從審理,亦應退回併辦,另由檢察官 偵辦。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永清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洪 政 雄
法 官 李 春 地
法 官 鄧 振 球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洪 秋 帆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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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企鵝唱片音樂帶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海麗唱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麗歌唱片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寶麗金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飛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星娛樂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己○○○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