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92年度,28號
TYDV,92,簡上,28,2004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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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二八號
  上 訴 人 乙○○
  被上訴人  均霖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下午四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室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審判長法 官 郭琇玲
~B法  官 林晢賢
~B法 官 張天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B法院書記官 羅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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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均霖石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